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下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經費(下稱項目經費)的管理,根據《社會科學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資助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管理暫行辦法》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社科基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撥付的專項基金,以及國內外社會團體、機構和個人的捐贈,用于資助國家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中長期規劃重點項目、年度計劃項目(包括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以及特殊項目的研究工作。
第三條
國家社科基金由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下稱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領導下的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下稱全國社科規劃辦)負責管理。全國社科規劃辦根據國家社科基金情況,提出哲學社會科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資助項目數和資助總金額,經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批準執行。
第四條
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財務制度和本辦法的規定,同時要方便科研,有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積極性。各地、各部門應廣開經費渠道,項目承擔者應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門現有的科研和工作條件,以較少的投入取得較大的研究成果。
第五條
項目經費??顚S茫魏螁挝缓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擠占和挪用。項目經費的使用同時應接受上級財務部門和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項目經費使用范圍
第六條
項目經費的使用范圍,限于項目研究直接需要的費用,主要包括:
1.資料費:指研究工作所需要的報刊、檔案、文獻、稿件的抄錄、謄印、復印、翻拍、翻譯費用,以及購買最必要的圖書費用等。
2.國內調研差旅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必須進行的國內社會調研活動開支的差旅費。其標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涉及港、澳、臺地區及國外的調研差旅費,一律不得列支。調研差旅費不得用于課題組以外的人員。
3.小型會議費:指為完成研究工作而舉行的小型研討會所開支的費用。會議參加者一般應為課題組成員。必須吸收的課題組以外人員參加會議,應從嚴掌握。小型會議費的開支標準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計算機使用費:指使用計算機作為輔助研究手段的項目所支出的計算機錄入費、軟件設計費、計算機機時費或租用費。
5.印刷補助費:指有重要學術價值和實際應用價值,而又不宜公開出版的研究成果的印刷費、打印費和謄寫費等。
6.成果鑒定費:指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直接組織或委托地方社科規劃辦和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二者合稱委托單位)組織的成果鑒定活動所需的費用,包括會務費和鑒定專家的勞務費。鑒定會各項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鑒定工作的組織者和會務人員不得領取勞務費。
7.管理費:指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為項目研究提供條件和服務而提取的補償費用。管理費按項目經費的5%提取,但每個項目提取的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1000元。管理費的提取應與年度撥款同步,不得提前。除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按本條規定提取管理費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重復提取管理費和其他費用。
第三章項目經費的撥付
第七條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單項資助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由全國社科規劃辦主任審批;10萬元以上的(含10萬元)由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組長審批;20萬元以上的(含20萬元)由領導小組集體審批。項目經費一次核定,分期撥款,包干使用,超支不補。
第八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在評審工作結束后的一個月內,向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發出《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通知書》。項目負責人接到通知書后,按批準的資助金額編制經費開支計劃,并根據要求認真填寫通知書回執,在兩個月內將開支計劃及回執掛號寄到全國社科規劃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不再辦理撥款手續。
第九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接到開支計劃和回執后,將項目經費撥到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的銀行帳戶,由所在單位統一管理。項目經費不分撥給課題組成員個人。
第十條
項目經費的撥款,根據項目資助金額和完成期限,按一次性撥付和分期撥付兩種方式進行。項目經費的第一次撥款一般在立項當年的第三季度進行,第一次撥款以經費開支計劃和回執為憑。以后各次續撥款應事先由項目負責人填報《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年度檢查表》,經委托單位檢查合格并簽署意見后,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核同意后方能繼續按期撥款。項目續撥款一般在前述檢查工作結束后次年的第一季度進行。
第十一條
項目進行過程中,經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暫停撥款:
1.需要調整課題組負責人或主要成員的;
2.需要修改、變更或中止項目協議的;
3.未能按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
4.經費開支不符合本辦法及有關規定的。
第四章項目經費的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項目負責人在本單位財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按計劃自主支配使用項目經費。
第十三條
