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設備機房巡回檢查制度
設備例行巡回檢查的目的是為了主動掌握系統設備的運行情況,定時定期的巡回檢查,能及時發現異常情況和消除設備缺陷,消減事故隱患,確保安全運行。巡查人員必須了解及掌握設備性能及操作方法。
巡回檢查方法:
1.1 看:
1.2.1 設備內外的清潔、完整;
1.2.2 表、油位、燈光信號批示是否正常;
1.2.3 制開關、閥門啟閉是否正確;
1.2.4 動部件的磨損、受力部件的變形情況;
1.2.5 無漏水、漏油、漏雨、漏風現象;
1.2.6 緣體是否有變色、裂紋、硬化、剝落接點是否熔化、脫落;
1.2.7 配電間的模擬圖及各種掛牌是否符合實際狀況;
1.2.8 明燈具、煙感和溫感探頭、攝像探頭及紅外報警裝置是否完整有效;
1.2 聽:
1.2.1 轉動設備轉動聲是否均勻,有無異聲;
1.2.2 電氣設備有無放電聲;
1.2.3 接觸器、變更器鐵芯的電磁聲響是否正常;
1.2.4 水箱、水管的流水場是否正常;
1.2.5 風機、風管是否有異聲。
1.3 觸:
1.3.1 操作機構是否銹蝕;
1.3.2 電動機泵散熱器外殼溫度是否正常;
1.3.3 轉動設備振動情況;
1.3.4 窗開閉是否靈敏,是否按規定開閉。
1.4 聞:
1.4.1 有無絕緣漆的焦味;
1.4.2 無橡膠、塑料、棉織物的焦味;
1.4.3 有無污水溢出的臭味;
1.4.4 有無煤氣、燃油泄漏的氣味。
2. 變電房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2.1 交接班的一般規定:
2.1.1 值班人員應按照值班制度規定的值班表,按規定時間依次 輪值進行交接。
2.1.2 值班人員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未經主管同意不得私自調班,不得遲到早退,值班人員請事假,要事先提出,并得到主管同意。
2.1.3 如已到交接班時間,而接班人員未來,交班人員應即向主管或有關領導報告,并留在班上繼續工作,等接班人員到來,不得擅自離崗。
2.1.4 在交接時間應盡量避倒閘操作和許可工作。
2.1.5 交接班手續未結束前,一切工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在交接班時發生事故(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交班人員可要求及指揮接班人員處理、協助)。
2.1.6 交接班巡視檢查中發現的缺陷及異常情況由接班人員填寫缺陷記錄,離開機房時隨手關閉非常開的照明燈具。
2.2 在下列情況下,不得進行交接班:
2.2.1 在倒閘操作及許可工作未告一段落。
2.2.2 在處理事故時,但可在告一段落時,得到有關領導或主管同意進行交接班。
2.2.3 接班人員有喝酒情況或精神不正常時。
2.2.4 交接人員未經正式交接班手續,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3 交接班準備工作:
2.3.1 在交班前由交班負責人召開碰頭會,檢查總結本班安全運行工作維護工作情況,學習情況,工作優缺點及交班內容,檢查設備檢修的安全措施是否遺漏,是否還有未登入記錄簿和專檔、鑰匙、工具、安全用具是否完整齊全。
2.3.2 接班人員應提前到站做好接班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2.4 交班工作:
2.4.1 接班負責人檢查本班人員到齊后,在到交接時間,征得交班負責人同意后帶領本班人員進行交接班。
2.4.2 交接班時,由交班負責人向接班人員匯報交清本班運行情況及上一班交班運行情況。
2.4.3 根據模擬圖交待系統結線方式及電系操作一二次設備變動情況(包括運行中需特別注意的事項及接地線、接地閘刀的運行狀態)。
2.4.4 發現、消防的設備缺陷和異常情況。
2.4.5 設備施工、檢修、校驗、工作等 執行情況,交待預開操作任務、操作票。
2.4.6 鑰匙、工具、儀表等情況。
2.4.7 上級指示及主管布置工作要求。
2.4.8 設備維護、清潔、學習、培訓、工作、安全情況。
2.4.9 交班人員應陪同接班人員按照規定分工到現場進行交接巡視,對變動設備情況和新發現的設備缺陷,嚴重缺陷到現場交待清楚。
2.5 接班工作:
2.5.1 接班人員應按規定分工接清各項內容。
2.5.2 檢查模擬圖電系結線方式,一二次設備變動部分,接地線、接地閘刀使用情況與實際是否相符。
2.5.3 檢查備用電源發電機主付機是水油系統是否良好。
2.5.4 檢查閃光、音響、光示牌等信號是否良好,并檢查直流絕源是否良好。
2.5.5 檢查設備施工檢修、校驗、工作票情況、預開操作任務、操作票情況。
2.5.6 檢查設備缺陷及異常情況。
2.5.7 查清有關記錄簿資料,專檔是否正確登錄,鑰匙、工具、安全用具是否齊全良好。
2.5.8 檢查清潔工作情況。
2.5.9 交接巡視檢查后交接雙方仍集中控制室,接班人員向接負責人匯報,然接班負責人自己匯報檢查情況,檢查中發現問題需詳細向交班人員問清楚。
2.5.10 在檢查中若發現有不符合實際情況時,交班人員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事后立即匯報,并在交班后組織人員講清分析原因,查清責任,吸取教訓。接班人員對移交內容有不清楚的地方需要當即問清楚。
