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集團考勤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集團員工考勤管理,嚴肅勞動紀律,提高集團工作效率,根據學校的有關規定,結合后勤集團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工作時間及加班
1、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正常情況下,員工工作時間安排為每周工作5天,為星期一~星期五,星期六、星期日休息。每日工作時間為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2、國家所規定的節假日,各單位在保證工作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員工休息。
3.對于因工作性質而無法實施正常工作時間的崗位,由各單位根據崗位的工作性質、工作特點等情況,具體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
4.集團員工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工作時間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各項崗位工作,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及擅離職守。
5.集團員工必須遵守本單位安排的加班工作和任務。
6.各單位應合理安排加班員工補休;無法安排補休的,按國家勞動法相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二、日常考勤管理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未經直接領導批準在工作時間擅自離開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集團各單位員工不得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處理。
5.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或不到崗者。
(2)不服從集團調動擅自不到崗或停止工作者。
(3)工作時間做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4)偽造請假理由或涂改證明騙取假期者。
6.對于有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現象的員工,各單位應進行教育;屬屢教不改的,各單位應給予書面紀律處分,并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扣發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
7.對于曠工1天者,應責成其作出書面檢討,記過1次,并扣發當日全額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對于連續曠工2天以上者,各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嚴肅處罰,直至解聘。
8.集團各單位必須做好考勤管理工作,認真檢查各級員工的出勤情況,并做好考勤紀錄,嚴禁弄虛作假。對于不如實填報考勤紀錄的,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對各單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9.各單位的員工考勤情況應與其每月的績效考核掛鉤。
三、請假管理
1.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指定的醫療單位(如在外地,應為當地縣級以上醫院)證明不能堅持工作,可參考醫生建議,由本單位主管領導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病假。
病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2.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原因,確需請假處理的,由本單位主管領導根據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實際需要酌情核給事假。
事假期間不支付崗位工資及績效工資。
3.員工請病、事假均需履行請假手續,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由別人代請假,事后必須補辦請假手續。
4.員工假滿后仍不能上班,需辦理續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可通過電話、信件等方式向本單位主管領導說明情況,經批準后,m.dewk.cn續假方可有效,并且上班后需補辦續假手續。
5.請假權限管理:
(1)員工臨時離崗的,需向直接領導請假。
(2)員工1天以內假期須經本部門主任(經理)或本單位上級領導批準。
(3)員工3天以內假期須經各單位的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批準。
(4)員工3天以上假期須經本單位總經理批準。
(5)各單位副總經理以上干部請假超過1天的,須向集團黨政辦公室匯報,并經集團主管領導批準。
四、假期與休假
1.法定節假日
集團各級員工均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即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和國慶節。
2.婚假
員工申請結婚,以領取結婚證為準,婚假3天,晚婚假加7天(晚婚條件:女滿23周歲,男滿25周歲)。
3.喪假
員工的配偶、直系親屬或岳父母、公婆死亡,給予喪假3天。
4.產假
女工生育休假為產假,共計90天;晚育(年滿24周歲生育)的,加30天。
婚、喪、產假期間,在編員工及非在編員工均不支付績效工資。
五、根據集團考勤管理規定,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制定本單位的《考勤管理辦法》和《員工守則》;應包括本單位具體崗位的工作時間規定、加班與補休管理,以及日常考勤的具體管理規定等內容,并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審核、備案。
六、本規定的內容如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抵觸時,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七、本規定的擬定、修改、解釋由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
八、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z大學后勤集團考勤制度》同時廢止。
篇2:公寓中心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規定
> 學生公寓中心關于加強勞動紀律,嚴格考勤制度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正常工作秩序,根據《**建筑工程學院教職工請假制度》和《關于加強考勤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公寓中心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一、 考勤辦法
1.公寓中心全體職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輪班制度(包括節假日);
2.各樓長負責本樓臨時員工的考勤登記,并在每月26-28日將考勤統計結果報中心辦公室。
二、遲到、早退規定