項目經費可跨年度累計使用。研究項目按預期目標完成,并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檢查、鑒定和驗收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通過鑒定、驗收的,項目負責人可從該項目結余經費中提取40%作為勞務酬金,根據貢獻大小獎勵課題組成員,但提取數額不得超過總經費的10%。其余部分可首先用作該項目最終成果的出版補貼??鄢齽趧粘杲鸷统霭嫜a貼后的結余經費,留給所在單位作為科研經費,項目負責人和課題組成員有優先使用權。未完成研究計劃的項目或中止、撤銷的項目,不得從結余經費中提取勞務酬金。
第十四條
用項目經費購置的資料、圖書的管轄權歸所在單位,其中少量的、在整個研究過程中經常使用的工具書,經所在單位批準后,可轉歸課題組成員個人所有。
第十五條
項目主要負責人因工作調動等原因需要更換科研管理及財務管理部門,須經調入單位和委托單位同意,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批。
第十六條
項目一經批準,不得無故中止。對無故不完成研究任務或自行中止研究者,全國社科規劃辦停止撥款,并追回已撥經費的余額。項目負責人一年以上無故不參加本項目研究工作的,作無故中止項目處理。無故中止項目者,三年內不得申請新的項目。項目進行過程中,因項目負責人出國、重病、死亡或其他原因中止研究工作的,須由所在單位提出報告,報全國社科規劃辦審核批復后,作因故中止項目處理,剩余經費返還全國社科規劃辦。
第十七條
由于嚴重違反財務制度或其他原因而被撤銷項目的,應由所在單位負責追回已撥經費或不合理開支部分,歸還全國社科規劃辦。
第十八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每年將有不同重點地檢查項目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委托單位須積極配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九條
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及其財務部門應經常對項目經費開支情況進行檢查,如經費開支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本辦法規定,應及時予以糾正。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應妥善保存項目經費帳目和單據,以備上級財務、審計部門和全國社科規劃辦檢查。
第二十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和委托單位對項目經費使用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違反本管理辦法及《國家資助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課題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分別采取書面警告、通報批評、停止撥款、撤銷項目等處理措施。觸犯刑律的,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項目完成后,項目負責人應清理歷年收支帳目,編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經費決算表》,連同研究成果及總結報告一式2份,加蓋單位公章,經委托單位審查并簽署意見后,報送全國社科規劃辦。此項工作結束前,不得申請新的社科基金項目。
第二十二條
全國社科規劃辦每年年終向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和財政部匯報當年經費使用情況。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適用教育學、藝術學、軍事學三個單列學科。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解釋權和修改權屬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
篇2:物業知識教材:小區物業管理經費與測算
物業知識教材:小區物業管理經費與測算
一、物業與物業管理
"物業"一詞由英語"Estate"或"Property"引譯而來的,含義為"財產、資產、擁有物、房地產"等。從物業管理的角度來說,物業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類建筑物及其相關的設備、設施和場地。各類建筑物可以是一個建筑群,如住宅小區、工業小區;也可以是單體建筑,如一棟高層或多層住宅樓、寫字樓、商業大廈、賓館、停車場等;同時,物業也是單元房地產的稱謂,如一個住宅單元。同一宗物業,往往分屬一個或多個產權所有者。相關的設備、設施和場地是指與上述建筑物相配套或為建筑物的使用者服務的室內外各類設備、市政公用設施和與之相鄰的場地、庭院、干道等。
社會化、專業化、企業化、經營化是物業管理的4個基本特征。物業管理起源于19世紀60年代的英國。現代意義的物業管理在我國起步較晚,是隨著gg開放不斷深化,市場經濟日趨活躍,城市建設事業的迅速發展,房地產綜合開發的崛起和房屋管理體制改革步伐的加快,于本世紀80年代由沿海地區逐漸興起的。
1981年3月10日,深圳市第一家涉外商品房管理的專業公司--深圳市物業管理公司正式成立,開始對深圳經濟特區的涉外商品房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這是我國內地物業管理邁出的第一步,標志著這一新興行業的誕生。隨后從深圳到廣州,從南方到北方,從沿海到內地,在眾多城市物業管理公司像雨后春筍般涌現,物業公司呈現出一派蓬勃生機。1993年6月30日,成立了全國首家物業管理協會--深圳市物業管理協會。
1994年4月建設部頒布了33號令,即《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明確指出:"住宅小區應當逐步推行社會化、專業化的管理模式。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實施專業化管理"。從而正式確立了我國物業管理的新體制,為房屋管理體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法規依據。
1996年2月,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頒布了《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為規范物業管理服務的收費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物業管理單位及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事業的健康發展又向前邁出了一大步。
20**年9月1日施行的《物業管理條例》,對規范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改善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二、住宅區物業管理經費的來源
住宅區物業管理經費是提高住宅區管理水平,搞好綜合服務的重要基礎條件,對物業管理企業和廣大住戶來說又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是關系物業管理能否維持下去并持續發展的關鍵。
住宅區實行物業管理,其目的之一就是要改變以往單純靠上級撥款、黨委補貼,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被動局面。但是,由于傳統觀念及職工的經濟收入水平還較低,還不能承受較高的費用,因此,要解決住宅區的管理經費問題,必須建立多渠道、多層次的籌集物業管理經費機制。住宅區物業管理經費的來源主要有:
一是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定期向住宅區的單位和住戶收取一定數量的物業管理費。如山東局一隊基地管理處自20**年1月開始,按0.10元/平方米、月收取(內部價格),保證了門衛及清潔工的工資。
