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項目,由于其一般單位面積較大,樓內結構復雜,使用功能繁多。各類機電設備、管路、閥門眾多。標識的使用和管理已經成為物業管理中不可忽視的一項重要工作。標識的使用涵蓋了物業管理工作的全過程。標識的形式可根據使用場合的不同而分別采用劃區、印章、標牌、色標和記錄等多種形式。
物業標識的主要類別及說明
一、商業項目的自然標識
即由物業本體房屋結構設計固有的功能布局標識,其一般有四類:
1、樓層標識;如B1F、1F、10F等常布設在樓層、樓梯間、走道內。
2、區域標識;如某室、某座、某區、某號、某街、郵政郵編等標識常固定在大廈立面、樓層公共區域、房間主門區域。
3、功能標識;為區分各使用功能的標識,常有衛生間、吸煙區、強電井、弱電井、電梯機房、冷氣操作間、會客區、殘疾通道、商務中心、購物中心、康樂中心、閱覽室、禮品部、餐廳等標識在功能區的主出入口處或門上。
4、公司的名牌標識;如水牌一般設在大堂、公司銘牌(一般設在各公司的樓層)。
5、平面引導標識和消防安全疏散標識;一般設在各區主出入口和消防安全通道消防樓梯口處自然標識是為了明確項目各使用功能、方便客戶,因該類標識常安裝在各功能區的主出入口處。應制作精良、美觀大方,晝夜能用,與項目硬件裝修檔次相配套。
二、設備設施標識
由于一般綜合型商業項目的機電設備復雜、種類繁多,對其正常運轉的可靠性要求又高,因此正確標識各類設備設施、管路性質、閥門狀態,在突發機電設備事故的處理中,縮短處理時間,贏得寶貴時機,顯得尤為重要。設備標識一般按系統分為:電梯系統、消防系統、給排水系統、鍋爐供熱系統、空調制冷系統、變配電系統、安全監控系統、停車場管理系統、衛視接受系統、電話電視系統等。該類標識主要為了表明設備狀態、功能、設備編號、技術參數及使用要求。
1、電梯標識:
1) 名稱標識含電梯自編號、品牌、停層區域、開放時間、安檢日期、荷載量、梯速等參數。
2) 電梯控制狀態標識含操縱廂內檢修/運行、群控/獨立、運行開/關、轎內照明開/關、井道照明開/關、年安檢合格證。
3) 機房內設施標識含曳引機、控制屏、盤車工具、配電屏、消防廂、限速器等。
4) 指示標識如轎內停層指示、樓層指示、層站召喚、運行方向發光指示。
2、消防設施標識:
1) 主機及設備標識含消防控制主機、網絡機、消防廣播、手動控制屏、界面控制臺、電梯迫降控制屏、雙電源配電屏、傳輸泵、消火栓泵、噴淋泵、應急救生器具柜、消火栓廂、鋼瓶組、防火卷簾門、破玻報警器、警笛、給排風機組等標識應要能說明設備產商、設備性能、主要技術參數、自編號、維護狀態、可控制區域、維護電話。
2) 引導標識含緊急疏散示意圖、安全出口引導燈、消防電梯引導燈、避難層引導燈、消火栓引導燈。應安裝布置在通道出入口,功能區前方醒目處,要求符合消防規范,有雙電源供給。消防疏散圖應張貼在各區域出口門背面。
3) 管路標識含消防水池水箱、自動噴淋管路、消火栓控制管路、消防接合器,以紅色色標為主,另需在管路中標注流向、管路性質。
4) 狀態標識含排風控制標識、正壓送風控制開/關狀態標識、消防泵、消火栓泵、傳輸泵啟動/停止標識、各類消防閥門開/關狀態標識、壓力表、流量器具檢測標識。
3、給排水系統標識:
1) 設備標識包括生活水池、水箱、生活水泵、過濾器、容積熱水器、快速熱水器、自控系統控制屏、污水處理反應器、控制器、雨水排放自控泵。此類標識應考慮設備自編號、名稱、型號、運行狀況、多以設備標牌及劃區形式出現。
2) 管路標識以色標標識為主,區分管路介質給水管路、排水管路分別以綠色和黑色色標加流向及字標形式來標識。
3) 狀態標識包括水泵的投用狀態、補水流量、揚程、污水處理的處理流量、排放速度、閥門的開/關狀態、管路額定工作壓力、計量器具的校驗標識。
4、鍋爐供熱系統:
1) 設備標識包括鍋爐、除氧器、軟水箱、冷凝水箱、分氣缸、儲油罐、齒輪泵、補水泵、控制屏等多以設備標牌、設備卡形式出現。
2) 管路標識以色標標識為主含原水管路綠色標識、軟水管路綠色為底加以白環標識、回水管路以綠色為底記憶紅環標識、排污管路以黑色標識、蒸汽管路以紅色標識、油管以橙色標識。
3) 狀態標識含壓力大/小設定、控制閥門開/關狀態、回水溫度的高/低、用油流量大/小、計量器具校驗后狀態等。
5、空調制冷系統:
1) 設備標識含銘牌、設備編號等參數,設備有制冷機組、冷凍循環泵、冷卻循環泵、冷卻塔、分集水器標識、熱交換器熱循環泵、冷凝水箱、電器控制屏。
2) 管路標識以色標、字標、流向為主包括冷凍水管為藍色、冷卻水管為綠色、補水管為綠色、排污管為黑色、蒸汽管為紅色、熱水管為綠底藍環。
