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傳播公司請假規定
第一條 病假:
1、必須以醫院出示的證明文件為準,無法提前請假時必須在當日先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直接上級及綜合行政部請假,并在上班后當日內持醫院出示的證明文件及《請假條 》到綜合行政部銷假。未按規定請假或提供有效證明文件,將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2、員工休病假,每月累計2天以內(含2天)的,扣發休假期間工資的50%;每月累計超過14天以內(含14天)的,扣發休假期間的全額工資;全年休病假累計超過15天,自當月起扣發休假期間的全額工資及年終獎的10%。
3、員工因執行公務受傷,休養期間按全勤考核。
第二條 事假:
1、必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向直接上級及綜合行政部請假,如不能在事前請假應在未到崗的當日上班時間以前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向直接上級及綜合行政部請假,到崗的當日內補交《請假條 》至綜合行政部。如未按規定請假,可視為曠工。
2、普通員工事假時間在2天內由部門經理批準,2天以上由分管副總批準;部門經理級以上員工事假時間在2天內由分管副總批準,2天以上由董事長批準。所有《請假條 》批準后必須及時交綜合行政部備查。
3、員工請事假,扣發休假期間工資的150%。
第三條 員工休假后到崗時間以打卡為準,到崗時未打崗或未及時(最遲在到崗當日內)向綜合行政部報備《請假條 》及相關證明文件,按曠工處理(未超過半天按半天計,超過半天按一天計)。
篇2:外語學院請假、調課、停課的規定
為加強學院教學管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在執行學校關于請假、調課、停課規定的基礎上,結合我院實際,特作如下規定:
1、 未經批準,任何教師不得隨意與學生協商私自停課、調課、補課。
2、因公出差需要調課6-8節或停課2節者,需先出示公函和書面申請,填寫停課╱調課申請表,附相關公函復印件,經所屬系主任簽字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批準后,交學院教學秘書存檔。補課時間和地點由任課老師與學院教學秘書協商解決,由教學秘書負責通知有關班級相關調課事宜,任何教師不得隨意與學生協商私自停課、調課、補課。
3、教師因病或因事不能事前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應先向主管教學的副院長進行口頭請假,然后通過教學秘書通知所任教班級停課。事后應回學院辦公室補辦請假手續,填寫停課╱調課申請表,附病假單或事假單證明,交所屬系主任簽字報主管教學的副院長審批后,由教學秘書存檔,并和教學秘書協商補課時間和地點。
4、學校重大活動需要某些老師停課的,需憑學校通知、經分管教學副院長同意后由教學秘書通知相關班級停課╱補課,補課時間、地點由教學秘書與任課教師協商解決。
5、教師出境參加學術會議,需提交邀請函(復印件)和書面申請,經總支書記或院長簽字同意后報學校人事處,經主管外事的校領導審批后,到教學秘書處辦理停課╱補課手續。
我院教師停課、調課請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對未經批準擅自停課、調課的,按我校教務處的有關規定處理。
篇3:市中學學生請假外出管理規定
市中學學生請假外出管理規定
1.所有假條只能由各班班主任開具,且全部內容必須由班主任本人填寫。
2.班主任開具的一次性的假條要與學生校卡同時使用,門衛核對后,將假條回收統一交學生科存檔。
3.需多次進出校門(最長有效期不超過一周)的假條,需加蓋學生科的印章才能生效。
4.以下情況的假條視為無效假條,需重新開具:
(1)有效期超過一周的假條。
(2)沒有蓋學生科印章的長期假條(一次性假條不需要蓋章)。
(3)部分內容是由學生填寫的假條。
(4)離校時間不明確的假條。
(5)假條內容懷疑有添加的假條。
5、以上規定從20**年 月 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