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保障房管局關于印發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物業服務指導標準的通知
各區房管局,各物業服務企業,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老舊小區物業服務行為,提升物業服務水平,我局依據物業管理相關法規、《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市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辦〔20**〕27號)和《武漢市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武漢市地方技術規范DB4201/T534-20**),制定了《拓面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和《提質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現印發給你們,供老舊小區“紅色物業”拓面提質工作參照執行。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年4月27日
拓面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
一、基本要求
(一)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
(二)建立“三方聯動”服務機制,組建以黨員大學生、網格員、志愿者、物業服務人員等為骨干的紅色服務隊伍,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三)建立物業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和服務規范。
(四)物業服務人員佩戴標識、行為規范、舉止文明、主動熱情。
(五)建立“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公布物業服務人員姓名和崗位、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價格以及報修、投訴和監督電話,及時處理業主(居民)報修和投訴,接受業主(居民)和相關部門的監督。
(六)設立業主(居民)接待日制度,每月定期接待業主(居民)來訪,了解業主(居民)需求,完善日常服務。
(七)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征求業主(居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需求,業主(居民)走訪率全年不低于60%;每年組織1次服務滿意度調查,征求意見不低于業主(居民)總戶數的70%。
(八)按約定公示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
二、基本職責
(一)提供公共部位日常保潔和垃圾清理服務。
(二)提供治安巡邏防范等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三)提供基本綠化養護服務。
(四)提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維護管理服務。針對電梯、消防、監控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管理規范,明確責任人,定期維護保養,設置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
(五)提供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服務。
(六)提供一般性日常小修服務。
(七)開展便民服務和志愿服務。
三、清掃保潔
(一)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
(二)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蚊、滅鼠、滅蠅、滅蟑螂等衛生消殺工作。
(四)樓道每周清掃1次,共用部位定期保潔,對樓道、屋頂亂堆亂放現象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公共秩序維護
(一)設置值班崗亭(房),小區出入口有專人值守。
(二)停車場、院墻等重點區域,每天巡邏不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巡邏中發現異常情況,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監控室有專人值守,有值班記錄;主要出入口等重點區域設置監控探頭。
(四)制定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事故發生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五)小區內劃定停車場所,設置交通標識。
(六)引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有序停放,消防車道不得停放車輛,對不按規定停車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和報告。
五、綠化養護
(一)喬、灌木每年修剪1次,草坪修剪每年不少于2次。
(二)根據長勢,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及時勸阻損綠、毀綠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房屋及設施設備管理
(一)小區樓棟、單元(門)、戶號標志及公共配套設施標識明顯。
(二)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完損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街道或社區提出報告和建議,配合開展維修。
(三)定期對水、電、氣等相關設施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告知業主(居民)、業主委員會并報告相關專營單位和街道、社區。
(四)協調、配合相關專業部門清洗儲水設施,水質符合衛生部門要求。
(五)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障正常使用。
(六)對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告知、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街道、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七、日常維修
(一)提供低價有償便民維修服務,相應減免困難人群維修服務費。
(二)定期檢查維修公共照明設施,公共照明設施完好率不低于80%。
八、黨建工作
(一)開展黨的活動,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每月定期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有活動記錄。
(二)主動融入社區基層治理,參與社區黨組織開展的文明創建、義務勞動等活動,配合開展和參與社區文化建設活動。
(三)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每季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或志愿關愛活動1次。
(四)做好宣傳工作,定期宣傳黨的理論和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開辟“紅色物業”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陣地。
九、糾紛調解
(一)積極參與聯席會議,配合街道、社區、業主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物業服務相關問題。
(二)參與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合社區網格員及時處置小區物業服務問題。
