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字樓物業保安部經理崗位職責
保安部經理
直接上級:總物業經理
直接下級:保安主任
聯系部門:各部門
崗位職責:
1)通過招聘、培訓,保證為園區提供合格的保衛人員;
2)通過檢查、監督,保證全體員工正確執行保安部工作程序;
3)通過協調政府職能機構的關系,保證園區的正常經營;
4)用法律手段解決公司與員工、園區與客人、園區與其他單位的司法糾紛;
5)檢查、監督園區內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
6)負責檢查、監督辦公室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
7)負責組織實施全園區的各項安全培訓;
8)負責保安部人員的特殊培訓;
9)完成園區的重大保衛任務;
10)根據政府的法規和園區要求,制定園區各項保衛和消防安全制度;
11)根據總物業經理的要求掌握、安排保安部工作程序;
12)根據園區經營的特殊要求制定重大活動警衛方案,布置警衛力量;
13)監督保安部的各項規定及工作程序的正確實施;
14)通過各種手段保障園區的整體安全,不發生重大案件及火災;
15)意外災害的組織搶救工作(地震、火災、水災、爆炸、及各種自然、人為 破壞);
16)負責各種案件、事件、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的組織工作;
17)匯報園區內的各種安全事宜:
a)向總物業經理通報所有安全事宜;
b)匯報各部門的財產損失情況;
c)建立一份所有事故的紀錄;
d)匯報每月及每年的重大事故。
18)對保安部人員進行招聘、錄用、管理和評估;
19)負責貫徹、執行政府和公安機關的有關保衛的任務和要求;
20)負責和政府的公安、安全、消防、法律、交通、城管各部門的協調;
21)同培訓部進行溝通組織各種安全培訓;
22)同園區各部進行安全問題的協調;
23)參與園區安全委員會的常務工作;
24)和各部門經理一道負責監督、指導各部門的安全工作;
25)和工程部經理負責園區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26)配合其他服務部門一道完成重要賓客的接待任務。
篇2: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安管部經理工作職責
1.負責擬定物業公司治安、消防季度、年度工作計劃。
2.負責維護物業公司內部秩序,預防治安事件發生;協助、配合公安部門有關治安和違法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3.負責編寫安管部月、季、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報告。
4.妥善處理業主有關安全方面的各種投訴。努力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讓客戶具有安全感。
5.落實 “五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工作,定期檢查“五防”設施,增強小區安全措施的監管。
6.負責制定夜間值勤、巡邏的流程和要求,對小區夜間安全工作進行不定期抽查。
7.適時完善小區的安全應急措施,并負責督促各部門員工嚴格執行和落實。
8.定期檢查消防設備設施,并做好記錄,確保消防設備、設施完好,以備查考。
9.負責對本部門員工的培訓、考核、評估工作及聘免和推薦。
10.做好本部門員工的思想工作,關心員工生活,提高業務水平。
11.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安管部經理工作細則(量化):
1.每天至少1次對各崗位/簽到點進行巡查,發現值班/安全管理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2.每天至少1次對巡樓記錄進行抽查。
3.每周至少1次在夜間對本物業區域進行查崗查哨,并做好相關記錄。
4.及時收集各班次反映的值勤異常問題,及時給予解決。
5.每周二,召開部門工作例會,總結及布置工作。
6.指導/督導/輔導部門主管、領班執行、落實工作任務的進度及力度。
篇3: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物管中心總經理/經理/主任崗位職責
a)領導物管中心貫徹落實各項管理方針和目標/指標,保證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對管理和服務的質量負責。
b)組織貫徹實施公司通用管理標準、工作標準,組織編制、批準本物管中心的管理手冊、服務標準、工作標準。
c)結合物業特點,提出業務發展建設與資源調配的建議。
d)接受公司總經理的行政領導與公司各職能部門的業務指導,協調本中心與公司、客戶及相關協作單位之間的關系。
e)組織制定物管中心工作計劃,審批各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
f)對在管物業的服務工作進行抽查。
g)負責處理本物管中心的重大質量問題、突發事件/事故,并組織實施糾正、預防和改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