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學院考場規則
一、學生須持本人學生證按規定的考試時間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不得遲到。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荚囘M行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參加閉卷考試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包括任課教師允許帶入的計算器)入座,開卷考試只準攜帶教師規定的書籍、筆記和文具用品。其他任何物品(課本、書包、筆記、字典、電子字典等)須自覺地集中放在考場前的講臺上或監考教師指定的地方,不得放置在座位上或課桌內;手機等通訊設備必須關閉并按監考教師的要求放在指定地方。
三、學生進入考場后,必須服從監考教師的安排隔位就座,不得擠坐在一起,并自覺地將本人學生證(校園卡或身份證)放在桌面上,以備監考教師檢查。
四、在考試中,對試題除因印刷問題可舉手提問外,一律不得提問。
五、除規定必須用2B鉛筆答卷的項目外,答卷只能用黑色水筆或圓珠筆書寫,字跡工整清楚,卷面整潔,不得使用紅色筆和鉛筆答題。
六、學生答卷完畢后,須將草稿紙夾在試卷內同時交監考教師,并及時離開考場。不得把考卷帶出考場,不得在考場與考場附近停留或高聲交談、喧嘩,影響他人考試??荚嚱Y束,須立即交卷。
七、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一般違反考試紀律,監考教師將給予口頭警告并予以糾正:
1.未按考場規則隔位就座者;
2.至發試卷時,書包、復習資料、手機等電子通訊工具或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仍未按監考教師要求放在指定位置而帶入座位者;
3.未交卷隨意離開座位起立和走動者;
4.未經允許拿用他人考試用具與計算器者;
5.考試中東張西望,企圖偷看他人試卷者;
6.開卷考試中借用他人筆記、資料等物品者;
7.交卷后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嘩者。
八、學生在考試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嚴重違反考試紀律,應給予嚴重警告處分,該門課程總成績以零分計:
1.上述第七條第2、3、4、5、6款之任一種行為無視警告而重犯者;
2.考試中交頭接耳說話、用某種示意動作互相傳遞有關考試信息者;
3.偷看他人試卷初犯者(不論試卷答案更改與否);
4.把答案或有字跡的草稿紙移向鄰座或豎起,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的初犯者;
5.別人強拿自己的答卷或草稿紙未加拒絕者。
九、學生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以考試作弊論處,該門課程總成績以零分計,視情節給予記過或記過以上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1.桌內、座位旁或答卷下面墊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筆記、講義、復習提綱等物品者(不論看與否);
2.利用文具盒、衣物或其他物品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筆記、復習提綱、紙條者(不論看與否);
3.在桌面、身上等處寫有與考試課程有關的內容者(不論看與否);
4.閉卷考試在允許使用的考試用具上寫有與考試相關的內容或夾帶相關資料者(不論是否抄用);
5.傳遞紙條或試卷者;
6.強拿他人試卷或草稿紙者(不論是否抄用);
7.為他人提供偷看試卷答案機會或偷看他人試卷或草稿紙者;
8.考試途中利用上廁所間歇在考場外偷看與考試內容有關的資料或與他人交談有關考試內容者。
十、請他人代考、代他人考、組織作弊、第二次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者,均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十一、學生嚴重違反考場紀律或考試作弊,該課程不給予補考,必須重修,并按《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予以處分。
十二、本規則解釋權歸教務處。
篇2:養老教育學院考場規則
養老教育學院考場規則
一、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不得無故缺考。遲到超過30分鐘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無正當理由,作曠考論處。
二、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如書包、書、筆記本等物(包括草稿紙、文曲星、快譯通、商務通、掌上電腦、手機、BP機等電子通信器材)應按律不得攜入座位,應按監考人員指定的地方全部集中臨時存放。
三、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監考人員統一分發,不得攜帶、使用自備草稿紙。
四、考試進行30分鐘后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以后考生方可離開考場。
五、憑學生證(或身份證)進入考場,按監考人員指定的位置就座。必要時監考人員有權安排或調動考生座位。將學生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對。
六、考生應帶齊教師規定的文具用品,考試中一般不得互相借用,個別學生確需借用,須經監考人員同意,并由監考人員代為借還。
七、開卷考試,考生可帶規定的材料,但必須獨立完成答卷,除教改課程外不得相互討論,不得互借材料。
八、除特殊要求考試外,答題一般用藍、黑色墨水的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書寫。字跡應保持工整清楚。
九、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荚囘^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后回來續考。
十、試卷如有多頁,考生應將已答試卷卷面朝下放置。
十一、考試終了時間一到,在場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題卷、答卷和草稿紙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待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嘩。
十二、考生不準吸煙,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夾帶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材料,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案或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