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物業公司交接查驗如何操作?
開發商、業主大會和原物業公司要做好承接查驗前的準備工作,并及時書面通知新物業公司進行承接查驗。新物業公司應當在接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做出書面回復并與開發商或業主大會約定承接查驗時間。在約定時間內,開發商、業主大會或原物業公司應先做資料交接:將物業的產權資料、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技術資料、工程經濟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移交給新物業公司。
資料移交完畢后,移交和接收雙方須簽字認可;若有未移交部分,由雙方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單,確定移交時間并簽字認可。
資料交接完畢后是現場交接:新物業公司應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進行逐項驗收,注明設備現狀及接管時間。開發商或業主委員會應對查驗接管過程進行記錄,并存檔備查。交接證明應由交接雙方、相關單位蓋章及現場參加人員簽字。
開發商、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及原物業公司應當配合新物業公司依法接管保安、消防、停車等安全防范崗位,維護物業管理區域 的正常秩序。
篇2:關于北京市建委會規范預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驗的通知(2007)
關于北京市建設委員會規范預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驗的通知(20**)
各區縣建委,各房地產開發企業:
為了加強本市預售商品住宅交接管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預售商品住宅交接前進行房屋查驗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預售商品住宅竣工驗收合格后,辦理交接手續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組織預購人對所購預售商品住宅進行查驗。
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查驗7日前,書面通知預購人辦理查驗手續的時間、地點及預購人應當攜帶的證件、文件。
三、預購人因故不能親自到場查驗的,可出具書面授權文件,授權他人或者其他組織辦理。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等作為預購人查驗預售商品住宅的前提條件。
五、對查驗房屋發現的問題m.dewk.cn,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預售合同約定的處理方式,及時處理。
六、市和區縣建委要加強監督管理,對違反本通知規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責令改正,記入市建設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并可限制該房地產開發企業相關項目的網上簽約;情節嚴重的,不予延長其《暫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或限制該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升級。
七、本通知自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篇3:住宅小區項目交接查驗權屬問題報告
住宅小區項目交接查驗權屬問題報告
一、權屬調查工作實施過程
本次權屬調查工作組共分為:圖紙資料組、外圍組兩個專業組。聘請行業評估專家2人,評估助理及工作人員共4人。自20**年7月25日至9月15日總體查驗歷時40天,現場查圖3次,現場溝通1次,現場點對點補充查驗10次,業委會7月25日由北京市城市檔案館中調取并提供14份有效圖紙,9月15日由北京市城市檔案館中調取并補充有效圖紙52份,業主提供《購房合同》、《車位購買合同》及《房屋所有權證》掃描件共39張,現場采集視頻2組。
二、權屬調查結論
1.現場查驗對比表
樓號*ml:namespace prefi*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 位置 | 原設計 | 現場情況 | 現有對應資料 | 資料 提供 | 涉及 問題 |
一 號 樓 | 屋頂 | 屋頂標高H=*ml:namespace prefi*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 北側4處違建房 | 《一號樓1-1剖面圖》 | 業委會 | 安全 隱患 |
首層 | 管理室 | 現場為萬壽寺派出所魏公村第一 社區警務工作站 | 《一號樓首層平面圖》 | 業委會 | ||
地下一層 | 配套物業辦公用房 | 共18間房,其中05、06為配電室, 07、10、16、17為應急物業保潔 宿舍,12間標明社區活動站或家 委會。 | 《一號樓地下一層平面圖》 | 業委會 | ||
地下二層 (人防層) | 機房、人員活動及庫房、人防水箱間 | 改為44間群租房出租經營 | 《一號樓地下二層平面圖》 |
圖紙引用說明:現有圖紙資料為施工圖,九號樓(過街樓)與住宅六號樓為同一施工圖,故九號樓(過街樓)首層及二層、三層及以上圖紙引用為《六號樓首層平面圖》、《六號樓二層平面圖》、《六號樓三層平面圖》、《六號樓標準層單數層平面圖》、《六號樓標準層雙數層平面圖》。
2.查驗結論
1)1-6號樓屋頂共有41處違建房;
2)地下空間共159間房屋,其中已明確交接8間配電室,1間有線電視機房,物業管理用房16間被原物業服務企業占用,9處現場無對應標識房間,設備機房3間未做交接。其中1號樓12間為社區居委會下設分支機構使用,需待查其他相關資料,明確原設計用途。
3)地上部分4處管理(活動)用房改變原設計用途;9號樓首層西側原警衛室和收發室被占用;
9號樓首層東側公共通道、室外機平臺被封閉占用,二層東側及三層以上辦公室及活動房改
為快捷酒店客房,三層社區智能化中心整層被占用。
4)園區內項目北門處有醫療機構建筑用房經營,園區內有廣告牌12處,各部電梯廳均有框架
廣告牌。
5)小區配套地下機動車停車庫未交接,仍由原物業服務企業經營管理。
6)小區配套燃氣鍋爐房未做交接,燃氣鍋爐運行證和鍋爐檢驗報告、燃燒器保養等必要資料未交接。
7)本項目所有共用部位無公共收益界定及分攤。
以上內容節選自第三方評估報告中內容,供業主思考!!
zz家園業委會
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