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財務印章管理制度
為保證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正常進行,加強內部控制機制,維護公司資金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財務印章分三種:財務專用印章、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和會計人員人名章。
(2)公司財務專用印章,用于代表公司辦理銀行款項支付、出具有關票據等業務;公司法人代表人名印章,用于辦理銀行款項支付時預留銀行印鑒;會計人員人名印章,用于辦理財務部門有關會計憑證等會計業務,對外提供會計報表。
(3)財務印章是公司在銀行設立賬戶、支取現金、辦理款項結算的重要依據和證明,必須加強管理,嚴格按規定使用,確保公司貨幣資金的安全。
(4)財務印章應指派專人分開管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保管財務專用印章,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保管法人代表人名印章,出納會計保管本人印章。
(5)財務印章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將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況必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同意。
(6)財務印章必須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隨用隨鎖”;財務專用印章或法人代表人名章必須放入保險柜保管。
(7)財務印章應嚴格按照規定的業務范圍和批準程序使用,不得亂用、錯用。印章保管人應負起監印責任,在監印中應嚴格審查,注意內容,防止漏洞。
(8)財務印章具體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①辦理各項收入業務
A.檢查各項收入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單價和收費標準是否準確。
B.檢查有沒有齊全的計量發貨手續,數量、金額計算是否準確。
C.與有關文件、撥款單、合同等相核對,看是否一致、有無差錯。
D.待以上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辦理收款業務,并在相關收款憑證上加蓋財務印章。
②辦理各項經濟業務支出業務
A.檢查原始憑證是否合法、齊全,是否符合要求。
B.與計劃、合同、計量支付證書等相核對是否一致。
C.有無經辦人、計量人、驗收人、經辦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簽字,有無指揮長(或指揮長委托的審批人)審批簽字。
D.檢查付款憑證和銀行票據金額是否相符,填寫是否符合要求,有無差錯。
E.與往來賬核對時,核實有無應口款項。
待上述各項逐一核對無誤后,方可在銀行付款票據上加蓋財務印章。
(9)財務印章因不慎丟失,保管人員應立即向銀行掛失并向財務部門負責人報告,然后及時更換印章。
(10)原財務印章作廢或因故變更時,原印章應報請指揮部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銷毀處理,銷毀時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在場監銷。
篇2:P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
公司財務印章的管理
1 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印章一般應由以下人員保管:
(1)企業法人名章由指定出納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由指定的會計人員保管。
(3)發票專用章、現金收(付)銀行收(付)章由財務部部長保管。
2 財務專用章、法人名章、發票專用章應按規定用途和范圍內用印,不準交由非負責人用印,不準在空白紙張上用印,違反上述規定罰款200元。
3 印章一般不得攜帶出公司使用,確因工作需要攜帶出公司使用的,必須經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并登記,違者罰款200元并追究法律責任。
4 啟用、封存或銷毀財務印章,應當填制財務印章啟用、封存或銷毀表,經公司法定代表人審批后,方可辦理啟用、封存或銷毀,并做出記錄。
5 財務印章應當隨會計人員的交接辦理交接手續,并寫出書面材料。
篇3:建工學院財務印章使用保管制度
建工學院財務印章使用與保管制度
為了加強財務處印章的管理,減少經濟交往中發生的風險,明確責任,根據財政部《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的要求。現制定財務印章保管、使用制度,請認真執行。
一、開戶銀行備案預留的印鑒的使用與保管
財務專用章
財務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用于在銀行開戶、辦理日常會計收、付款業務以及與資金有關的票據,包括繳款書、收款收據、現金支票、轉賬支票、資金匯兌業務等。在需要使用財務專用章時,主管會計應認真審核經濟業務內容,然后才能加蓋此章。
財務專用章由財務處長授權的主管會計來管理。因保管不善、用于非正常業務或隨意加蓋等原因,給學院造成損失的,由保管人員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其他印章(含個人名章)
在開戶銀行預留的財務處長名章、現金收訖章、現金付訖章均由出納員來保管。
現金收(付)訖章是用于現金收、付行為完成后在現金收(付)憑證上加蓋的專用章,以避免重收、重付或漏收、漏付。
轉訖章由財務處長授權主管會計來管理,主要用于辦理轉賬業務。
收費專用章由負責收費業務的人員來管理,主要用于辦理學生收費業務時在《收費繳款書》等收費票據上加蓋,以證明款項已收妥、交費過程已經完成、收費票據產生效力。
在開戶銀行預留的財務處長名章,主要是和財務專用章一起用于辦理銀行結算業務,另外在財務會計報告、賬簿等會計資料上也需要加蓋此章。因濫用此章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保管人員負責。
二、財務處行政章的使用與保管
財務處行政章主要用于財務處發文,以及代表財務處辦理一些不涉及資金的對外交往與聯系事宜,如辦理會計證、會計人員檔案、內部證明材料等。
該印章由財務處長保管,加蓋此章要進行登記,并承擔因保管不善、用于非正常業務或隨意加蓋等而給學院造成損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