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行政管理-30 項
二十一、衛生技術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 醫院聘用具備資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保障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的基本準則。
2 醫院要有適合于本院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制度、評價程序,具有活力的運行機制,使人力資源得到不斷的更新,更要注重衛生技術人員實際為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工作能力。
3 醫院有人力資源配置原則與工作崗位設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衛生技術人員全部符合《醫師法》《護士條例》規定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資源配備合理并滿足需要,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梯隊結構合理。
3.2 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配比應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與工作量相匹配。
3.3 醫師的梯隊結構與實際技能符合三級查房的要求;護理人員的數量與梯隊(含年齡和學歷層次)結構合理,滿足分級護理的質量保證需要。
3.4 當床位使用率大于97%時應有人員的配比調整的機制與人員儲備機制。
3.5 主要臨床、醫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級衛生技術人員,三級甲等醫院配備本院注冊的主任醫師的科室≥90%。
4 建立實行全院崗位職務聘用的體制與程序,設置試用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每一種職種崗位的職責、資質、實際能力有明確的要求。
5 在院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全部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和實際服務能力,并是按照法規要求具有執業資格和在本院注冊的,并均是接受過不同等級的復蘇技術培訓的合格者。
6 建立衛生技術人員能力定期評價的機制,要對醫師的資質(包括:技術能力、服務品質、職業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審核評估一次,以確保他們具有能夠在醫院繼續為患者服務的資質。
7 建立院、科二級人員緊急替代的制度與程序,以確保病人獲得連貫診療,尤其對急診、夜間與節假日。
8 有保護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的規范與措施。
篇2:第三人民醫院衛生技術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醫院衛生技術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 醫院聘用具備資質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是保障醫療質量與病人安全的基本準則。
2 醫院要有適合于本院的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制度、評價程序,具有活力的運行機制,使人力資源得到不斷的更新,更要注重衛生技術人員實際為病人提供診療服務的工作能力。
3 醫院有人力資源配置原則與工作崗位設置方案的文件,所配置的衛生技術人員全部符合《醫師法》《護士條例》規定的要求。
3.1 各科室人力資源配備合理并滿足需要,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梯隊結構合理。
3.2 各級各類衛生技術人員的配比應與醫院功能任務相適應,與工作量相匹配。
3.3 醫師的梯隊結構與實際技能符合三級查房的要求;護理人員的數量與梯隊(含年齡和學歷層次)結構合理,滿足分級護理的質量保證需要。
3.4 當床位使用率大于97%時應有人員的配比調整的機制與人員儲備機制。
3.5 主要臨床、醫技科室均配有的高級衛生技術人員,三級甲等醫院配備本院注冊的主任醫師的科室≥90%。
4 建立實行全院崗位職務聘用的體制與程序,設置試用期,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對每一種職種崗位的職責、資質、實際能力有明確的要求。
5 在院執業的衛生技術人員全部具備相應崗位的任職資格和實際服務能力,并是按照法規要求具有執業資格和在本院注冊的,并均是接受過不同等級的復蘇技術培訓的合格者。
6 建立衛生技術人員能力定期評價的機制,要對醫師的資質(包括:技術能力、服務品質、職業道德)至少每三年重新審核評估一次,以確保他們具有能夠在醫院繼續為患者服務的資質。
7 建立院、科二級人員緊急替代的制度與程序,以確保病人獲得連貫診療,尤其對急診、夜間與節假日。
8 有保護醫務人員職業安全的規范與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