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公司總經理工作職責
1.主要內容和工作職責。主要從工作目標、主要職責、工作權限、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主要工作內容、工作時間特征、考核標準、上崗資格以及體能要求等基本內容。
2.工作目標、職責與權限
2.1工作目標:按公司確定的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責任、穩定責任,在確保質量、安全、穩定的前提下,保質、保量按時完成生產經營任務,年度全面完成各項考核目標。
2.2工作職責
2.2.1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帶領各部門成員確保完成公司年度生產經營任務;
2.2.2對公司的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負總責;
2.2.3對公司的技術質量負總責;
2.2.4對公司的穩定工作負總責;
2.2.5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策劃工作;
2.2.6負責公司財務工作;
2.2.7負責公司行政管理工作;
2.2.8負責組織公司董事會、辦公會和部門會議等工作;
2.2.9負責授權公司對外承攬工程項目和收款工作;
2.2.10協調和解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2.3工作權限
2.3.1協調各有關部門,布置、安排有關工作;
2.3.2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經董事會討論通過,聘用新員工;
2.3.3主持或制定二級管理制度;
2.3.4針對生產經營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主持制定有關措施和辦法;
2.3.5對生產經營活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書面報告董事會。
3.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
3.1工作場所:施工現場和辦公室;
3.2使用工具:通訊設施、計算機;
3.3危險性:施工作業現場有物體打擊、機械傷害、起重傷害等能造成人體傷害的不安全因素。
4.工作內容
4.1工作綜述:根據公司確定的年度、季度、月度生產經營指標(質量、工時、種類、計劃、進度、完成情況等)、內部利潤指標、質量指標、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指標等,采取措施、制定辦法、確定完成各項考核指標;。
4.2工作內容及工作要點
4.2.1確保完成生產經營指標:
4.2.1.1確保實現年度利潤目標;
4.2.1.2確保實現年度安全目標;
4.2.1.3確保實現公司大局穩定。
工作要點:合理安排工作計劃,將各項指標及要點分解到各部門;
加強協調與指導,提高工作效率;
根據施工任務要求,做好人力資源的配置,以滿足工作開展需要。
4.2.2確保完成工程質量指標
4.2.2.1確保工程驗收合格率在指標范圍內;
4.2.2.2返工率控制在指標以內;
4.2.2.3“三包”損失控制在指標范圍內;
4.2.2.4確保不發生重大責任事故;
4.2.2.5有效落實各層次質量管理體系,對公司施工工程及各環節質量活動實行有效的控制,對質量全面負責,保證施工工程質量;
4.2.2.6完善以質量責任制為主要內容的經濟責任制及嚴格進行考核;
4.2.2.7分解質量職能,組織貫徹落實;
4.2.2.8做好售后服務工作,嚴格履行質量承諾,確保為客戶提供準確、及時、周到、滿意的服務;
4.2.2.9不斷完善員工崗位誠信管理與考核等工作;
4.2.2.10參加公司質量例會
工作重點:制定公司質量方針、目標,將質量指標分解到各部門,完善以質量為主的經濟責任制并嚴格執行;
做好售后服務工作;確保工程質量,提高公司信譽。
4.2.3確保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體系有效運行
4.2.3.1輕傷事故控制在指標范圍內,不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4.2.3.2事歷隱患要按要求整改;
4.2.3.3制定公司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2.3.4做好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及生產作業環境的維護,為員式創造良好生產作業環境;
4.2.3.5做好固體廢棄物的回收及管理。
4.2.4加強財務管理,做好財務工作
4.2.4.1嚴格財務紀律及安全規定;
4.2.4.2完善財務制度,與會計師事務所加強溝通與協調;
4.2.4.3做好收款及欠款的回收工作。
篇2: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
篇3: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副總經理/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a)在總經理/經理領導下,協助總經理/經理做好各項領導工作。
b)按總經理/經理的指示和授權,在分管范圍內主持、處理工作。
c)協助總經理/經理對各類文件進行審核。
d)監督物管中心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改進活動。
e)指導分管部門的業務工作,并檢查工作執行情況。
f)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