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醫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一)標準預防
認定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粘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其基本特點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
2、強調雙向防護,即防止疾病從患者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由醫務人員傳至患者。
3、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時,不論是否戴手套。都必須洗手;遇有下列情況必須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觸患者前后;可能污染環境或傳播其他人時。
2、戴手套:接觸患者的上述物質及其污染物品時,接觸患者粘膜和非完整性皮膚前均應戴手套;對同一患者及接觸清潔部位,又接觸污染部位時應更換手套。
3、上述物質有可能發生噴濺時,應戴護目鏡、口罩,并穿防護衣,以防止醫護人員皮膚、粘膜和衣服的廢染。
4、被上述物質污染的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用品設備用于下一患者前應按規定進行清潔和消毒。
5、污染的床單及時處理,防止接觸患者的皮膚與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傳播。
6、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以防刺傷。
7、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清潔及環境表面消毒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8、污染環境或不能保持環境衛生的患者應隔離。
(三)醫護人員的防護要求
1、基本防護
(1)、防護對象:在醫院中從事診療活動的所有醫、護、技人員和對垃圾進行回收的工作人員。
(2)、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強防護
(1)防護對象: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護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的工作人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SARS)病區的工作人員;轉運疑似或臨床診斷傳染病的醫護人員和司機。
(2)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①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
②防護鏡:有體液或其他污染物噴濺的操作時。
③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
④手套:操作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或破損皮膚粘膜的操作時。
⑤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體液噴濺時。
⑥鞋套:進入傳染病區時。
3、嚴密防護
(1)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如給SARS患者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等操作的醫務人員。
(2)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應使用面罩。
篇2:第一醫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第一醫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一)標準預防
認定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粘膜,接觸上述物質者,必須采取防護措施,其基本特點為: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
2、強調雙向防護,即防止疾病從患者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由醫務人員傳至患者。
3、根據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措施
1、洗手:接觸患者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時,不論是否戴手套。都必須洗手;遇有下列情況必須立即洗手:摘除手套后;接觸患者前后;可能污染環境或傳播其他人時。
2、戴手套:接觸患者的上述物質及其污染物品時,接觸患者粘膜和非完整性皮膚前均應戴手套;對同一患者及接觸清潔部位,又接觸污染部位時應更換手套。
3、上述物質有可能發生噴濺時,應戴護目鏡、口罩,并穿防護衣,以防止醫護人員皮膚、粘膜和衣服的廢染。
4、被上述物質污染的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用品設備用于下一患者前應按規定進行清潔和消毒。
5、污染的床單及時處理,防止接觸患者的皮膚與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傳播。
6、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以防刺傷。
7、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清潔及環境表面消毒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8、污染環境或不能保持環境衛生的患者應隔離。
(三)醫護人員的防護要求
1、基本防護
(1)、防護對象:在醫院中從事診療活動的所有醫、護、技人員和對垃圾進行回收的工作人員。
(2)、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
2、加強防護
(1)防護對象: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護人員;傳染病流行期的發熱門診的工作人員;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征(SARS)病區的工作人員;轉運疑似或臨床診斷傳染病的醫護人員和司機。
(2)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①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
②防護鏡:有體液或其他污染物噴濺的操作時。
③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
④手套:操作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或破損皮膚粘膜的操作時。
⑤面罩:有可能被患者的體液噴濺時。
⑥鞋套:進入傳染病區時。
3、嚴密防護
(1)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如給SARS患者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等操作的醫務人員。
(2)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應使用面罩。
篇3:人民醫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人民醫院醫務人員職業防護制度
一、標準預防
(一)認為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傳染性,須進行隔離,凡接觸上述物質者均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不論是否有明顯的血跡污染或是否接觸非完整的皮膚與黏膜。其基本特點為:
(二)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傳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傳播。
(三)強調雙向防護,既防止疾病從病人傳至醫務人員,又防止疾病從醫務人員傳至病人,因此,既保護了醫務人員,又保護了病人。
(四)根據各種疾病的主要傳播途徑,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包括接觸隔離、空氣隔離和微粒隔離(飛沫隔離)。
二、標準預防的措施
(一)洗手接觸病人的血液、體液、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的物品時,不論是否戴手套,都必須洗手;遇有下屬情況必須立即洗手:
(1)摘出手套后;
(2)接觸病人前后;
(3)可能污染環境或傳染其他人時。
(二)戴手套接觸病人的上述物質及其污染物品時,接觸病人黏膜和非完整皮膚前均應戴手套;對同一病人既接觸清潔部位,又接觸污染部位時,應更換手套。
(三)上述物質可能發生噴濺時,應戴眼罩、口罩、并穿防護衣,以防止醫務人員皮膚、黏膜和衣服的污染。
(四)被上述物質污染的醫療用品和儀器設備應及時處理,重復使用的醫療儀器設備用于下一病人前應進行消毒或適當消毒。
(五)污染的床單及時處理,防止接觸病人的皮膚黏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傳播。
(六)銳利器具和針頭應小心處理,以防刺傷。
(七)醫護人員進行各項醫療操作、清潔及環境表面消毒時,應嚴格遵守各項操作規程。
污染環境或不能保持環境衛生的病人應隔離。
三、醫護人員的防護要求
(一)基本要求:
防護對象:在醫療機構中從事診療活動的所有醫護人員。著裝要求:工作服、工作帽、醫用口罩、工作鞋。
(二)加強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體液或可疑污染物操作的醫護人員;傳染病流行期間發熱門診的工作人員;轉運疑似或臨床診斷為傳染病人的醫務人員和司機。
著裝要求:在基本防護的基礎上,可按危險程度使用以下防護用品:
隔離衣:進入傳染病區時;
防護鏡:有體液或其他污染物噴濺的操作時;
外科口罩:進入傳染病區時;
手套:操作人員皮膚破損或接觸體液或破損皮膚黏膜的操作時;
面罩:有可能被病人的體液噴濺時;
鞋套:進入傳染病區時。
(三)嚴密防護:
防護對象:進行有創操作,如給呼吸道傳染病人進行氣管插管、切開吸痰等操作或做傳染病尸解的醫務人員。
著裝要求:在加強防護的基礎上,使用面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