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地辦應急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控制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駐地辦所有部門和全體全體職工。凡有可能發生的一切危及全體職工生命安全、身體健康、財產損失或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生產事故、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均執行本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
定義
3.1潛在事故:容易導致事故的風險。
3.2緊急情況:對正常的生產、工作有嚴重影響的非正常情況(如火災、爆炸、暴雨、洪水或危險物品泄露等)。
3.3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物品。
組織機構及職責
4.1建立駐地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實施指揮和組織領導。
4.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是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制度歸口負責部門,負責本制度的運行控制以及應急準備、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的督促和檢查。
4.2.1負責對生產設施、污染防治設施、運輸交通設施、儲存設施等進行安全監控,防止異常尤其是緊急情況的發生;
4.2.2定期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設備、消防通道和主要用電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
4.2.3在緊急狀態下對物資、人員的具體調配以及與消防(119)、公安(110)和醫院(120)等部門聯系,獲取支持。
4.3負責組織評審、培訓、演練、修訂院應急預案。
4.3.1制定駐地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4.3.2制定辦公樓防火應急預案。
4.4各部門應根據實際工作中識別的重大風險因素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及演練。
5加強應急處置工作的檢查、宣傳和教育,樹立搶險抗災意識。
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及處置
5.1事故報告
有關單位應遵循“迅速、準確”的原則,在第一時間上報工程重大質
量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情況。
5.2報告程序
發生工程重大質量安全險情或重大事故后,施工單位應立刻向各監理和業主同時報告事故情況(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施工單位必須在事故發生后8小時內將書面材料報告監理。
駐地辦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向業主報告(時間不超過2小時)。
5.3報告內容
工程重大質量險情或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內容包括:
(1)建設工程事故中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名稱、
資質登記情況,施工單位負責人、工程項目部經理、監理單位有關人員的姓名及執業資格等情況。
(2)險情或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類別、人員傷亡情況。
(3)險情或事故基本情況,事故簡要經過,緊急搶險救援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況。
(6)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
6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
6.1應急準備
6.1.1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是本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緊急情況發生時是應急指揮中心的辦公室,負責做好協調和日常準備工作;
6.1.2其它各部門應保證所屬區域內的各種安全生產事故搶險救災物品及設備的完整和正常使用;
6.1.3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綜合辦公室負責健全與市消防隊、醫院、防疫站、環保局相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方式,并收集相關資料信息。
6.2訓練和教育培訓
6.2.1各部門領導為本部門的責任人,負責本部門應急準備和響應措施的教育培訓和演練工作;
6.2.2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駐地辦應急培訓和教育,并保留記錄。
6.3設備配置和標識
6.3.1應急設備:應急燈、應急喇叭、滅火器、消防栓等設備;
6.3.2應急設備的管理:應急燈、應急喇叭、滅火器、消防栓要實行定置管理,指定專人負責,設有明顯的應急警示標志,以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正常啟用。
6.4應急指揮或參與者和有關支持部門的聯絡方式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外部救援機構支持應急電話: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煤氣急救:144。
6.5事故處理制度
6.5.1通訊:
事故發生時由責任部門負責人直接報告駐地辦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并同時打電話報告應急指揮中心指揮長、副指揮長。
6.5.2車輛調度:
事故發生時,駐地辦內部車輛聽從應急指揮中心調遣,同時現場負責人立即撥打電話“119”或“120”等待救援車輛。
6.5.3逃生疏散:
各部門負責人在本單位應急指揮中心的指揮下,帶領本部門全體職工從安全通道迅速有序撤離或就近疏散。
6.5.4人員、物質、資金的救護和調度
6.5.4.1緊急狀態下,本單位應急指揮中心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護傷員,拔打“120”或“119”等,并派專人在現場消除障礙,引導救護車、消防車快速通過;
6.5.4.2事故現場有專人保護,并由相關人員寫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過程、原因報本單位應急指揮中心并備案,同時妥善處理好事故現場;
6.5.4.3在事故處理完畢后,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事故后的恢復;
6.5.4.4事故總結:應急指揮中心要對事故的原因進行分析,對事故處理提出意見交由駐地高監確認后予以實施,找出責任人和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并提出整改措施、處理意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實施效果進行監督驗證,并在駐地辦范圍內通報,以警示全體職工杜絕同類事故的發生。
7演練與檢查
7.1演練主要內容:報警、疏散、事故處置和不同水平應急者培訓。
7.1.1緊急疏散:預設緊急狀態時,各應急人員在應急指揮中心的指揮下,采取“人盯人”方式組織本部門全體職工迅速有序地從安全通道撤離預設事故現場;
7.1.2現場救護:預設緊急狀態時,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拔打電話“119”或“120”,將傷員輕輕放平,按規定進行止血、人工呼吸等救護,現場有專人清障,救護車趕至現場時按醫生要求搬運傷員,相關人員要迅速掌握上述一些簡單的現場救護手段;
7.1.3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在全駐地辦范圍內每年組織一次基礎訓練、專業訓練、戰術訓練或自選課目訓練,每兩年組織一次全部演習、部分演習或單項演習。