3) 狀態標識含設備及管路壓力大/小設定、控制閥門開/關狀態、回水溫度的高/低、壓差大/小、油溫、計量器具校驗后狀態等。
6、配電系統:
1) 設備標識應包括變壓器、高壓開關控制屏、低壓開關控制屏、功率因素控制屏、直流控制屏、開關聯絡柜、副控控制屏、模擬屏、配電設備標識中應重點反映設備編號和技術參數以標牌形式張貼在設備醒目處。
2) 線路標識含密集型母排、高壓電纜、配電電纜等應反映出線路編號、額定電流、絕緣等級、常以標簽形式出現。
3) 狀態標識為表明各負荷開關運行狀態常有備用、檢修、投用、斷開。
4) 警示標識是為確保維修、值班人員的人生安全或設備安全而設的以掛牌標識為主。如常見的"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止步,高壓危險"、"小心,有電"、"特殊負荷,嚴禁拉閘"等。一般制作成磁性貼牌或掛牌,懸掛粘貼在相關的開關的開關把手柄處。
篇2: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
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文件
滬分減聯辦〔20**〕9號
關于規范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和分類收集(駁運)環節標識和作業管理的通知
各區分減聯辦,市質監中心、市廢管處:
根據《關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的實施方案》(滬府辦規〔20**〕8號)和《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20**年)》(滬分減聯辦〔20**〕5號)要求,本市公共場所、各類單位和居住區應規范設置分類容器、分類標識,落實分類駁運和收運。為落實文件精神,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促進減量辦法》,現就規范內容和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主要規范內容
(一)規范廢物箱和分類容器標識
全市公園綠地、商業廣場、車站碼頭、機場、工業園區、會展中心等公共場所,應按照“可回收物”“干垃圾”兩分類配置垃圾分類廢物箱,并張貼本市規定的廢物箱分類標識(見附件1)。鼓勵機場、車站、商業廣場、商務園區等窗口地區做好可回收物細化分類工作(細化標識見附件2)。廢物箱內桶采用垃圾袋的,應按照可回收物和干垃圾類別,分別采用藍色和黑色垃圾袋。
全市各單位按照《上海市單位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實施方案》要求,在辦公場所、食堂(或集中用餐場所)、公共區域、垃圾箱房規范設置分類投放容器,并張貼規范標識。
全市居住區應按照分散投放點成組設置干、濕垃圾投放容器,集中投放點與垃圾箱房統一設置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或兩網融合服務點)、濕垃圾、干垃圾收集容器,居住區垃圾箱房條件不具備的,集中設置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并做到標識規范(見附件3)。
(二)規范分類收集(駁運)機具配置和標識
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分類收集車輛應設置可回收物、干垃圾隔離收集存放區域(或容器)和廢液專用收集容器,在顯著位置張貼可回收物、干垃圾分類標識(見附件4)。若收集車上使用垃圾袋的,應采用黑色垃圾袋收集干垃圾,采用藍色垃圾袋收集可回收物,車上不得外掛放置其他廢棄物的垃圾袋。鼓勵有條件的車輛根據可回收物種類對可回收物類別(如廢塑料、廢金屬等)進行細化分隔區域和標識。
居住區應配置與對接模式相適應的分類駁運設備,并按照收集需求配套駁運機具:定點以桶換桶模式應配置規范、標準的分類收集容器;駁運后定點收運模式應配置標識清晰的干、濕分類駁運機具(標識見附件5);由環衛作業收運單位在垃圾箱房分類直運的,應規范管理居民分類投放和垃圾箱房分類收集,環衛作業車輛應標識明顯清晰。各單位應按照居住區駁運規范做好分類駁運機具管理。
(三)落實分類收集(駁運)行為