2.5.11 接班負責人認為無差錯后,由接班人員在工作日志上依次簽名,再后由交班人員簽名,完成交接班工作。
2.6 接班后工作:
2.6.1 由接班負責人召開班內碰頭會,布置安排工作。
2.6.2 對班內倒閘操作進行分工,對上一班預開的操作票進行審 核。
2.6.3 對設備存在的簿弱環節,重要缺陷或重負荷回路,加強監視工作。
2.6.4 做好設備巡視檢查工作,清潔維護工作。
2.6.5 根據運行情況做好當值事故預想。
2.6.6 組織學習規程制度及技術培訓工作。
2.6.7 落實并完成上級和主管布置工作。
3. 變電房管理制度-設備巡視檢查制度
3.1 變電站設備巡視檢查工作,應遵守以下規定:
3.1.1 變電站設備的巡視與檢查是為了監視設備的運行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和消除設備缺陷,預防事故發生,是確保安全運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每個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認真負責,一絲不茍地做好設備巡視檢查工作。
3.1.2 變電站的巡視檢查工作,由值班負責人按巡檢要求進行定期性巡視和檢查。
3.1.3 擔任值班員允許單獨巡視檢查高壓配電裝置。新進人員不可單獨巡視檢查,且不準越過柵欄。
3.1.4 用紅外線測溫儀,熱像儀、絕緣棒等檢查高壓設備須由二個人進行。
3.1.5 值班人員進行巡視檢查,須隨身攜帶巡視記錄小冊、值班手機,按照變電站內規定的巡視規程進行檢查。防止漏查設備。
3.1.6 在設備巡視檢查中,要遵循看、聽、嗅、摸等工作方法防止漏查缺陷,對查出的設備缺陷和異常運行情況在現場做好記錄,班內進行分析。
3.1.7 值班人員在巡視檢查中發現設備缺陷或異常運行情況,應詳細記在值班記錄簿及缺陷記錄簿上,對緊急缺陷及嚴重異常情況需立即向工程主管、專職工程師、公司和上級匯報,必要時對設備簿弱環節進行監視,并按值交接。
3.1.8 巡視時遇到有嚴重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應按事故處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同時向工程主管、專職工程師和有關調度匯報。
3.2 設備巡視和檢查的周期和范圍
3.2.1 定期性巡視
3.2.1.1 主變壓器及配電變壓器每4小時檢查一次。
3.2.1.2 備用發電機(緊急備用電源)及輔助設備每班必須檢查一 次。
3.2.1.3 控制室設備、操作過設備、帶有緊急或重要缺陷設備在交接班時亦應檢查。
3.2.1.4 除上述以外的變電站10KV設備其他設備每班應檢查一次。
3.2.1.5 每周一次進行關燈巡視檢查,變壓器一次。
3.2.1.6 每月對繼電保護二次壓板核對一次。
3.2.1.7 班長每周一次巡視檢查高壓室設備。電容器設備交直流屏。
篇2:工程部機房上墻文件:變配電巡視檢查制度
工程部機房上墻文件:變配電巡視檢查制度
1.為保證變配電設備正常運行,及時發現并消除故障隱患,值班員必須對所轄設備進行日常巡檢。
2.值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路線和項目巡視檢查責任區設備。
3.值班人員外出巡檢必須與值班室保持聯系,隨身攜帶對講機、手電筒、機房鑰匙,巡檢時間超過30分鐘未按時聯系,配電室值班人要主動與巡檢人員聯系,以保證人身安全。
4.值班人員每次巡檢后均應做好巡檢情況和結果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設備現場設置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
6.值班人員在特殊運行方式和設備缺陷運行等情況下,要加強特巡。
7.變配電室內設備每次抄表時要巡視檢查一次,強電間按責任區每月巡檢兩次,公共區域電氣設備每月巡檢一次,樓外庭院及夜景照明等設施每班巡檢一次。巡檢內容包括:設備運行、設備外觀、有無打火、過熱、發紅、機房衛生、防火等情況。
8.變配電室內設備每月做一次全面檢查,并做好相應記錄
9.巡檢人員要精力集中,注意安全,不準進行其它工作,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或報告。
**物業管理公司工程部
20**年*月*日
篇3:大廈停運機房設備檢查清掃制度
大廈停運機房、設備的檢查、清掃制度
1.各專業機房、設備因換季等原因停運期間,所屬責任區專業人員每周進行一次巡視、檢查、清掃。
2.巡視、檢查內容:各電氣設備開關、燃氣閥門、水截門、各種指示、表計是否在正常位置。各種管路有無泄漏,機房門窗有無破損等異常現象,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3.清掃設備、機房環境衛生,確保設備、機房整潔干凈。
4.各專業人員對停運機房、設備檢查、清掃后認真填寫記錄。
5.各專業主管至少每二周對停運機房、設備檢查一次,部門經理至少每月對停運機房、設備檢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