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停車位“生來”就是開發商的?
沈陽一小區業委會叫板開發商 打贏地下人防車位爭奪戰
地下人防停車位, 咱們業主也有份!
核心提示
地下停車位“生來”就是開發商的嗎?也許很多人這樣認為。但沈陽市一小區業主委員會卻敢于與開發商叫板,與開發商爭起了小區地下人防車位的管理權。8月16日,記者從市法院獲悉,法院以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為由,支持了地下停車場的物業管理權交給業主委員會。
爭議焦點
開發商賣房“贈”停車場
20**年8月,張某從開發商處購買了一小區商業網點,建筑面積8300平方米。開發商將小區47號樓下面積為4002平方米地下停車場的使用權同時出讓給張某,使用年限為40年,張某支付轉讓費用300萬元。20**年7月,張某將該網點出租給一酒店,酒店一并使用附屬商業網點的地下停車場。
但是,此舉卻引起了小區業主委員會的強烈不滿。業委會和開發商“論”起了該地下停車場究竟該由誰來管理。
業委會稱
停車位應“一家管”
業主委員會認為,開發商建設小區之初,建設的地下停車場為人防工程,該人防地下室戰時功能為甲類物資庫,平時用途為汽車庫。小區其他地下車位均由物業來管理,惟獨這塊獨立出來,該停車位也應劃到小區物業管理范圍。20**年1月21日,業主委員會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請求判令開發商將該地下停車場的物業管理權交給業主委員會。
但開發商稱:該地下停車場由他們投資建設,屬開發商的“專有部分”。不能把開發商所有的權利交給物業公司。
法院判決
停車場由業委會管理
法院認為,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一個物業管理區域由一個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因此,開發商將地下停車場的物業管理權交給業主委員會的訴訟請求應當得到支持。
市法院判決開發商將小區47#樓地下停車場的物業管理權交給該小區業主委員會。
法官說法
人防車位誰投資誰受益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車位糾紛沒有在《物權法》實施后得到平息,主要是因為小區車位的產權并沒有得到明晰。那么,地下人防車位的所有權歸誰所有?市法院民二庭一位法官指出,小區用于停車的人防工程,應該是指開發單位履行人防法律法規義務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人防工程,平時可用于停車。人防工程所有權,我國法律尚無明確規定,在法律沒有明確界定所有權歸屬的情況下,應當認定投資者就是所有者,但國家可以在戰時征用人防工程。小區人防車位的所有權分兩種情況,可能屬于開發商,也可能屬于業主。根據《人民防空法》對人防工程“誰投資、誰所有、誰受益、誰維護”的原則,由開發商投資建設的人民防空設施及建設單位按規定結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車位,其建設費用由建設單位籌措并列入建設項目投資的,應當認定為歸開發商所有;如果在建筑規劃時,地下人防車位建設成本包含在總面積之中,業主實際上支付了人防工程的建造費用,則業主應當是所有權人。另外地下人防車位只可以出租,不可以出售。
相關提示
停車位產權分四種
據了解,目前,小區車位主要分四種。
第一種是地下人防車位,開發商不擁有產權,不得出售、附贈,只擁有使用權(如果開發商將建設人防工程的成本已經分攤到銷售的商品房的成本當中,則使用權的歸屬也隨之轉移);第二種是全體業主共有車位,《物權法》規定小區的地面車位屬于全體業主共有,如何使用需要經過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開發商無權對其進行出售或出租;第三種是單個業主購買車位,由業主出資購買,產權屬于業主;第四種是開發商所有車位,開發商在取得相關的規劃許可,按規劃許可進行開發建設后,不計入公攤,即可以按程序取得產權,可以進行出售、附贈或出租。
本報記者 周賢忠
篇2:小區停車位管理服務協議
小區停車位管理服務協議
甲方:________物業山景嘉園物業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
(____號樓____單元____室)
為了維護山景嘉園小區內交通秩序,規范機動車停放,確保業主車輛安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山景嘉園小區地下車庫車位租賃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車輛基本情況
車主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駕駛證號:________
車牌號:________
車型:________
顏色:________
第二條 物業情況
物業位置:市中區七里山西路42號
物業名稱:山景嘉園地下車庫
車位編號:________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相關法規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小區《地下車庫管理規定》并書面告知乙方;
2、負責建立健全本車庫停放車輛的檔案資料;
3、制止違反本車庫管理規定的行為。
4、租約期滿,車主若需繼續租賃,應在協議到期前十五天到管理處辦理租手續;否則,將視乙方自動終止協議,甲方有權將該車位轉租他人,轉租時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監督甲方的車輛管理服務工作,就車輛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2、嚴格遵守物業公司制定《山景嘉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如因乙方違反《山景嘉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規定》而造成的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
3、依據本協議按時繳納車位租金和管理費;
4、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服務;
5、對停放車輛辦有相關齊全的保險手續。
第四條 車庫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1、車庫衛生整潔,車輛停放有序;
2、公用設施設備配套完好,運行使用正常,無事故隱患,日常使用中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保養規范;
3、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制度完善,管理責任明確,車輛進出有登記;
4、消防設備設施配置完好,運行正常,可隨時啟用;消防通道暢通無阻;制定有效的消防應急方案;
5、車場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第五條 車輛停放中的禁止行為
1、停放車輛時不得對其他車輛的進出和其他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非停車區域禁止停放任何車輛;
2、不得損壞車庫內的設施設備,不得私占他人車位,不得改變車庫的使用性質;
3、車庫內不得練車、修車、沖洗車輛。如有滴、漏現象必須及時清理;
4、禁止裝有劇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車輛在車庫停放;
5、地下車庫嚴禁煙火,經制止不改者,將取消停車資格。
第六條 停車費價格與收費辦法
