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集團目標責任制考核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對集團有關單位及人員的工作與貢獻進行公正、客觀地評價,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20**年集團簽訂了目標責任制的總部職能部門與各經營單位及其第一責任人。
第二章考核責任部門
第三條 集團考評小組是績效考評的領導機構,集團人力資源部是責任制考核的日常管理部門。在考核協議承擔有關管理責任的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相應資料的收集、審核工作。
20**年考評小組名單: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第四條 績效考評作為集團完善激勵與約束機制的重要組織部分,各考核責任部門應根據所承擔的責任指定專人負責有關績效考評指標的收集、審核和匯總工作。
第三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 20**年集團對事業部及各經營單位的考核內容為:
(一)考核事業部指標:
1、經營任務指標
2、風險控制指標
(二)考核事業部第一責任人指標:
1、經營任務指標
2、風險控制指標
3、管理績效指標
第六條 20**年集團對總部職能部門及第一責任人考核內容為:
1、工作目標考核
2、管理績效考核
第七條 20**年集團績效考核實行差異化考核,根據各單位的不同情況,由考評小組與被考核部門及人員同時確定各項考核指標及權重。
第八條 由于20**年為實行目標責任考核的第一年,根據上半年各項指標考核的完成情況,經考評小組與被考核者雙方協商同意,可對考核指標及權重進行調整。
第九條 因機構及人員調整,或其它客觀條件發生變化,影響到有關考核指標的執行時,可由集團考評小組及相關部門及人員共同協商,調整有關指標及權重。
第四章 考評程序
第十條 各考核責任部門應確定專人負責考評統計,并將人員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專人應根據考評方案要求收集所需資料,以報表形式加以匯總,于每個統計周期后5日內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匯總。
第十一條 考評小組應在人力資源部有關匯總資料的基礎上,每季度后10日內召開評估會,聽取各經營單位及各職能部門關于經營管理及工作進度的報告。并對有關資料進行評議。
第十二條 20**年1月15日前,考評小組及集團人力資源部應對各責任部門提供的數據進行匯總和評估,并得出初步考核結果。
第十三條 20**年1月31日前,集團考評小組應完成對考核結果的確認工作。報董事局及總裁批準后,通知被考核單位及個人。
第五章考評結果運用及申訴
第十四條 考評結果與被考核單位及個人的收益掛鉤,辦法如下:
(一)集團總部職能部門:
1.部門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實行百分制,最終得分結果分為六級,分別是S級:95分以上,A級:90-95分,B級:80-90分,C級:70-80分,D級:60-70分,E級:6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考核等級結果與其部門第一責任人及中高層管理人員獎勵年薪的發放比例掛鉤,掛鉤辦法見下表:
考核結果 S A B C D E
獎勵年薪發放比例 105% 100% 90% 80% 70% 0
3.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和職能部門第一責任人述職評價結果與集團20**年是否續聘第一責任人及其年薪標準掛鉤。
(二)事業部及其總經理:
1、事業部總體考核:
考核結果與事業部利潤分成的發放比例掛鉤,辦法如下:
考核結果 >95分 90-95分 80-90分 ≤80分
利潤分成發放比率 100% 95% 90% 80%
注: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事業部第一責任人考核:
(1)考核得分為六級,分別是S:100分以上,A:90-100分,B:80-90分,C:70--80分,D:60-70分,E:60分以下;以上分數段中的得分值包括上限不包括下限。
(2)考核結果與總經理獎勵年薪的發放比例掛鉤,具體掛鉤辦法如下:
考核結果 S A B C D E
獎勵年薪的發放比例 110% 100% 90% 80% 70% 0
掛鉤后的總經理應發放獎勵年薪如超過標準,超過部分由集團支付;如低于標準,節余部分由集團支配。
第十五條 如被考核人對考評結果有異議,可向集團董事局提出復議申請。董事局在15日內予以答復,董事局復議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實施辦法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廣東**企業集團
二0**年三月八日
發:各單位
送:常務董事、副總裁
印發份數:29份 其中存檔份數:2份
篇2: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
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
根據州紀委有關文件精神及州教育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 責任制考核內容
責任內容是規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在黨風廉政建設中應承擔的責任。領導班子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全面領導責任,黨政一把手對本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總責,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內容為:
(一)分工落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列為本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分工明確,職責清楚。
(二)責任落實:領導班子及其成員應對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明確各自承擔的責任,對分管工作認真組織落實。
(三)工作落實: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做到工作落實,有布置、有檢查、有分析、有總結、有作為。
(四)措施落實:各部門對黨風廉政建設要做到措施具體,可操作性強。