1.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視為遲到、早退,特殊情況下(校車因天氣或機械故障等原因)除外。上班時間未到達工作崗位的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時間超過1小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累計4次均按曠工半天論處。曠工半天扣5分;
2.上班堅守崗位,有事臨時外出須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樓長要向分管領導請假,批準離開后須在自己工作崗位的顯要位置標明去向。每月只允許臨時請假4次,每次不超過1小時,請假超過1小時按請假半天論處;
3.女職工產假、哺乳假期間按學校規定執行執行,同時不享受部門勞務補貼;
三、請假規定
1.因病、因事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請假。請假必須嚴格履行請、銷假手續。因病、因事請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書面或口頭申請,填寫請假單。請假半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請假1天以內由分管副主任審核后報中心主任批準。凡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者,應先提出口頭請假,返崗后,及時補辦手續,其中病假應出具相應證明,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期限與相應待遇
請假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病假15天內;事假7天內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100%
病假16-30天;事假10天
80%
病假超過30天;事假超過10天
0-50%
四、曠工規定
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假不歸者視為曠工。根據曠工的天數,給予相應經濟處罰。
曠工期限
崗位津貼
部門考核獎或勞務補貼
連續1天;累計3天
按照學校規定執行。
當月或半年獎為0
連續3天;累計5天
全年獎0
四、本辦法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中心辦公室。
篇3:鎮干部日常考勤和請銷假帶班值班規定
鎮干部日常考勤和請銷假及帶班值班規定
鎮直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單位內部管理,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樹立黨委、政府良好形象,現就規范鎮干部職工(含大學生村干部和協理員)日常考勤和請銷假及帶班值班制度制定如下規定:
一、總則
(一)上下班按規定作息時間嚴格執行,不得遲到早退;值班按照《20**年鎮干部帶班值班安排表》嚴格執行,做到上班有人受理、有人辦事,值班有人接待、有人告知;提倡良好的會風和會場秩序,參加會議應當準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會前按通知時間準時點名、開會。
(二)各類請假不得影響各線口正常工作。工作人員內部不能調劑的,由書記或鎮長安排頂崗人員。各類請假必須書面申請,報鎮長審批,并及時送黨政辦備案。
(三)黨政辦負責考勤管理,做好日常考勤和請銷假記錄,每月定期匯總,公布考勤結果。
二、日常考勤
(一)日常考勤內容包括:工作日考勤,值班考勤,會議考勤,集中應急處突考勤。
(二)工作日考勤實行書面簽到制度,在崗職工必須自己簽到,不得委托他人代簽。上午8:30—8:50、下午14:30—14:50視為正常考勤,否則視為遲到;上午11:40—12:00、下午17:10—17:30視為正常考勤,否則視為早退。
(三)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時間為當日上班時間至次日上班時間,要求值班人員在值班室值班,全面記錄值班期間接報、處理的有關事項,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值班人員要忠于職守,盡職盡責,遵守紀律,準時到崗到位,做好有關交接工作,做到無脫崗,不離人。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必須及時向帶班領導報告并會同處理,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帶班領導必須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理,同時向書記、鎮長報告,不得遲報、瞞報和不報。
(四)會議考勤實行點名制度,會議提前5分鐘點名,做到準時點名,按時開會。無任何理由和點名5分鐘后不到會場的即為遲到,會議未結束未經批準離開的即為早退。
(五)工作人員在工作日和負責值班期間,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準而未到工作崗位工作的即為曠工。
(六)集中應急處突根據應急任務,通知出勤而無故不出勤的即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三、請銷假制度
請假一般應提前,事后應銷假,如遇急事應先口頭或電話告知主要領導,事后補辦相關手續。請假1天(含)以上均要填寫書面請假條,并經黨務書記或鎮長審批,請假條必須交黨政辦存檔備查。具體規定如下:
(一)因私請假:凡因私請假1天以內的,由黨務書記審批,1天(不含)以上由黨務書記審核簽字,鎮長審批(下同)。一年內病休累計超過45天,病假、事假相加達40天或事假達本人休假天數的,當年不享受公休假。
(二)因病請假:憑書面請假條由黨務書記審核簽字,報鎮長審批,送黨政辦存檔備查(請假條后必須附鄉鎮(含)以上醫院正規診斷證明書或住院證明),并事前辦理請假手續(急病者可過后補辦)。
(三)婚假:干部職工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可按規定享受婚假7天,晚婚的可延長到15天,本人應事前提出申請,填寫請假條,由黨務書記審核簽字,報鎮長審批,送黨政辦存檔備查。
(四)產假:凡符合《四川省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第一胎或符合國家政策照顧生育者,憑鄉鎮(含)以上醫院正規證明順產假期為4個半月,剖腹產為6個月。由本人提出申請,由黨務書記審核簽字,報鎮長審批,送黨政辦存檔備查。
(五)年休假:干部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內。請年休假,本人必須事前提出申請并填寫年休假申請表,由黨務書記審核簽字,報鎮長審批,送黨政辦存檔備查。為不影響正常工作,年休假分上、下半年兩次均衡安排。
(六)因公告假:凡是因公事當天到同級或上級機關開會或聯系公務工作,必須告知有關領導:工作員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告知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告知書記和鎮長,以上均需同時告知黨政辦登記備查。
(七)值班請假:值班期間原則上不請假,值班人員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向帶班領導請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換班交接工作;帶班領導確因特殊情況必須向書記和鎮長請假,告知去向,并做好換班交接工作。
(八)到期銷假:所有請假到期,均要在應該上班第一天到黨政辦報到銷假,由黨政辦主任在《請假條》上注明到假回單位上班日期,黨務書記監督按時銷假;請假時間結束未歸,又無任何理由和領導批準的,從假期結束時間起執行考勤相關規定。
四、結果運用
全體鎮干部(含大學生村干部和協理員)考勤和請銷假的所有結果納入鎮干部績效考核,按照鎮黨委、政府《20**年度鎮干部績效考核辦法》的相關規定,參照上下班、請銷假、值班、會議在績效考核中所占比值,與鎮干部績效考核工資和評先評優掛鉤。
另外,考勤和請銷假的結果除黨政辦的日常考勤和請銷假記錄外,還包括書記、鎮長和黨務書記、紀委書記日常督查和抽查的結果。
z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