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業質量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負責質檢部行政領導工作。
?負責項目部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實施、驗證和改進,建立健全質檢部管理制度。
?負責制訂《質量策劃管理程序》、《監視和測量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并組織實施。
?負責公司質量目標的分解和落實,制訂公司的年度工程質量創優目標和質量計劃,參與制訂質量的年、季、月質量技術措施計劃。
?負責組織質量檢查,參加工程的基礎、主體驗收、和、竣工驗收和交接驗收,提出工程質量評定意見,核定質量等級,負責監督檢查驗收和移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負責對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狀態進行標識、檢查、監督,負責收集質量檢查、驗收中的相關數據,在工程質量抽查中發現不合格過程,要開具〈不合格物資評審記錄〉通知有關人員按照評審權限進行評審。
?參與審核各項工程的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參與審核各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并對施工項目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質量計劃)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質量專業會議,總結推廣質量管理方面的先進技術;定期匯總公司總體質量目標的實現情況、質量動態和趨勢,對可能發生的偏離制定預防措施,并予以糾正;參與特殊技術、特殊工藝、特殊材料和創新開發的項目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編制。
?負責識別本部門的環境因素和危險源,填寫〈環境因素調查表〉、〈危險源調查表〉,反饋給技術部和安保部,加強本部門的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接受內部審核,參加管理評審會議,與各部門和項目部進行交流、溝通。
?根據施工階段、部季節等變化,對本部門的環境管理運行工作進行自查,發現不符合項和不符合趨勢立即采取糾正預防措施,并將檢查情況填入〈管理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負責對檢查中不能立即解決的不符合項制定糾正與預防措施,并組織實施。
?負責本部門管理范圍內文件的擬定、更改、受控發放、登記、標志、收回等工作。
⑴完成相關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篇2:房地產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房地產財務部門負責人工作責任制度
一、職務
第一條在公司董事會和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資金調配,成本核算和財務管理,進行企業經濟核算和分析工作,并反映其成效。
第二條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財經紀律以及財務會計制度,認真貫徹統一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廣利,保證公司利益不受侵犯。
第三條根據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綜合計劃編制公司財務收支計劃,借貸計劃和成本計劃,并加強管理,保證各項經濟指標實現。
第四條嚴格費用開支,加強成本管理,搞好經濟分析,搜集、整理、積累每年各項原始資料,促進公司經濟效益逐年提升。
第五條負責對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確保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第六條負責組織起草財務方面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并根據公司方針目標展開要求,負責本部門方針目標的展開、檢查、落實工作。
二、職權
第一條對公司各項資金和費用的使用有檢查、監督權。有權限根據公司的營收情況的變化,對資金費用的使用提出調整方案。
第二條對違反公司的財經制度,財經紀律的收、支款項有權勸阻、制止。
第三條對公司集中審編的有關財經方面的規定和管理制度有權提出修正意見。
第四條有權對各倉庫和工程生產作業項目的節約和浪費情況進行檢查并提出獎 意見。
第五條有權組織召開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并向各部門索取有關資料和報表。
第六條有權要求有關部門提供編制年、季、月度財務成本計劃所需的各種有關資料。
三、職責
1、對貫徹執行公司財經制度,規章不嚴或處理財會業務不當,造成違章、罰款、浪費等現象負責。
2、對公司的有關成本、利潤、資金等方面的經濟效益指標因措施不力負責。
3、對由于資金計劃不周,管理不善,監督不嚴,影響生產工作的情況負責。
4、對不及時清理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往來賬款,途中資金等賬戶造成損失負責。
5、對公司規定的財務檔案資料整理歸檔不及時,管理不嚴,出現破壞,遺失等現象負責。
6、對成本資金,價格控制管理不嚴,經濟活動分析不及時,影響公司經濟效益指標完成負責。
篇3:礦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資料來自 房 地 產e網
礦井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崗位責任制
一、. 對全礦安全生產技術工作全面負責。對本礦井"一通三防"工作負技術管理責任。
二、 掌握和了解與本礦井田范圍相鄰煤礦的開采技術資料,防止發生超層越界違法開采行為。
三、 組織編寫礦井安全發展規劃、安技措工程項目計劃、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
四、組織審批礦井各項工程設計方案、作業規程和技術措施等。
五、領導安全科研項目和技術革新活動,組織推廣安全新技術、新裝備、新工藝。
六、定期召開安全技術工作會議,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塵、頂板、提升運輸等重大災害事故的技術措施,并檢查落實。
七、負責"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項目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