提質老舊小區物業服務指導標準
一、基本要求
(一)在社區黨組織領導下,建立黨組織,開展黨的活動。
(二)建立“三方聯動”服務機制,組建以黨員大學生、網格員、志愿者、物業服務人員等為骨干的紅色服務隊伍,融入基層社會治理。
(三)建立物業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和服務規范;物業服務檔案資料管理規范、齊全,查閱方便。
(四)物業服務人員統一著裝、佩戴標識、行為規范、舉止文明、主動熱情。
(五)落實“四公開一監督”制度,公布物業服務人員姓名和崗位、物業服務內容和標準、物業服務收費價格、報修和投訴監督電話,及時處理業主(居民)的報修和投訴,接受業主(居民)監督。
(六)設立業主(居民)接待日制度,每周至少1天接待業主(居民)來訪,了解業主(居民)需求,完善日常服務。
(七)建立定期走訪制度,征求業主(居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需求,業主(居民)走訪率全年不低于70%。每年至少組織1次服務滿意度調查,征求意見不低于業主(居民)總戶數的80%。
(八)按約定公示物業服務費用收支情況。
二、基本職責
(一)提供公共部位日常保潔和垃圾清理服務。
(二)提供治安巡邏防范等公共秩序維護服務。
(三)提供基本綠化養護服務。
(四)提供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基本維護管理服務。針對電梯、消防、監控等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管理規范,明確責任人,定期維護保養,設置24小時應急救援電話。
(五)提供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服務。
(六)提供一般性日常小修服務。
(七)開展便民服務和志愿服務。
三、清掃保潔
(一)小區公共場所每日清掃1次。
(二)設有垃圾收集點,生活垃圾每天清運1次。
(三)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滅蚊、滅鼠、滅蠅、滅蟑螂等衛生消殺工作。
(四)樓道每周清掃1次,共用部位定期保潔,對樓道、屋頂亂堆亂放現象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四、公共秩序維護
(一)設置值班崗亭(房),小區出入口有專人值守,主出入口24小時有人執勤。
(二)全面巡邏每天不少于1次,停車場、院墻等重點區域每天巡邏不少于2次,巡邏記錄完整規范。巡邏中發現異常情況,采取必要處置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三)監控室有專人值守,值班記錄規范、詳實,主要出入口等重點區域設置監控探頭,監控視頻資料至少保留30日備查。
(四)消防制度健全,責任明確,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演練及宣傳每年至少組織1次。
(五)制定火災、治安、公共衛生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事故發生時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助采取相應措施。
(六)小區內劃定停車場地,設置交通標識。
(七)有專人引導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有序停放,消防車道不得停放車輛,對不按規定停車的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報告。
五、綠化養護
(一)喬、灌木每年修剪1次,草坪三月至十月每月至少修剪1次。
(二)根據長勢,適時噴灑藥物,預防病蟲害。
(三)及時勸阻損綠、毀綠行為,勸阻無效的,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六、房屋及設施設備管理
(一)小區樓棟、單元(門)、戶號標志及公共配套設施標識明顯。
(二)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日常管理和維護,有運行、檢修等記錄。
(三)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完損狀況。需要維修的,及時向業主委員會、街道或社區提出報告和建議,配合開展維修。
(四)定期對水、電、氣等相關設施及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采取應急措施,告知業主(居民)、業主委員會并報告相關專營單位和街道、社區。
(五)協調、配合相關專業部門每年至少清洗2次儲水設施,水質符合衛生部門要求。
(六)雨季汛期前巡查路面、窨井蓋、下水管網、雨水污水井、化糞池、排水管網等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相關職能部門,并配合處置。
(七)化糞池每年清掏1次,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八)配備排污泵、擋水板、沙袋等防汛器材。
(九)按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定期檢查維護,保障正常使用。
(十)監控設施設置合理,運行正常,維修保養及時,記錄規范。
(十一)對亂搭亂建、堵塞消防通道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告知、勸阻,勸阻無效的,及時向街道、社區及相關職能部門報告。
七、日常維修
(一)提供低價有償維修服務,相應減免困難人群維修服務費。
(二)定期檢查維修公共照明設施,公共照明設施完好率不低于90%。
八、黨建工作
(一)開展黨的活動,落實“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每月定期開展“支部主題黨日”活動,各項記錄規范。
(二)主動融入社區基層治理,積極參與社區黨組織開展的文明創建、義務勞動等活動,配合開展和參與社區文化建設活動。
(三)建立志愿者服務隊伍。每季度開展便民服務活動1次,志愿關愛活動1次。
(四)做好宣傳工作,定期宣傳黨的理論和精神、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開辟“紅色物業”宣傳欄、黑板報等宣傳陣地,根據上級要求適時更新宣傳內容。
九、糾紛調解
(一)積極參與聯席會議,配合街道、社區、業主委員會和相關部門共同解決物業服務相關問題。每月至少向業主委員會或社區報告一次工作。
(二)參與社區網格化服務管理,配合社區網格員及時處置小區物業服務問題。
篇2:咸寧市出臺新規加強物業管理:老舊小區改造財政補貼
咸寧市出臺新規加強物業管理:老舊小區改造財政補貼
部門合力監管小區,老舊小區改造財政補貼...... 咸寧市出臺新規加強物業管理
咸寧新聞網訊(香城都市報記者 黃蘭芬)誰來牽頭組織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投訴無門的現象怎么破解?老舊小區改造資金從何而來?我市近日出臺《關于加強物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逐步破解我市一項項的物業管理難題。《意見》共二十二條,內容詳實,措施具體。
《意見》指出,街道辦事處對小區物業綜合管理負總責,要將小區物業管理納入社區建設管理體系,明確分管領導、責任機構,落實人員和經費。街道辦事處組織建立住宅小區聯席會議制度,并負責召集各職能部門和小區中的各方代表參加,協調解決物業服務和管理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街道辦事處應當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民政部門指導監督下,依法組織和指導本轄區內的小區業主成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
《意見》明確了各職能部門在物業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小區寵物管理,公安部門來規范;餐飲服務經營者油煙擾民,環保部門負責查處;小區有人毀綠種菜、養家禽,城管部門會管;不符合“住改商”規定的,工商部門不發營業執照;物業公司亂收費,物價部門負責處理;小區內出現業主子女就近入學糾紛,教育部門調處......
