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公司福利委員會同仁福利存款借款辦法
(一)茲為倡導同仁儲蓄及解決同仁臨時急用,特訂定本辦法。
(二)每人存款數額暫不限制,但借款每次以不超過每月薪津總額為原則。
(三)存借款利息,均為月利1.2%。(照法令規定另扣所得稅及印花稅)。
(四)存款方式:
1.上班時間內隨時可以存提,但提取數額大者,應在事先通知出納備款。
2.存提款額,每次不得少于1000元。
3.每人開戶應填具印鑒卡。
4.每次存提,除填具提存單外,并應將提存金額記入存折內。
5.每月7日為發給上月利息日期。
6.存入款項,除用作提款及借款外,所余數額,以同等利率(月利1.2%)轉存公司財務部,作為公司短期借款。
(五)借款方式:
1.借款人條件:
(1)個人及直系親屬、罹病住院或所需醫藥費過大者。
(2)個人婚假及直系親屬喪葬。
(3)配偶生育。
(4)子女繳交學費或出國深造籌措路費。
2.所借款項分三次在每月發薪時連同利息扣還(如有同仁經濟情況好轉愿一次清還者聽便。)
3.借款人應覓妥同仁二人,共同保證。
4.保證人如中途離職或因故退保時,借款人應另覓新保,在換保手續未辦妥前,原保證人應繼續負責。
5.上次借款未清還前,不得繼續借款。
六、本辦法僅適用于正式員工。
七、本辦法經本公司福利委員會會議通過后實施。
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訂。
九、員工補助金給付辦法
(一)為謀求員工生活安定,增進員工感情,喚起團結合作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公司員工本人結婚或子女結婚;員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員工子女的教育;員工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喪亡時得依本辦法的規定申領補助金。
(三)員工本人結婚,給付基本薪資一個月的補助金。并由公司致贈喜幛或拍發賀電致賀。但結婚當事人均在本公司服務時,由一方請領上項補助金,另一方只能請領1500元的補助金。
(四)員工子女結婚,給付1500元的補助金。但結婚當事人在本公司服務時,只能由結婚當事人依前條的規定請領補助金。
(五)員工本人或其配偶生育,一次給付1500元的補助金,并以2次為限。小產、流產、死產,概不給付補助金。
(六)員工的子女(除任職本公司者外)就讀經政府立案的各級正規學校,其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操行成績(德育)乙等(60分)以上者,得按下列標準申領補助金。但最多以3人為限。
1.??埔陨蠈W校(5年制???年級以上)每學期給付1500元。
2.高中(職)學校(五年制專科一、二、三年級)每學期給付500元。
3.初中(職)學校每學期給付300元。
(七)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喪亡時,除由本公司致送挽聯、花圈、花籃或唁電致哀外,父母或配偶喪亡時給付一個月薪津的補助金;滿二足歲以上子女喪亡時給付半個月薪津的補助金。
(八)申請給付補助金應填具補助金給付申請書暨補助金額領取收據,并檢附下列證件:
1.結婚補助金:戶籍謄本。
2.生育補助金:出生證明及戶籍謄本。
3.教育補助金:在學證明及成績單。
4.喪亡補助金:除籍后戶籍謄本。
結婚補助金得憑喜貼、喪亡補助金得憑訃文預先給付,再補辦請領手續。
(九)補助金的申請應于給付原因發生起第2個月內,逾期以放棄論。
(十)臨時及試用人員不適用本辦法。
(十一)本辦法各項補助金依法扣繳所得稅。
(十二)本辦法經呈董事會通過后公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篇2:建筑工程公司銀行存款和支票管理
建筑工程公司銀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支票的管理,空白支票與財務專用章要異地存放。作廢支票一定要加蓋作廢章。
2領用支票要按規定的程序填寫《支票借款單》,由借款人簽字,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到財務領取支票,并在"領用支票登記薄"登記方可支付。
3支票使用人要妥善保管好支票,不得毀損或遺失,如有遺失,立即掛失,由于遺失支票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按損失的額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4出納員簽發支票,必須填準日期、用途,需注明使用限額的,限額要書寫規范。
5采購人員用支票采購時,原則上不能超過請領時的限額。超過限額需向主管領導請示,如超限額較多,需補辦手續,不經請示,追究責任,并罰款100元。
6出納員要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準確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得開據空頭支票,如果發生銀行存款空頭,由出納員個人承擔,并按銀行罰款額度處罰。
7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要及時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找,更正未達事項,填未達清單,凡已支付的支票存根,要督促經辦人在規定時限內報賬;(時限七天)超期一天罰款50-100元。
篇3: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銀行存款管理
房地產財務管理細則:銀行存款的管理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項目銀行帳戶必須經雙方負責人同意后方可設立和使用,銀行帳戶僅供本合同項目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與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嚴禁利用項目帳戶做與本項目無關的收支。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該項目原則上只設一個項目帳戶,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雙方公司負責人同時批準后方可設立(書面批準依據),已經開設的,需向項目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項目帳戶必須與雙方公司銀行帳戶嚴格區分(財務專用章、其他專用章等銀行預留印簽),雙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帳戶進行本項目收支。
4)、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印章分管并用制;即:財務章由一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一方保管,不準1方統一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應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部門使用銀行支票時,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項目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核單后,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經辦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于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f、支票開出后,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其他用途使用。對于預付貨款,應做好合同管理,根據合同規定報帳時間。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追究業務經辦人的相關責任。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收據、入庫單等原始單據,對于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或收據方可報銷。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一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后,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5)、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其他收入必須按項目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在付款憑證后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應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據(合同或其他)。
同一項目(同一業務)應按合同總額上報審批,不準同一業務分次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追究財務及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在有關發票、單據后面入帳備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審批,財務人員必須征求雙方公司總經理(總裁)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11)、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