停車管理服務費:_____元/月_____車位租金:_____元/月
租用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共___個月,合計_____元,乙方須于協議到期15日前到物業中心交付下一期的車位租金。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處理
1、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乙方有權督促甲方限期整改;
2、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能達到服務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取消其停車資格;
3、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費用,退還利息并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反協議,不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停車服務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欠款,并有權取消乙方停車資格;
5、乙方有責任和義務保證所停車輛的完好狀態,由于滴、漏、電路問題等車輛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6、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為維護業主、公眾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協助有關部門采取緊急措施,如發現燃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采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條 業主有車位購買優先權。因業主購買車位而造成車位租賃發生相應調整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篇3:小區停車位出租合同
小區停車位出租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小區____棟____單元____號
房屋產權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為了便于停車位的正常管理和車輛的有序出入,____開發商將小區現有的停車位委托給甲方進行經營管理。據此,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甲方將小區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的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停車位編號、位置、面積
停車位編號:__________
位置: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承租期限
乙方承租期限即為本合同的有效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限為_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合同。
第三條 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租賃車位按照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則,乙方需在簽定本合同時將車位租賃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收取費用后,不再退費。
乙方須于本合同約定期限滿提前三周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獲得甲方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過期視為放棄續租權,甲方無須將乙方列入下一期車位租賃計劃內。
乙方承租停車位的租金為每一車位每年人民幣____元。
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四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根據____開發商的授權和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提供停車位;
2、負責停車位的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3、負責停車位的衛生清潔工作。
乙方責任:
1、不得將停車位轉租或轉借給他人;
2、承租的停車位只用于停放機動車輛;
3、停放的機動車輛變更的,應告知甲方;
4、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
5、在停車位內修理車輛或清洗車輛須經甲方許可;
6、車輛進出停車位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
第五條 停車位的所有權及維護
停車位的所有權____開發商。
其維修養護工作由甲方根據所有者的授權進行維修養護。
第六條 甲方免責
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或甲方沒有履行職責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丟失的,除乙方有證據證明是甲方的行為所致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對于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將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第七條 其它
1、因小區開發、規劃等原因須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應于____日前通知乙方;
2、甲方將建立健全停車位的各項管理規定;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現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情況造成損失的,甲乙雙方互相免責,但雙方應盡量避免損失的擴大,對擴大部分的損失責任方應予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除本合同本條規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視為違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
2、乙方應按時繳納停車位的租金,不得以任何原因拖欠租金,乙方拖欠租金的,按日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的,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約定。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雙方均應遵守,仲裁不成的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乙雙方各執 一 份,報____開發商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