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物業行政管理規章制度:檔案借閱制度
十三、檔案借閱制度
為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服務本單位各項工作,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本單位所有工作人員都有保護檔案、借閱檔案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條 本單位人員在檔案室內查閱檔案,須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條 在借閱檔案時應做到以下幾點:
1. 按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定期歸還。
2. 要愛護檔案,不得丟失。
3. 所借檔案不得隨意折疊和拆散,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涂寫。
第四條 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由檔案員和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第五條 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泄密,要立即追究當事者責任。
第六條 借閱者在歸還檔案時必須填寫檔案利用效果記錄。
第七條 調離本單位的工作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文件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
第八條 外單位人員借閱本室檔案須持有所在單位介紹信和本人工作證,并辦理有關手續。
篇2:醫院檔案借閱制度
檔案借閱制度
一、查閱檔案時,首先由借閱人認真填寫查閱檔案登記簿。
二、查閱檔案只限于有關內容,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檔案、資料帶出室外。
三、如因工作需要借出檔案時,要辦理借閱手續,用完后按期歸還,不得轉借他人使用。對所借的檔案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毀、涂改和對外傳播。如需復制,要經檔案室同意,重要內容須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在借閱期間發生的一切問題,一律由借閱人負責。
四、醫院檔案主要供本院利用,院外單位或個人需查閱時,應持介紹信,重要內容的材料需經院辦公室主任批準后,方可查閱。
篇3:酒店檔案借閱制度(5)
酒店檔案借閱制度(五)
1.借閱檔案(包括文件和資料)必須履行檔案借閱登記手續,填寫《檔案借閱登記單》,注明借閱理由和借閱期限,經部門經理和行政辦公室主任的批準,秘密級檔案的借閱還需要總經理的批準。
2.文件資料的借閱期限不得超過兩周,到期必須歸還,如需再借,應辦理續借手續。員工離職,必須先與檔案室辦理借閱文件和資料的清繳手續,否則不予辦理調動和離職手續。
3.檔案借閱人必須愛護檔案,要保證檔案的安全和完整,對檔案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轉借或損壞檔案,檔案借閱人不得將檔案帶離酒店,否則按酒店處罰條例進行處罰。
4.借閱的檔案歸還時,必須當面點交清楚,發現遺失和損壞,及時報告行政辦公室主任處理。
5.外單位借閱檔案,應持有單位介紹信,并經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借閱,不得帶離檔案室。
6.外單位摘抄或復印卷內檔案,應經總經理批準,對摘抄或復印的內容經審核后方可帶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