8制度評審
8.1緊急事故發生后,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事故原因和結果進行分析總結,修訂和評審本制度,使其不斷完善。
8.2記錄完整保存
8.3事故、事件的報告及處理執行有關制度。
篇2:股份公司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
> 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第一條 為規范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各部門對泄露國家秘密事件(以下簡稱泄密事件)進行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程序,使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和上級保密工作部門及時掌握事件的情況,加強對安全保密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的指導和監督,依據國家保密制度-《報告泄露國家秘密事件的規定》(國保發〔1999〕8號),結合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泄密事件,是指違反保密法律法規,使國家秘密被不應知悉者知悉,或者超出限定的接觸范圍,而被不應知悉者知悉的事件。
第三條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圖:
辨識潛在的安全保密因素
應急準備與響應及報告查處制度
應急準備與響應日常執行內容
保密檢查工作管理
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 本單位的潛在的、有可能產生的安全保密因素和風險因素為:泄密事件的發生。
第五條 保密檢查工作管理見《保密工作檢查、提醒制度》。
第六條 應急準備與響應報告查處內容
一、發生泄密事件的部門,立即先口頭向保密辦報告簡要情況,同時在24小時內向保密辦提交書面報告。保密辦核實后,及時向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報告。
二、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在接到發生泄密事件的報告后,應當在接到報告后24小時內,
書面向上級保密機構報告。情況緊急時,可先口頭報告簡要情況。
三、報告泄密事件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泄露國家秘密事項的內容、密級、數量及其載體形式。
(二)泄密事件的發現經過。
(三)泄密責任人的基本情況。
(四)泄密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
(五)泄密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六)已進行或m.dewk.cn擬進行的查處工作情況。
(七)已采取或擬采取的補救措施。
四、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在向上級保密機構書面報告泄密事件時,應及時組織對泄密事件進行查處,并在3個月內向上級保密機構書面報告查處結果,填寫并上報《泄露國家秘密事件報告表》或《泄露國家秘密事件查處結案報告表》。因特殊情況在3個月內查處工作未能結案,不能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查處結果時,應在規定時限內報告查處進展情況。
五、報告泄密事件查處結果,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泄密事件的發生發現過程。
(二)泄密事件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三)造成泄密事件的主要原因。
(四)對有關泄密責任人的處理情況。
(五)采取的補救措施和加強保密工作的情況。
第七條 對發生泄密事件隱匿不報或不按本規定及時向保密辦報告,故意拖延報告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八條 發生泄密事件后,各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組織的查處。對查處工作不配合或隱瞞事實真相,導致查處工作不能順利進行的,要追究有關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第九條 發生泄密事件后具體懲罰辦法按照《保密工作獎懲制度》執行。
第十條 本制度由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篇3:局值班及應急工作制度
值班及應急工作制度
(一)值班工作安排
1、局機關值班工作由教育局長統籌安排,班子成員帶班,班子成員分管股室輪流值班。局辦公室負責值班人員的編組,制定輪流值班表。
2、局班子成員帶班實行輪流制,值班時間為一周,按照輪流值班順序表履行值班職責,并認真填寫教育局工作日志和值班記錄。
3、局班子成員值班地點在各自辦公室。值班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外出公務活動。遇有特殊情況,應請示局長同意,并按值班順序表向下移交。
4、值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國家規定的工作日上班時間內,帶班領導、值班股室人員必須在辦公室,星期六、星期天手機開機,保證24小時暢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動值班另行安排。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要做到態度和藹,待客熱情主動,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妥善處理當班的一切工作事宜,并做好值班記錄,重要情況和事項的辦理結果要及時向領導報告。對失職、瀆職而釀成事故的,要嚴肅處理。
2、對外來人員的出入,應按要求實行登記,嚴格把關。
3、對外來聯系工作的人員,值班人員問明情況后,應當介紹其與相關人員聯系。
4、值班司機要按時到崗,搞好值班服務。值班車輛不足時,由值班人員通知辦公室主任負責調度。
(三)電話處理
1、接打電話時,首先要問明對方單位、姓名、職務,注明接打電話的時間,并按規定要求做好電話記錄。
2、重要電話,要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及時按程序匯報;特殊情況可直接呈報局領導,并根據領導批示意見辦理。辦理情況m.dewk.cn要及時向交辦領導匯報。
3、打電話聯系工作或向有關方面通知領導交辦的事項,要事先擬好電話稿,講完后與對方進行核對,并將辦理情況向交辦領導匯報。
(四)公務接洽
對來教育局聯系工作的,按以下程序接洽:
1、先問明來人身份,再進行接談。
2、接談時,重要事項要做好記錄。
3、對來人提出的問題,值班人員要按有關規定答復和處理;值班人員無權答復和處理的問題,要及時請示有關領導,按領導指示答復和辦理;一時不能答復和處理的,要說明情況,并請來人留下姓名、工作單位和電話號碼,以便聯系。
4、處理結果要做好記錄,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
5、簽收文電傳真,要及時轉送,急件急辦。
(五)應急事項和突發事件的處理
1、屬報告重大事故、突發事件的電話,要問明詳細情況,認真做好記錄。記錄內容包括:報告人單位、姓名、職務、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情況、后果、發展趨勢和采取的措施,臨場負責人、指揮地點、聯系電話、接報時間。
2、迅速處理。根據電話記錄,迅速向有關領導匯報;緊急情況,可越級報告。根據領導指示通知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迅速做出處理;必要時通知局機關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察明情況,搞好續報,協助領導處理。搞好跟蹤和反饋,及時將情況和處理結果報有關領導。
(六)交接班
值班人員交班時,要向接班人員詳細介紹值班情況、需要繼續處理問題和教育局領導的活動安排情況。接班人員要將需辦理的事項了解清楚,及時處理。重要事項要做好交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