二是住宅區維修養護專項基金。該基金是指用于住宅區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更新與大、中修基金。該費用的收取通過雙向籌集的渠道進行。1、公有住房售出后,由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由業主一次性或分次籌集。2、商品房出售后,維修基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雙向籌集。在房屋銷售階段,建設單位可按住宅的綜合造價提取2%(多層住宅)、3%(高層住宅)的維修基金(納入住宅成本);住戶在辦理簽約、入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1%或建筑成本價的1.5%(每平方米)一次性交納維修基金。不管是公房出售后,還是商品房出售后,如遇某些重大原因,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業主委員會研究決定,還可臨時向業主籌集。維修基金必須??顚S茫荒苡糜谖飿I公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的更新與大、中修。維修基金的突出特點就是他的數額巨大并可以持續使用,因此應在保證安全的基礎上,爭取產生最大的增值收益,如購買國庫券、債券等。產生的利息及收益一方面用于物業的更新維修,一方面也可你補日常管理費用的不足。
三是一業為主,多種經營。要以物業公司為依托,完善住宅區的配套設施,建車棚、車庫等,有條件的單位,建設門頭房,對外出租或自己經營。這些經濟實體既為住宅區住用人服務,也向社會承擔業務,用多種經營取得的部分利潤,你補管理費的不足,實現以業養業的目的。四是依靠單位和改制企業的支持。地勘單位搞物業管理是一種體制創新,由于優勢資產和精兵強將已到改制企業,作為各級領導要高度支持并幫助物業管理企業,扶持物業管理企業。改制企業要從維護大局的角度,做好資金的支持和思想上的支持。
三、住宅區物業管理公共性服務收費的費用構成與測算
(一)住宅區公共服務收費的費用構成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2、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護費;
3、綠化管理費;
4、清潔衛生費;
5、保安費;
6、辦公費;
7、物業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折舊費;
8、法定稅金。
此外,對實行物業保險的住宅區,還應包括投保財產保險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二)住宅區公共性服務收費標準測算原則
住宅區公共性服務收費標準由所在地綜合服務項目,勞動付出狀況、物價指數變化和住戶的經濟承受能力,以及住宅小區的檔次制定。
(三)住宅區公共服務收費的測算方法
公共服務收費的測算可用公式來表示:
*=∑*i(i=1,2,......9)
*:公共性服務收費標準,單位為元/月.平方米;
*i:各分項費用收費標準,單位為元/月.平方米;
i:分項項數;
∑:表示對各分項費用算術求和。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
該項費用指物業管理企業的人員費用。包括基本工資,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加班費和服裝費。不包括管理、服務人員的獎金。獎金應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經濟效益,從盈利中提取。
各類管理、服務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根據企業的性質、參考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確定。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包括福利基金(按工資總額的14%計算)、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的2%計算)、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的1.5%計算)和社會保險費(按有關規定計算)組成。
該項費用測算方法是根據所管物業的檔次、類型和總建筑面積先確定各級各類管理、服務人員的編制數;然后確定各自的基本工資標準,計算出基本工資總額;再按基本工資總額計算上述各項的金額;匯總后即為每月該項費用的總金額,最后分攤到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其測算公式為:
工資、福利費=(月基本工資總額+各項福利費、社會保險費+加班費+服裝費)/總建筑面積(元/月.平方米)
2、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該項費用包括住宅區樓宇內公用部位如過道、門廳、樓梯及區內道路環境內的各種土建零修費;各類公共設施、設備如室外上、下水管道、電器部分、燃氣部分等的日常運行維修及保養費;區內及樓宇內公共照明費等。不包括業主擁有房產內部的各種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換與更新費用;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費用;電梯的運行、保養與維修費用;共用天線保養維修費用;高壓水泵的運行、維修費用;冬季供暖費。這些費用按國家和當地的現行規定與標準分別向產權人和使用人另行收取。
該項費用可按成本法或簡單測算法進行測算。成本法即分別測算各分項費用的實際成本指出,然后求和。簡單測算法是指:以住宅每平方米建筑成本為基數,普通多層住宅公共設施、設備建造成本按住宅建筑成本的15%計取,折舊年限按25年計算,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應分攤的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費按月折舊費的40%提取。
3、綠化管理費、保安費、辦公費、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費、利潤及法定稅率等應進行具體測算。
4、漏交率問題
由于多種原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不可能達到100%。這就產生了漏交率的問題。如果將個別也漏交而造成的損失攤到其他業主身上,顯然是不合理的;但由物業管理企業完全負擔這部分損失也是不合理的。解決這一問題的正確途徑是一方面從業主、業主委員會到物業管理企業要盡可能提高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交率;同時在進行物業管理經費財務預算時要注意留有一定的余地。
篇3:物業公司管理處經費管理制度
物業公司管理處經費管理制度
為了使管理處正常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等有根本保證,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處對轄區的管理經費收支,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本著綜合管理,節約開支,降低成本,注重效益的原則,合理使用管理經費,并接受公司的檢查和監督。
二、管理處依據有關收費標準,按不同項目,向業主(使用人)和其他應交費的人收取費用。
三、管理經費的收取,收款收據統一使用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單據。
四、各項管理經費,應分項單列,專款專用,財務開支按公司授權,由管理處主任依據委托管理合同支出項目審批,報公司審核。
五、年度費用收支明細帳目,應張榜公布,定期向業委會報告,接受物主管部門和業主的詢問及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