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操作規程
1、化學品燒傷現場處理規則
化學危險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特點,在生產、貯存、運輸、使用過程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等事故。由于熱力作用,化學刺激或腐蝕造成的化學燒傷比開水燙傷更要重視。
1、化學性皮膚燒傷
化學性皮膚燒傷的現場處理方法如下:
①立即移離現場,迅速脫去被化學物沾污的衣褲、鞋襪等。
②無論酸、堿或其它化學物燒傷,立即用大量流動自來水或清水沖洗創面15-20分鐘。
③新鮮創面上不要任意涂上油膏或紅藥水、紫藥水,不用臟布包裹。
④燒傷病人應及時送醫院。
⑤燒傷的同時,往往合并骨折、出血等到外傷、在現場也應及時處理。
2、化學性眼燒傷
①迅速在現場用流動清水沖洗,千萬不要未經沖洗處理而急送醫院。
②沖洗時眼皮一定要掰開。
③如無沖洗設備,也可把頭部埋入清潔盆水中,把眼皮掰開,眼球來回轉動洗滌。
④若是顆粒裝化學物質濺入眼內,應先用蘸石臘油或植物油的棉簽去除顆粒后,再用水沖洗。
2、化學品急性中毒現場處理規則
1.吸入中毒者,應迅速脫離現場,向上風轉移,至空氣新鮮處。松開患者衣領和褲帶,并注意保暖。
2.化學毒物沾染皮膚時,應迅速脫去污染的衣服、鞋襪等,用稀料擦清油污,并用大量流動清水或肥皂水沖洗15~30分鐘。頭而部受污染時,首先注意眼睛的沖洗。
3.口服中毒者,如為非腐蝕性物質,應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現場可用自己的中指、食指刺激咽部、壓舌根的方法催吐,也可由旁人用羽毛或筷一端扎上棉花刺激咽部催吐,也可飲入液體石蠟。催吐時盡量低頭、身體向前彎曲,嘔吐物不會嗆入肺部。誤服強酸、強堿,催吐后反而使食道、咽喉再次受到嚴重損傷,可服牛奶、蛋清等。另外,對失去知覺者,嘔吐物會誤吸入肺;誤喝石油類物品,易流入肺部引起肺炎。有抽搐、呼吸困難,神態不清或吸氣時有吼聲者均不能催吐。
4.對中毒引起呼吸、心跳停止者,應進行心肺復蘇術,主要的方法有口對口人工呼吸和心臟胸外擠壓術,并立即就醫。
5.參加救護者,必須做好個人防護,進入中毒現場必須戴防毒面具。在搶救病人的同時,應想方設法阻斷泄漏處、阻止蔓延擴散。
6.及時送醫院急救。護送者要向院方提供引起中毒的原因、毒物名稱等,如化學物不明,則需帶該物料及嘔吐物樣品,以供醫院及時檢測。
3、易燃易爆液體安全儲運通則
1.大量桶裝易燃液體應儲存在規定要求的庫房內。儲存于陰涼、通風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倉溫不宜超過30℃。保持容器密封。切忌與氧化劑混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備。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
2.庫房地坪和鋪墊不滲油,不會因撞擊而發生火花。
3.桶裝易燃液體應直立存放:閃點在28℃以下的堆高不超過二層;閃點在28~61℃的堆高不超過三層。
4.遠離明火、熱源、氧化劑和氧化性酸類。
5.不得與其它類別商品混儲共運。
6.裝運易燃液體的汽車應有接地鏈導除靜電。
7.毒性較大的易燃液體在裝卸時作業人員應戴防護用品,有防護措施。工作時不可抽煙進食,工作后,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8.操作人員不得身帶火種和穿著有鐵釘的鞋和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夜間裝卸作業應使用防爆式照明設備。
9.操作時貨物不準撞擊、磨擦、拖拉,裝車堆碼時,桶口、箱蓋一律向上,不得倒置。
4、一、二級易燃危險化學品泄漏現場處理辦法
切斷電源、火源、熱源,戴好防毒面具和手套,用砂土混合,倒置空曠地方掩埋,污染地面用肥皂或洗滌劑刷洗,經稀釋的污水放入廢水系統。大量傾倒和泄漏,先撤離無關人員,再用以上方法處理。
篇2:(危化品經營)經營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經營)經營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一、經營企業從事銷售、運輸、裝卸危險化學品的有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后,方能上崗工作。
二、經營企業必須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嚴格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經營。
三、經營單位在出售危險化學品時,必須對購貨單位運輸車輛的準運證及操作、押運人員的押運證件進行檢查。無證不準售貨,否則發生問題經營單位應承擔法律責任。
四、經營單位必須嚴格區分危險品的性質。在雨天或高溫、嚴冬季節運取貨物的要嚴格控制,確保運輸途中安全。
篇3:(危化品經營)安全員責任制
(危化品經營)安全員責任制
一、在經理領導下,具體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做好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二、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員工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情況,消除事故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三、負責安全統計上報工作,組織事故調查分析,并建立事故檔案。
四、深入進行現場檢查,檢查庫區、營運、消防設施的安全狀況,檢查員工各項安全措施執行情況,負責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運輸等國家法律法規及標準的執行情況的檢查。
五、負責員工安全教育,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六、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及時處理糾正不安全因素,隨時向經理匯報安全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