《意見》中還有一大亮點,對老舊住宅小區改造政府會給予一定補貼。老舊小區環境整治、物業服務補貼等費用列入財政預算。市、縣財政根據實際需求,統籌安排資金,用于老舊住宅小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改造。財政按一定標準,對接管老舊小區的物業企業給予專項補助。老舊小區改造費用,通過財政補貼、專營單位投資、業主適當承擔等方式籌集。沒有物業管理和業主自治的老舊小區,由街道辦事處牽頭成立物業服務中心接管。
篇3:鄭州老舊小區將引入物業管理
鄭州老舊小區將引入物業管理
鄭州一老舊小區的亂象
物業管理很大程度上影響著市民的居住質量。不過,鄭州一些老舊小區由于因年代久遠,長期缺乏物業管理單位,導致這些居民區秩序混亂,私搭亂建、毀綠占綠、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現象長期存在。不過,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隨著市政府“三供一業”相關工作的開展,這些現狀都有望改進。
私拉電線、管理混亂、安全沒保障
“我們小區幾乎就沒有綠化,小區外路邊的樹就是我們的綠化。院里面很多雜草,而且私搭亂建嚴重。有住一樓的鄰居還自己圈地種菜養雞,到了夏天很多蒼蠅、臭氣熏天。”說起來物業問題,住在煤機家屬院的劉女士頗有怨言,劉女士向記者介紹,小區有50多棟居民樓,但物業目前只負責清運小區內的生活垃圾。
衛生不過關、綠化條件差、健身設施少、安全隱患多......10月18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走訪鄭州國棉三廠、國棉四廠、前進路51號院、煤機家屬院等老舊小區發現,像劉女士所說的一樣,這些小區也都存在缺少物業管理的問題。
今年53歲的葉女士,上個世紀90年代末全家一起搬遷至鄭州,在前進路51號院安了家,已經近20年時間了。這所小區內外,如今的狀況讓人擔憂--房子墻體脫落,私搭亂建嚴重,院子里汽車、電動車亂停放,而且偷盜情況嚴重。
“我家上星期剛丟了一輛電動車。”據葉女士介紹,小區內的充電棚是幾百戶住戶共用的,而且很多都壞了,也沒有人維修。葉女士稱,由于小區的充電棚不夠用,樓房沒有電梯,很多人充電只能從樓上拉電線到樓下。
在國棉三廠家屬院,記者看到,這些樓棟的房屋前后幾乎都設置了一條寬約3米的通道,通道上停放了不少私家車,只留下1米多的道路可以通行。小區內主干道,數個攤販設點銷售水果、蔬菜、活魚等,置身其間,宛如進入了集貿市場。
“我們每年好像交120元物業費,有人負責打掃生活垃圾。”在國棉三廠長大的小鄭告訴記者,他結婚后在惠濟區買了新房,只是每周回這里和父母聚餐。小鄭說,安全問題是他最擔心的,私搭亂建太嚴重,是個空地就有人盯上了,一旦失火,消防車根本進不來,真希望有管理制度成熟的物業公司去他們小區。
收費低,收費難無管理主體
記者走訪了解到,物業管理缺失的居民區大多是上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所建。由于長期無管理主體,導致這些居民區秩序混亂,私搭亂建、毀綠占綠、亂停亂放、占道經營等現象長期存在。
對于上述這些現象,國棉三廠物業收費處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我們這兒每月每戶收6.5元垃圾清運費,但是并不是每一戶都能順利收上來。”
“老舊小區收費難是一個普遍現象。”據國棉三廠社區辦事處的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鄭州老舊小區的住戶大都是原產權單位職工和租戶,原來由產權單位負責物業。房改后,產權單位倒閉或棄管,房屋維修、小區管理等責任便逐漸推向了社會。
“很多住戶都是退休職工,年齡偏大,對物業管理制度不了解也不習慣,他們不愿自己掏腰包。”對于私拉電線、亂停車、小區內占道經營等現象,工作人員也表示,“這些都是老問題了,如果要整改也不是件容易事,缺乏人力、財力支撐就是最大的問題。”
“三供一業”正實施,老家屬院將得到維修
對于鄭州老舊小區物業管理缺失的問題,北京師范大學政府管理研究院副院長宋向清表示,這些老舊小區由于房屋破舊、基礎設施老化等造成的管理和維修成本較高,是導致物業公司望而卻步的一個重要原因。在宋向清看來,除包袱重、成本支出多、不賺錢外,收費難也是造成物業公司不愿接手老舊小區的另一個重要原因。
據河南省住建廳相關工作人員介紹,依據《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4、7、53條相關規定,老舊小區的物業管理可以按照政府指導與業主自治相結合的原則,逐步實現市場化管理。小區居民也可依托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協調本轄區內物業管理與社區建設之間的關系,做好本轄區內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
此外,鄭州市企改辦、市國資委近期已經召開市屬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推進會,將針對國有企業家屬院內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的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