(五)教育落實:按照院黨委統一安排,與組織生活有機結合,認真組織學習,經常對本部門的黨員、干部進行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六)制度落實:各部門按照院黨委要求,按照《E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的內容,健全制度,規范操作,做到監督有力,紀律嚴明。
二、責任制考核的組織領導
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領導,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院長為組長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成員由院領導及各處、室、館、中心主任及專業系、附屬小學黨支部書記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紀委,負責學院黨風廉政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根據考核工作需要,成立由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
三、責任制考核辦法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采取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群眾座談、綜合評分的方法。
(二)各部門按照《E大學師范學院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意見》的要求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廉政建設進行認真自評。
(三)在各部門自評的基礎上,由院紀委組織綜合評定,評定結果記入各部門的年度考核及廉政檔案。
(四)考核在年終進行,必要時進行抽查。
(五)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要進行通報,做得好的部門及個人要表彰。做得不好的部門,要限期整改;對在責任范圍內發生責任問題的,按照州教黨字<2000> 07號和師院黨字<20**> 19號文件規定,進行責任追究。
(六)黨風廉政責任制檢查考核情況與學院崗位責任制考核結果掛鉤,影響部門評優及個人考核結果。。
附:E大學師范學院部門主要負責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表
*E大學師范學院委員會
二0一二年四月十日
篇3:機關車隊駕駛員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
機關車隊駕駛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及考核辦法
一、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機關服務、為領導服務的思想,謙虛謹慎、任勞任怨、廉潔奉公、作風正派,具有良好職業道德。
(二)每位駕駛員應“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維護領導及自身形象,不應有任何有損于機關形象的言行,嚴守機關保密條例,不道聽途說。
(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謹慎駕駛,警鐘長鳴、安全第一,做到“安全正點、準確及時、文明禮貌、熱情周到”。
(四)自覺參加各項政治活動和安全學習,及時總結安全行駛經驗,交流思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五)熟悉和掌握車輛性能,做好日常保養,保持車容整潔,及時排除故障,按時完成車輛年檢,確保車輛良好性能狀況。
(六)精心愛護車輛,按規定停放車輛,不無故在外亂停放及過夜。未經領導同意,車輛不得私自轉借或公車私用,如有特殊情況用車,應事先向局或處領導請示并征得同意。
(七)服從車輛調度,如遇本人身體不適或車況不佳,應及時匯報,以免影響出車任務。
(八)相對固定的車輛,如領導較長時間出差在外,此期間駕駛員及車輛由車管處統一安排使用。
(九)堅持定期檢查制度,m.dewk.cn做好出車前、歸隊后的檢查,做到車況不好不出車,安全系數不達到不出車。
(十)遵守勞動紀律,提前上班到崗,做好隨時出車準備,必須車等領導,不能領導等車。
二、考核辦法
(一)駕駛員采用百分制考核辦法,由車管處領導考核登記,并與年終崗位責任制獎金掛鉤,按比例獎罰。全年完成崗位目標責任制得100分。
(二)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加分:
1、全年安全無事故,沒有發生因主觀原因造成人身或車輛損害的,加5分。
2、服從領導,工作積極主動,完成任務出色,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機關工作人員形象,加5分。
3、有其它突出成績的酌情加分。
(三)凡有下列情況的予以扣分:
1、發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車輛傷(損)害的,每一成責任扣5分。
2、不服從領導和調度,工作不負責任,不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有損于機關工作人員形象,違法亂紀行為的,一次5分。
3、違反交通法規,受到罰款等處罰的,一次扣1分,罰款以上處罰的,一次扣2分。
4、服務態度不好、質量不高,接到投訴,調查屬實的,一次扣2分。
5、未經批準,將車輛轉借給他人,或公車私用的,一次扣2分。
6、未按要求做好車輛保養、保潔工作,或因主觀原因造成車輛機件損壞的,一次扣1分。
7、因主觀原因,影響出車任務的,每次扣1分。
8、無故不參加局或處組織的學習、會議的,每次扣1分。
9、相對固定車輛駕駛員在領導外出期間,未按規定到車管處報到的,發現1次扣2分。
10、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的,出現1次扣15分。
11、機關大院內亂停、無序停車,每次扣2分。
12、有其它違規行為的酌情扣分。
(四)考核考評及獎扣
1、凡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被公安交警罰款的,不論金額多少,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2、凡在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而被責令其參加培訓考核的所有費用,一律由駕駛員自理,并扣發全部月度考核獎;停止駕駛證的,作待崗處理,扣發年終全部考核獎。
3、駕駛員的考核考評由車管處長建立臺賬(考核表另附),每月作好記錄,在年底考評時匯總結算。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局考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