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中學教學儀器和設備管理制度
一、學校必須根據有關規定和教學儀器設備性能,加強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管理。學校設立專用儀器室,做到儀器、藥品分室存放、專人管理。
二、教學儀器和設備,學校財務部門設該項財務帳,各學科儀器室建實物帳。儀器設備應按部頒標準分類存放,儀器柜和儀器架應有物資存放登記卡。
三、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資(燒杯、試管、試劑瓶等玻璃儀器除外),主件必須編號,除特殊情況外,附件也要編號。化學藥品試劑應酬有標簽,并涂蠟保護。
四、儀器室和實驗室區域,應按公安消防部門要求備有消防設施和防盜設備等。
五、對貴重儀器和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放置在安全地點,有必要的保安設施和使用規定。
六、儀器室需經常保持清潔,注意做好防塵、防潮、防光、防銹、防震、防火、防暴、防腐蝕、防揮發等工作,使儀器經常保持良好性能。
七、 教師領用儀器須先填好通知單、進行登記后才能拿出儀器室,用完及時送回,并經主管人員驗收入柜,有損壞的要說明原因, 報學校領導處理。
八、教學儀器只供學校教學使用。儀器的借用、報損、報廢、賠償等須先經學校領導批準,管理人員同意,辦好登記手續。儀器報損時,報損金額在100元以上的由學校領導審批,無審批手續,一律不予銷帳。
九、學校要經常開展修理、改進、自制教具的工作,定期做好清查工作。對于有利用價值的儀器應積極進行修理,不得輕易報損、報廢。
篇2:某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1、每學期初任課教師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實驗前,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周填寫)交儀器管理人員,以便管理人員準備。
3、管理人員按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并予先實驗,確保其性能良好。借出時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由教師再一次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學生自主實驗,提前填寫“通知單”,由實驗教師根據具體情況安排。
5、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在儀器借還登記簿上進行登記。
6、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并經校領導批準,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8、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組長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定處理。
9、所有儀器的借用不應超過規定時限,以保證儀器正常流通。
篇3:第二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第二小學教學儀器領用借還制度
1、任課教師每學期初應填寫演示和分組實驗安排表,并交實驗室。
2、任課教師應將所需要的實驗儀器、材料藥品通知單(演示通知單提前三天填寫,分組實驗通知單提前一只周填寫)實驗前交儀器管理員以便管理員準備。
3、管理人員接通知單準備好儀器、藥品,應先實驗一次,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向教師介紹儀器、藥品性能,使用方法,有教師再一次試驗,成功后簽字領走。
4、非本學科教師領用儀器,應填寫在儀器借還登記簿殺上。
5、外單位借用儀器須持介紹信,歸還時要對儀器進行全面檢查,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6、對任課教師歸還的儀器要根據“通知單”、“借還登記簿”逐一查對,并把完好情況填在通知單或登記簿上,若有損壞按規定處理。
7、學生分組實驗后,由任課教師學生但、代表對每組儀器逐一清查,并由管理人員復查清查結果填寫在實驗記錄和實驗通知單上,若有丟損,按規定處理。
8、所有儀器損壞賠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