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管理制度
法學院關于本科生導師導學制度的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學院教師對本科學生的溝通與指導,促進法學特色專業建設,提高本科教學質量,培養高素質的法學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 學院建立并完善本科生導師導學制度,教師應當根據學院的統一安排積極參與對本科生的導學工作。
第三條 本科學生導師導學的安排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一)在進入學校學習后的第二學期末,由班級統一組織學生本人填寫申請表,每位學生可填寫3名導師候選人;
(二)學院根據學生意愿,結合教師實際情況,確定教師所指導的學生。教師指導學生的人數,按本年級學生的總人數進行分配,每位教師所指導的學生不得超過3人;
(三)在職攻讀博士學位或脫產進修一年以上的教師,原則上不安排指導學生,如果學生愿意選擇的,尊重學生意愿。但原來已經指導學生的,應當繼續指導,因特殊原因無法繼續指導的,應事先向學院提出申請并推薦新的指導教師,經學院同意后方可不再承擔指導任務。
第四條 教師應當加強對學生的指導。指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主動與學生進行聯系,了解并關心學生的生活、學習等情況;
(二)指導學生進行專業課程的學習;
(三)指導學生進行職業規劃;
(四)指導學生進行社會調查、專業實習實訓等實踐教學活動;
(五)指導學生進行畢業論文的選題、撰寫;
(六)指導學生參加大學生科技競賽、科研課題的申報與研究等活動。
第五條 學院建立對教師指導學生的考核制度。
(一)對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師,由學院予以通報批評,并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二)教師每指導一名學生,每學年計2課時工作量。
(三)教師所指導的學生報考研究生(不包括由學院推薦的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的學生)并最終順利錄取的,由學院按100元/人的標準予以獎勵。
第六條 本規定自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實施。
第七條 本管理辦法由院務會解釋。未盡事宜,由院務會決定。
篇2: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雙學位本科生的培養方案
一、培養目標及基本規格
培養目標
本專業將結合我國教學改革實際以及21世紀英語專業學生的基本素質要求,堅持素質教育和“以學生發展為本”的教育理念,培養具有扎實的英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過硬的語言基本技能,較熟練的跨文化溝通能力,能夠結合個人興趣、第一學歷特點和人才市場需求的用英語進行相關工作的專業人才。
基本規格
1.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思想和*理論。
2. 了解英語語言文學學科發展的基本概況,具有扎實的英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掌握英語聽、說、讀、寫、譯的基本技能;
3. 了解英語國家文化背景知識以及相關的社會、文化以及科學技術的發展概況;
4. 具有一定的自主學習和創新能力,掌握外文文獻檢索、資料查詢及運用現代技術獲得相關信息的基本方法,并具備初步的科學研究能力,包括資料收集、實證調查、論文寫作等。
二、課程結構
本專業在課程結構上突出體現能力與綜合素質全面提高原則。整個課程體系包括四個部分,即英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課程、英語語言基本技能、中外文化背景知識課程及英語實踐能力課程。
1、英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課程:綜合英語I、II、III、IV、V(20學分),英語泛讀I、 II、 III(6個學分),英美文m.dewk.cn選(4學分)
2、英語語言基本技能課程:英語口語I、II(4學分),英語聽力I、II(4學分),口譯(2學分),筆譯I(2學分),筆譯II(2學分)
3、中外文化背景知識課程:跨文化交際(2學分),英語國家概況(2學分)
4、英語實踐能力課程:英語基礎寫作I、 II(4學分),高級英語閱讀與寫作I(4學分),畢業論文指導(1學分),畢業論文(6學分)
三、專業特點
本專業將堅持傳授知識、培養能力、提高素質協調發展的教育追求,特別注重打好英語語言文學各方面的基礎,包括語言文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學能,在此前提下,強調實踐教學和科研創新,積極改革教學方法,突出培養學生外語交際能力的教學目標,倡導研究性教學的原則,提倡研究式、啟發式、討論式、課題式的教學方法和合作學習方式,著力提高學生的自主學習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力爭讓所有學生畢業后能夠憑借扎實的英語語言文學基礎知識,過硬的語言基本技能以及較強的跨文化溝通能力,以較快的速度適應各個領域、各種層次的英語專門性工作。
四、師資隊伍
本專業師資力量較為雄厚,現有教授17人,高職稱教師約占60%;年齡在35歲以下的青年教師100%具有碩士學位。三年內,本專業師資隊伍中45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教師有望突破60%。
五、就業趨勢
我校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近4年畢業生就業率達100%。培養的人才除了面向中小學、中專和大學以外,還面向國際貿易、旅游、外事等涉外部門。因此,本專業畢業生就業前景仍將十分看好。歡迎大家參加英語專業的雙專業、雙學位學習。
六、咨詢方式
篇3:理大寒(暑)假留校本科生教育管理告知書
理大寒(暑)假留校本科生教育管理告知書
為加強暑假期間學校管理,強化學生法紀觀念和自律意識,確保學生安全,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留校學生到 學院簽收本告知書。
一、留校學生必須遵守國家法紀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遵守學校假期作息時間,并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留校學生必須按規定辦理留校手續,服從學校的統一管理和安排,集中住宿。凡不按規定辦理留校手續或私自在外住宿者,出現事故則一切責任自負。
三、嚴禁留宿異性或外來人員。若有特殊情況,須向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報告并獲得批準方可。
四、留校學生外出走親訪友、開展社會實踐實習活動等,必須在學院指定的留校學生負責人處進行登記(含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向同宿舍其他不外出的同學打招呼,并按時返校。若晚上不能按時回校住宿者,必須向所在學院的輔導員(本科生)請假,并隨時保持聯系,還要告之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心進行登記。
五、凡做家教、家政的學生,任何人不得留宿于服務對象的家中,必須按時返校住宿。
六、注意防火、防盜,嚴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內生火,不得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亂接電源,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
七、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交通安全,盡量不要外出;若確因有事要外出,最好結伴同行。
八、任何人不得私自下河(塘)游泳。
九、注意大學生形象與文明,不做任何違法亂紀及違背公民道德規范的事情。因違反國家及學校有關規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學生本人負責。
十、出現事故,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報告。
1. 向所在學院的值班老師、輔導員或班主任報告;
2. 向學校保衛處報告,電話:82***0、8**10;
3. 向學校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報告,電話:82**8,8**98;
4. 向學校學生工作部報告,電話:85258157。
十一、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一些有意義的活動,過一個文明、安全的暑假。
十二、本告知書一式兩份,學生所在學院一份,學生本人一份。
十三、本告知書解釋權在學生所在學院。
學院 (蓋章) 簽收人(簽名)
年 月 日
學生信息: 學院 專業 班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