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小學教職工師德考核管理制度
一、每學年末進行一次教職工師德考核,師德考核由各校具體組織實施。
二、師德分由教職工民主測評、學校領導小組評和扣分三部分組成。其中教職工民主測評占60%,學校領導小組評占40%。
三、教職工民主測評:任課教師由分管領導組織全體教師打分,學校領導由全校教師打分。
四、學校領導小組評分:由學校全體領導小組,對全校教職工進行打分測評。
五、教職工民評和學校領導小組評分兩項合計得分的基礎上,再按以下幾方面實施扣分后,為教職工師德考核最后得分。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在校內造成影響扣2分,造成市級及以上影響為零分。
2、教職工出現違法違紀事件被公安機關處罰,視其情節和影響扣1至5分。
3、每學期遲到早退超過五次,超一次扣0.5分,有一次無故曠工曠課扣2分。
4、在校內挑撥是非,鬧不團結視其情況扣1至3分。
5、師生反映的其它違背教師職業道德和《教師十不行為規范》的問題,一經查實,酌情扣分。
六、根據教職工師德考核最后得分,按參評人數的50%的名額,從高分到低分取夠優秀人數。
七、師德考核總分為100分,95分以上為優秀,低于75分者為不合格,其余為良好。
八、師德考核得分作為教職工評優的重要依據。
篇2:中學教職工師德師風考核處罰條例
> 中學教職工師德師風考核處罰條例(討論稿)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工的行為,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樹立良好的師德師風和學校整體形象,提高教育教學及管理質量,促進學校的全面發展,根據《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縣教職工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一、師德師風考核實行定性考核,每位教職工每學期為100分,在此基礎上扣減,該考核分為發放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每學期師德師風得分低于60分者評優評先實行“一票否決”。
二、對教職工違背師德師風的表現,根據影響程度實行扣分、扣責任獎或自負后果的處罰。
1、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扣考核分2--5分。
①參與封建迷信活動、參與非法和不健康的組織和活動、進入不健康娛樂場所等有損教師形象和學校形象的,每次扣考核分5分。
②在上班期間做“私活”;工作時間打撲克、搓麻將;上班時間玩電腦游戲或登陸證券網站查看股市行情;上課時打、接手機;酒后上課、輔導學生的,每次扣考核分2分。
③在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穿拖鞋背心及奇裝異服,有損教師形象的,扣考核分2分。
④上課遲到或早退達五次以上者,扣考核分5分。
⑤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不良影響的,扣考核分5分。
⑥因學生違紀而采用罰抄作業或罰款的,如數退返罰款后,扣考核分5分。
⑦本人或家屬擠占、私拿校產,或本人利用工作之便將校產私自送與他人的,扣考核分5分。
⑧不經調查,針對管理者和教師發表一些不負責任甚至不利于團結的言論,或在教師之間搬弄是非,造成教師間關系不和、發生沖突的,扣考核分5分。
⑨不按程序辦事,不報或越級匯報而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矛盾的,扣考核分2--5分。
⑩不服從或不按時完成學校有關部門安排工作的,扣考核分5分。
2、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扣考核分6--10分,扣責任獎20--50元。
①沒有完成教學任務或上課時對學生放任自流的,視具體情況扣考核分6--10分,扣責任獎20--50元。
②私自停課、放假或不組織學生參加集體活動的,扣考核分10分,扣責任獎50元。
③趕差生或經常隨便讓差生停課,造成不良影響的,扣考核分6分,扣責任獎20元。
④諷刺、挖苦、訓斥、刁難、侮辱、歧視、報復和體罰學生,給學生身心帶來傷害的,扣考核分6--10分,扣責任獎20元。
⑤私自向學生推銷資料并收取資料費,不經學校許可向學生收費,強行讓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學習資料并獲得回扣的,退返所有費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責任獎20--50元。
⑥組織有償家教或介紹學生到指定地點接受有償家教獲取回扣的,退返所有費用外,扣考核分6--10分,扣責任獎50元。
⑦污損、撕毀學校表冊、資料、賬本等影響正常教學、辦公秩序的,扣考核分10分,扣責任獎50元。
⑧考試試卷制作、保管等環節失職出現泄密并引起不良后果的,扣考核分6分,扣責任獎20元。
⑨無正當理由一學期內累計曠工達5天以上的,扣考核分10分,扣責任獎50元
⑩向學生或學生家長索要財物,班主任借排座位之機向學生或學生家長索要財物,造成極壞影響的,扣考核分6分,扣責任獎30元。
3、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扣考核分10--20分、扣責任獎50--200元外,對產生的嚴重后果自負。
