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公寓服務中心黨政聯席會制度
為了加后勤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范和完善后勤工作重要問題議事規則和程序,提高決策的規范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后勤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的性質和參加人員
在校黨委、校行政的領導下,后勤黨政聯席會議是后勤處黨政班子集體研究和決定重大事項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重要問題的會議,是對后勤改革、建設和發展進行有效管理的決策機制和重要形式。后勤黨政聯席會議成員一般由后勤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處長、副處長組成。根據工作需要,后勤分工會主席、各黨支部書記、分團委書記、科長、主任等可以列席會議。
二、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的工作原則和議事范圍
后勤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必須由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后勤黨政聯席會議實行民主集中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要求,對議題進行集體討論決策,個人或少數人無權決定后勤工作中的重要事項。具體議事范圍為:
1、學習傳達貫徹上級和校黨委、校行政的指示、決議、決定,研究制定實施意見,解決在貫徹過程中遇到的重要問題。
2、研究后勤黨政年度工作計劃的制訂,并對年度工作進行總結。
3、研究制定后勤的發展規劃和有關制度。
4、根據干部人事管理權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
5、研究審定后勤年度經費預算,大宗資金使用,收入管理辦法和分配方案,通報經費收支等情況。
6、研究受后勤行政表彰或處罰和學校要求后勤審核或推薦的教學、科研等重要獎勵的集體和個人名單。
7、研究后勤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穩定工作以及突發性重大事件中的重要事項。
8、其他應由后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的重要事項和問題。
三、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的時間和議事程序
1、后勤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周召開1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以隨時召開。
2、后勤黨政聯席會議議題由黨總支書記和處長在調查研究和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提出,并協商取得基本一致意見后提交后勤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根據會議的中心議題確定會議主持人,以黨務工作為主的會議由黨總支書記主持,以行政工作為主的會議由處長主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召開且正職又不在學校時,也可由副職主持。
3、出席會議的成員不足應到會人員的三分之二時,一般不舉行會議。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需向會議主持人請假。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對會議議題如有意見和建議,可在會前以書面形式提出。
4、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時,凡涉及到參加會議成員本人及其親屬的職務聘任、職稱晉升和獎懲等問題時,本人應回避。
5、重大事項或重要問題提交聯席會議討論之前,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認真做好調查研究和各項準備工作。
6、后勤黨政聯席會議議事應一事一議,由提出議題的人員作簡要說明,出席會議的其他人員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7、與會者對某個議題意見分歧較大時,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會議應暫緩作出決定。會后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會議再討論決定。若仍不能形成最終決策意見,可按組織程序向學校反映。
8、后勤黨政聯席會議形成的決議,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經應出席會議人員總人數的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個別有不同意見者,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級組織反映自己的意見,但行動上必須顧全大局,認真執行會議決定。
四、后勤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落實
1、后勤黨政聯席會議應委派專人負責記錄,并整理成會議紀要,內容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及缺席情況,會議議題、發言要點、不同意見、會議決議等,經會議主持人審閱簽字后存檔備查。
2、凡經后勤黨政聯席會議集體作出的決定,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全體成員應按各自分工,切實負責,主動配合,保證落實。
3、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由各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實施,并將實施情況或結果向黨政聯席會議報告。黨總支書記、處長要做好指導、協調工作。
4、后勤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應根據決定的內容,向學校有關領導匯報,或向后勤職工通報,做到決議公開和實施結果公開。
篇2:科室協調關系及聯席會議制度
> 科室協調關系及聯席會議制度(醫院)一、為保證護理工作的順利進行,護理部要加強與相關科室的溝通協調,定期組織聯席會議。
二、嚴格履行崗位職責,需與相關科室共同完成的工作,要積極主動、密切配合,保證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涉及重大事項或部門之間協調解決不了的,要及時按程序向分管領導請示匯報,不能延誤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協調要講成效,本著及早協調與連續協調相結合的原則,協調過程中按照科學的標準進行。
五、護理部與相關科室要統一思想、顧全大局,對工作中出現的矛盾和分歧要主動溝通協商解決。保證有條不紊地完成各項工作,實現醫院的整體目標。
篇3:食品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食品股份公司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加強黨政之間的工作協調,增強領導班子整體功能,不斷促進公司的發展和穩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會議的召開
1、黨政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也可隨時召開。會議主要研究黨群工作時,由黨委書記主持;主要研究行政工作時,由總經理主持。
2、黨政聯席會議參加人員為公司級領導。根據工作需要,會議主持人可以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3、黨政聯席會必須有2/3以上成員到會方可進行。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成員,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會議記錄由黨委組織部負責。
4、黨政聯席會議與會人員如對議題有意見或建議應在會前提出,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變更議題。
二、會議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指示、決定和集團公司會議精神;
2、安排部署需要公司黨政工團組織齊抓共管的工作;
3、通報公司黨政工團的主要工作情況;
4、協調公司黨政工團之間的關系,溝通情況,解決問題;
5、討論公司黨委書記或總經理提出的有關議題;
6、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與解聘;
7、公司兩級后備干部的確定;
8、應當提請黨政聯席會議決策的其它事情。
三、議題的提出
1、黨政聯席會議的議題一般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分別提出,經黨政主要領導認真磋商,形成統一意見后確定;
2、會議議題確定后,由黨委組織部提前通知參會人員。
四、會議準備
已確定的黨政聯席會會議議題,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有關各項工作,凡提交黨政聯席會討論研究的重大問題,黨政主要領導應責成分管公司領導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深入細致的調研論證。
五、會議的進行
1、黨政聯席會議應按規定的議程進行,不得搞臨時動議。
2、討論要充分發揚民主,與會人員要表明贊成或者反對的態度。黨政主要領導要認真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一般情況下不先做帶有表態性的發言。
3、要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在意見分歧較大時應暫緩做出決定。因工作需要必須盡快做出決定時,實行表決制,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贊成的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六、會議的落實
1、對于會議形成的意見、決定應明確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具體負責落實,決策實施中應加強督促檢查和反饋。黨政主要領導應檢查政策的落實情況,其他班子成員要增強配合意識,通力協作,各負其責,保證決策的有效實施。
2、對集體形成的決議、決定和貫徹落實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進行通報和公示,接受干部、職工監督。
3、在決策實施中,對已決定事項如有不同意見或在工作中發現新情況,可向黨政主要領導反映或提出復議意見,但不得有任何和集體決定相悖的言論和行為。對決策進行重大調整和變更必須由黨政聯席會議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