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酒店文件復印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到打印室復印文件;
2、酒店級文件須經總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復印;
3、各部門復印文件須經部門經理簽字認可后方可復印;
4、任何人不得在酒店復印室復印個人和為他人或單位復印資料;
5、辦公室做好各部門文件復印登記及統計核算工作,將復印所生產的費用,列入部門營業或行政開支;
6、復印室工作人員要保守酒店機密,不得向他人或外界泄露所有復印文件的內容;
7、除酒店辦公室相關人員外,其他人不得私自進入復印室或動用復印設備;
篇2:裝飾公司文件復印規定
裝飾公司文件復印規定
第1條 辦公室只負責打印總經理批示的各種文件資料;各部門將自行拷貝好的文件交辦公室審核后打印;公司的文件,有打印必要時方予打印。內部遞傳的簡單請示報告或其他不需要打印的文件,一般不予打印。
第2條 公司發文,需由起草人抄正或在自己電腦上打字,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準打印;一般文件的打印、復印須經所在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方予辦理。
第3條 各部門需復印的文件資料必須經部門經理簽批后到辦公室復印。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復印和傳真。如確實需要須經總經理簽批。
第4條 打印、復印必須按規定登記。嚴禁浪費紙張、隨意復印、打印。
第5條 文印工作人員應認真做好本職工作,按時完成任務。對收到文件資料應及時送到部門主管領導,經主管領導簽批后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到文印室領取,不得延誤。
第6條 文印人員應樹立高度的保密意識,不得將打印、復印或傳真資料中有關商業秘密或其他公司機密透露給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
第7條 文印人員對各部門送來打印、復印、傳真的文件資料,由各部門進行登記,經辦公室主任簽批后,才能打印、復印、傳真文件資料。
第8條 嚴禁私自帶盤上機,若確需用光碟或移動存儲器,必須經審核確實無病毒后方可使用。
第9條 所有存放在文印電腦內的信息載體必須安全存放、備份,并按年份刻錄光盤,以便保管。對涉及秘密的文件不得私自破譯或刪除。任何人不得將信息載體帶出辦公室。
第10條 文印人員對各種設備應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維護。
第11條 禁止非文印室人員使用文印室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