1.0目的
維護停車場(庫)的設備、設施完好,使車場(庫)整齊有序、暢通。
2.0適用范圍
適用金海灣管理處停車場(庫)巡邏工作。
3.0職責
1)熟悉責任區域內的情況,掌握檢查路線和方法。
2)維護小區的公共秩序,發現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
3)負責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公共設施和其它場所(地)。
4)負責對小區消防設施、設備進行監管。
5)負責檢查責任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情況。
6)按應急處理程序處理緊急情況。
7)對責任區域內各類人員違反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管理。
8)負責記錄業主反映的各種信息,并及時報告。
9)指揮車輛進場后按規定路線行駛、規定地點泊車。
10)一小時一次詳細檢查車輛的車況。
11)交接班時清點庫內車輛的數量,和車場崗安全管理員聯系,核對車輛數量。12)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及時責其離開。
13)每班檢查一次車庫內防火卷簾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14)協助清潔工維護好車庫內清潔衛生。
15)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1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4.0內容
4.1車輛進庫
1)車庫內巡邏崗安全管理員發現有車輛進入,應迅速指引車輛慢行,安全地停放于該車固定車位或指定位置(月租車),外來車輛應停放于臨時車輛停放處,不得停放于固定車位。
2)提醒司機鎖好車門、窗,并將車內貴重物品隨身帶走。
4.2巡視
1)巡邏崗安全管理員每半小時檢查車輛的車況,發現漏水、漏油、未關好車門、窗、未上鎖需向當值分隊長報告,共同處理,同時通知車主并在《_____崗位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
2)巡邏崗安全管理員在交接班時應清點庫內車輛的數量,與車場崗安全管理員聯系,以核對車輛數量。
3)發現無關人員或可疑人員到車庫,要及時上前詢問.
4)若遇醉酒駕車者應立即勸阻,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并報當值分隊長現場處理。
5)發現駕駛員在車庫內用水洗車、修理車輛(損壞不能行走除外)或試剎車應進行勸阻,不聽勸阻者報分隊長現場處理。
6)每班檢查/測試一次車庫內防火卷簾門、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或(防盜)設施,發現異常,須在《_____崗位值班記錄表》上做好記錄,并及時上報處理。
篇2: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
大學校園地下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
為維護學校地下停車場的秩序,規范地下停車場的管理,保障學校資產安全,保護學校及車位使用人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一 總 則
第一條 地下停車場產權歸學校所有,車位采取租用方式有償使用。
第二條 學校公務車和職工私家車均需交納存車費。
第三條 資產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的日常管理。
第四條 計劃財務處依據存車協議收取存車費。
第五條 后勤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設施的日常維修與維護。
第六條 行政管理處負責地下停車場立項工程的建設與維修。
第七條 安全穩定工作辦公室負責地下停車場消防設施的配備與維修、停車場值班人員消防安全培訓。
二 車位管理
第八條 地下停車場限定學校正式員工的車輛停放,一名職工只能申請一個車位(一戶家庭最多申請兩個車位)。
第九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申請車位,應向資產管理處提交申請,批準后與資產管理處簽訂存車協議。
第十條 公務車使用單位或職工擬終止停車的,須及時到資產管理處辦理協議終止手續。禁止私自將車位轉租他人,一經發現,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第十一條 存車費按年度收取,學校根據經營成本等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超過交費期限15天未交費,學校收回車位使用權。
三 出入庫管理
第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24小時開放,遇工程維修、惡劣天氣等特殊原因影響車輛存放時,地下停車場臨時停用。
第十三條 地下停車場安裝智能道閘系統,車輛須刷卡出入,無卡的車輛禁止進入停車場。
第十四條 地下停車場限高2米,超過限制高度的車輛禁止進入。
四 安全管理
第十五條 停車場僅允許備案并交費的車輛停放,其它車輛嚴禁停放。
第十六條 車輛出入停車場須減速慢行,在停車場內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第十七條 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安裝熱車儀的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故障車輛進入停車場。
第十八條 停車場內禁止隨處扔垃圾,嚴禁在停車場內吸煙。
第十九條 停車場的車輛出入通道禁止人員通行,未成年人禁止進入地下停車場。
第二十條 禁止消防通道及過道等處隨意停車,對不按位停車造成的后果,車主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車輛停放應避讓公共設施、障礙物和其他車輛,損壞停車場設備和設施的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地下停車場內禁止試車、修車、洗車、練車,禁止無證駕駛。
五 附則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管理辦法者,學??梢匀∠浯孳囐Y格。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篇3: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醫院停車場管理制度
1、為方便職工、病人停車之需要,我們提供三處免費停車場。
2、本院負責維護停車場秩序,調配停車泊位,但不負責車輛等財產的監管,凡車輛碰撞、擦刮或其它意外事件,本院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3、車輛停泊必須嚴格按院方要求執行,聽從管理人員指揮,不得妨礙其它車輛的停與行,否則將承擔違規停車的責任。
4、由于車輛停放存在上班、看病間區高峰,車輛停泊時間不宜過長。
5、各停車場嚴禁一切車輛長期滯留,一經發現,將按每日50元收取停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