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垃圾分類收集應遵循:一是采用具有明顯標識和分隔的分類收運機具,不混裝;二是合理安排作業,及時收集,確保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不滿溢;三是規范收集,收集過程不散落;四是規范輔助分類,對道路廢物箱內的飲料瓶、易拉罐等可回收物,進行輔助分類,存放在收集工具合適的分隔區內;五是收集存有液體的飲料瓶時,要妥善處置,不得隨地傾倒液體造成二次污染。
各單位和居住區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應規范駁運模式和駁運工具,落實分類駁運要求,實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濕垃圾和干垃圾分類駁運,按照定點以桶換桶、駁運后定點收運、箱房分類直運等模式,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收運作業單位與區域內居住區分類收集后的對接方式。各責任人分類駁運時,應確保四分類收集容器與駁運工具標識相對應。各環衛專業收運單位進行垃圾清運時,確保車輛標識與垃圾桶標識對應,即濕垃圾清運車(以此類推)只能裝載且必須裝載貼有濕垃圾標識垃圾桶內的垃圾,對于單位垃圾分類純凈度不達要求的,可出具整改告知單;對居住區分類不達標的,可記錄情況反饋管理部門。
二、工作要求
(一)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落實工作部署
7月10日前,各區分減聯辦應根據本通知要求,做好工作動員部署,通過動員會、告知單發放或公告等形式,推進落實街鎮(鄉)等屬地管理機構完成轄區內單位、公共場所、居住區的垃圾分類工作要求部署。
7月31日前,靜安、長寧、楊浦、松江、奉賢、崇明區和其他區2個整區域推進垃圾分類的街道以及黃浦、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等重點保障區域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全面實施分類收運;以上區域所有涉及駁運環節的單位、居住區全面實現分類駁運。分類駁運車輛及機具可采用簡易隔離裝置或分類袋裝,分類標識應清晰。
9月30日前,上述區域內用于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的機具按可回收物、干垃圾和廢液分類收運的要求,全部完成改造或新購(本市主要窗口地區應盡可能提前到位,機具更新應及時納入采購計劃);涉及分類駁運的居住區物業應配置規范的分類駁運機具。本市其他區域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全面實施分類收運,所有涉及分類駁運環節的居住區實現分類駁運,分類駁運車輛及機具可采用簡易隔離裝置或分類袋裝,分類標識應清晰。
20**年一季度前,其他區域全面完成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機具改造或新購,所有涉及分類駁運環節的居住區配置規范分類駁運機具。
(二)市區兩級及時開展監督檢查
建立市區兩級聯合督導機制,按下列要求督查落實情況:
1、區自查:各區按照工作安排的時間節點,及時開展區域內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物業分類駁運落實情況的自查和督導工作,分別于8月5日、10月10日前將自查結果報送至市分減聯辦。
2、市專項檢查:市質監中心、市廢管處于8月中旬、10月中旬分別對上述事項開展專項檢查督導,并結合區自查報告形成本市道路、公共場所和居住區垃圾分類清運督導總結報告和居住區垃圾分類標識、機具規范情況督導總結報告。
3、公眾監督:市分減聯辦將依托綠色上海微信平臺,發動行業青年和公眾對道路和公共場所廢物箱廢棄物分類收運、物業駁運情況進行監督。
上述各項檢查監督均納入市分減聯辦對各區的年終考核,并適時按月作為各區工作動態列入全市垃圾分類減量工作簡報;物業駁運情況同時作為達標小區、達標示范街鎮創建的評價依據。
特此通知。
聯系人:章也 文盛婷 聯系電話:52567565
Email:shshljfl@163.com
上海市生活垃圾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代章)
20** 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