①上課時因個人工作疏忽或對學生放任自流而致使學生發生較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責任獎100--200元,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人自負。
②請人代教、自動離崗的,扣考核分20分,扣責任獎200元,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人自負。
③因管理措施不力,在自己工作范圍內或負責的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扣考核分20分,扣責任獎100--200元,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人自負。
④上班期間參與和組織賭博等其它非法活動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責任獎100--200元,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人自負。
⑤教職工出現違紀違法事件被公安機關處罰的,扣考核分10--20分,扣責任獎100--200元,其后果由責任人自負。
三、本條例解釋權歸校長辦公室
四、本條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篇3:區高級中學師德考核細則
區高級中學師德考核試行細則
為了提高廣大教師的師德修養,使廣大教師樹立愛崗敬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無私奉獻的精神,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辦人民滿意的教育,特制定師德考核細則。
一、師德等第的確定
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60-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二、師德考核考評方法:
1.部門考核評分。以相關部門平時記載為主,按以下考核細則相關要求考評,采取百分制,占60%。
2.學生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所教班級學生進行測評,占20%。
3.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評議占20%
三、師德考核細則
(一)依法執教 (15分)
1.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不缺席,不遲到不早退。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
2.能按要求按時完成師德檔案等相關師德材料,每缺一項扣1分。
3.認真參加政治學習,并做好筆記,內容完整,字跡工整,缺少內容扣1分。
(二)愛崗敬業 (15分)
1.堅持出滿勤,曠職一天扣5分,病事假累計3天扣1分。
2.值日教師應認真負責,按時到崗,因工作疏忽或不到崗而造成的學校財產損失給當事人扣5分。
3.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做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如上網玩游戲等),否則,每發現一次扣1分。
(三)熱愛學生 (20分)
1.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否則,查實一次扣2分。
2.不得偏愛學生,不得歧視學生,更不得強行要求學生離校或將學生攆出教室,否則,查實一次扣1分。
(四)為人師表(50分)
1.遵守社會公德,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和社會活動,未按規定參加的,缺一次扣2分。
2.儀表端莊、穿著得體、整潔大方,裝飾符合教師特點,樹立教師的良好形象,對學生起示范作用,否則扣3分。
3.舉止文明,作風正派,在平時工作中,發揚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作風,對同志、對領導有建議或意見應通過正確途徑、渠道提出,做到心胸坦蕩,建立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否則扣3分。
4.對同志、對學生講話態度謙和,語言文明,不說粗話臟話,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5.講究個人衛生和公共衛生,不隨地亂扔雜物,不隨地吐痰,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6.不參與賭博活動,否則,查實一次扣5分。
7.工作時間不酗酒,因飲酒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或影響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查實一次扣3分。
8.在校內不抽游煙,不亂扔煙蒂,否則,發現一次扣1分。
9.按時參加課間操和升旗儀式,不參加一次扣1分,以隨時抽查為主。
10.不搞有償家教,不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收受禮品和禮金、不向學生推銷各種教輔資料或其他商品。否則發現一次扣5分。 如有有效投訴,取消一切評優及晉級資格,當年考核為不合格。
說明:對上述未涉及到的考核內容,經考核小組研究后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