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藥大學銀行賬戶、銀行資金管理規定
為切實加強銀行存款的管理工作,保證學校資金安全,使學校教學、科研事業發展得到必要的資金保障,現依據國家及我省有關財政金融政策,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銀行賬戶管理
(一)根據教育廳《關于做好清理整頓銀行賬戶工作的通知》[蘇教財(20**)96號]的文件規定,學校非獨立核算且不具有二級獨立法人資格的部門、單位一般不得在銀行開設銀行賬戶。
(二)學校開設的所有銀行賬戶必須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一級財務應開設基本賬戶、財政零余額賬戶(國庫集中支付賬戶、預算外資金零余額賬戶)各一個,根據政府管理部門的要求和學校工作需要也可開設的相關專項賬戶(如:科技開發、貸款結算戶、住房基金戶、納稅賬戶、工會賬戶、貸款賬戶、基建賬戶等),除此以外原則上不能再開設其他銀行賬戶。對于基本賬戶開設銀行以及貸款銀行的大額存款業務,不再開設一般性結算銀行賬戶,確有需要時開設定活兩便、通知存款或定期存款性質的臨時性銀行賬戶。除基本戶開設銀行以及貸款銀行以外的其他銀行一律不開設任何形式的銀行帳戶。
(三)新開各類銀行賬戶(含臨時性銀行賬戶),都必須經分管校領導批準。對于銀行基本賬戶的變更必須經法人校長批準。
(四)學校財務部門不得將學校各類銀行賬戶轉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辦理洗錢、套現等非法業務,否則學校將對責任人及經辦人予以行政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銀行資金管理
(一)銀行存款管理
1、除上繳省財政統一管理部分外,學校所有資金原則上一律存入基本戶(包括外匯現場結匯資金)。學校可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以及學校財力情況,對貸款銀行部分資金存款支持,但存款金額不應超過應付該銀行半年利息的金額。
2、除按預算支付銀行利息外,動用各銀行帳戶上的大額存款時,一百萬以下(含)由財務處長審批,一百萬至二百萬(含)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二百萬以上由法人校長審批。未經上述審批程序,負責銀行業務的財務工作人員不得辦理相關業務。
3、根據教育部教財[20**]13號文件要求,學校不得從事股票投資和其他風險性債券投資業務。如將學校資金用于與教學、科研以及校辦產業有關的項目投資時,不論金額大小,都必須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并由法人校長簽字批準。
(二)銀行支票使用管理
1、辦理銀行支票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和《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正確使用各種銀行支票,簽發支票必須在存款余額范圍內,不得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如因特殊情況確須簽發時,必須在支票上寫明收款單位、款項用途、簽發日期、規定限額、報銷期限。
2、簽發銀行支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填制支票申請單,申請單上必須寫明經費支出項目及預計金額,經相關領導簽字批準后,經辦人方可領取轉帳支票。各級領導的簽批權限同財務報銷時的簽批要權限。沒有經費支出項目,或預計金額超過經費支出項目限額時,財務處不得簽發該銀行支票。
3、經辦人領取銀行支票后,務必妥善保管,盡快辦理業務,并于領取支票之日起的15天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師生住院領取的支票應在出院一周內到財務處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按正常財務報銷審批程序及權限進行。無財務處認可的原因而逾期未能辦理報銷手續的,將從經辦人員工資中逐步扣除直至滿限額為止。逾期未用的空白銀行支票及時交回財務處注銷作廢。經辦人如不慎遺失銀行支票,應立即到財務處辦理掛失手續,并登報聲明作廢。若由此造成損失,由經辦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
4、領取銀行支票的經辦人不得將銀行支票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改變用途、擴大使用限額,否則財務人員有權不予報銷。如給學校造成損失的,由經辦人負責賠償,并予以行政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財務人員收取銀行支票時,要審核銀行支票的真實性、可承兌性,確屬可承兌的方可受理。同時須留下經辦人的通訊方式,以便聯系。
(三)銀行資金管理的內控
1、學校財務處要設置 “ 銀行存款 ” 總帳科目以及明細科目,以便進行銀行存款核算,并設立訂本式 “ 銀行存款日記賬 ” ,對銀行存款的收付結存進行序時登記。負責銀行業務的工作人員根據銀行存款收付憑證,按業務發生順序逐日、逐筆登記入賬并結出余額。
2、 財務處負責銀行業務的工作人員于每月初將上月的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并查明未達帳項原因。編制好的銀行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由出納科長核對后,報分管處領導審核。銀行對賬單、審簽后的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應與當月的會計憑證、報表等會計檔案一同保存。
3、 銀行支票和銀行印鑒原則上應分別保管。印鑒保管人使用印鑒時應對報銷憑證和銀行支票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對,經核對無誤后方可加蓋印鑒。如財務人員需臨時借出印鑒,必須經財務處主要負責人批準并及時登記印鑒借用備查簿,內容包括借用時間、借用人、借用事由、歸還時間、批準人等。
4、負責銀行支票管理的財務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支票購買、領用管理規定與流程,妥善保管空白銀行支票,對錯填的銀行支票以及退票須加蓋作廢戳記,并作廢要做詳細的記錄,妥善保存。
三、其他事項
(一)各二級財務的銀行賬戶、銀行資金管理應符合本規定的相應原則。
(二)本規定自20**年11月起實施,解釋權在財務處。
篇2:銀行賬戶證明(物業專用)
銀行賬戶證明(物業專用)
廣東E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直屬支行:
本單位確認以下銀行賬戶為本單位在銀行開立的銀行賬戶:
開戶銀行: 廣東E銀行E支行
賬戶名稱:E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銀行賬號:
請貴司將市 區 路 號 花園 號樓一層 號商鋪、 號商鋪、二層 號商鋪之一物業服務費轉入此帳戶。
特此證明。
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月一日
篇3:商戶銀行結算賬戶確認函
商戶銀行結算賬戶確認函
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貴司”):
zz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本司”)向貴司承諾并確認:
貴司向本司申請成為“飛凡平臺”入駐商戶并與本司簽訂了《飛凡開放平臺服務協議》。同時貴司同意并確認,與本司簽訂的《飛凡開放平臺服務協議》、《活動商家合作協議》等相關合作協議,均以本確認函中填寫賬戶為貴司指定銀行結算賬戶。
本檔活動時間從20**年12月18日起至20**年1月3日止。活動結束后,請貴司提供發票,與本司對賬無誤,一個月內結款。
貴司承諾本確認函中填寫的相關賬戶信息真實、完整、準確并確保持續有效,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后果和法律責任,由貴司承擔。
指定銀行結算賬戶(以下僅限填寫一個賬戶):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
確認人:_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