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聘用制職工薪資調整暫行辦法2
隨著醫院規模的不斷擴大,特別是南院全面開診后,醫院職工的數量在逐年增加,因受醫院人員編制的制約,目前聘用制職工已成為我院職工隊伍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在護理隊伍中聘用制護士已成為主要力量,為醫院的建設和發展做出較大的貢獻。
我院在本地區率先實行聘用制職工績效工資(獎金)、各項社會保險、公積金、休假、進修學習、晉升晉級等方面與在編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聘用制職工的積極性。20**年7月,根據國家工資改革的精神,我院對聘用制人員的工資組成進行了調整,主要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職崗津貼三個部分組成,通過年度考核、職稱晉升正常晉升工資。20**年1月,我院又結合實際情況,在聘用制護士中試行經考核增加工作標準,使聘用制職工的工資水平進一步提高。20**年2月,在充分調研論證,并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制定如下暫行辦法。
一、指導思想:
為了進一步穩定職工隊伍,調動廣大聘用制職工的積極性和工作熱情,實現科學化和人性化的管理目標,不斷深化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根據《勞動合同法》、《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參照20**年省、市、區關于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精神,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進一步探索和推進同工同酬制度。
二、實施對象:
為本院的正式聘用制職工
三、基本條件:
1、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
2、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本職工作。
3、在本院工作一年(一個完整的考核年度)以上,需要執業資格的崗位必須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
四、增加標準和發放形式:
1、原工資構成中的國標部分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按原方案執行,醫院的綜合補貼保留,職崗津貼更改為崗位津貼。
2、崗位津貼參照在編人員標準,根據聘用制職工所聘職稱和套改年限確定,綜合補貼標準統一調整為730元。
3、臨床醫技科室第一學歷為本科或被聘任到中層干部崗位的,符合上述基本條件,綜合素質較好的,經考試考核合格,工資與同類在編職工執行相同標準。
4、在市級(含市級)以上操作或理論競賽中獲得二等獎以上,以及獲得市級(含市級)以上科技進步獎和引進獎且排名在前兩名的,當年工資與同類在編職工執行相同標準。
五、考核辦法和程序:
聘用制職工的工資調整,通過基本條件篩選、綜合考核、擇優選拔等程序,最后報院務會研究批準執行。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2、由院辦公室及聘用制職工所屬科室審定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名單。
3、制定考核細則,包括思想政治素質、規章制度執行、業務工作能力、考試考核成績、滿意度測評等幾個方面,采用百分制否決考核(具體考核方案由聘用制職工所在科室和院辦公室共同制定)。
4、在院部的領導下進行考核,考核工作以各所屬科室為主體、院辦公室及相關職能科室共同參與組織實施,采取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辦法,強化平時考核,每年年終計分并公布考核結果。
5、根據考試考核的成績,排名在前90%的人員,在報院務會討論通過后,次年按以上辦法調整工資,
6、對調整的工資實行動態管理,根據每個考核年度的成績排名,排名在后10%的人員次年不享受或取消,排名在末位的人員待遇仍按醫院的相關規定執行。
7、試用期、見習期人員,以及在以上調整工資范圍之外的聘用制人員,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崗位津貼三項組成,無綜合補貼部分。
六、發生以下情況者,當年實行一票否決:
1、因個人原因,不能正常排三班的(妊娠7月以上、哺乳期等除外)。
2、有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的。
3、不服從醫院的分工安排,不能履行崗位職責的。
4、曠工兩天(含兩天)以上或有其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行為的。
5、在考試考核中有作弊行為的。
6、每年在醫院組織的“三基”考試和操作考核中二次及以上不合格的。
7、因個人原因造成重大醫療糾紛、危害性醫療差錯、醫療事故的,或因其主要或次要責任造成的醫療糾紛賠償超過5000元以上的,并三年內不得晉升工資。
七、本實施辦法自20**年1月起執行,由院辦公室負責解釋,并在實施的過程中不斷修訂、完善和補充。
附:聘用制職工年度綜合考核細則
篇2:地產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一、基本工資發放
基本工資根據公司財務規定按期發放。
二、銷售傭金提成發放
(一)傭金提成計算方式
傭金提成=當月個人銷售總產值×傭金計算系數×個人所得稅繳納系數
(二)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1、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⑴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⑵按揭貸款購房的,簽定貸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⑶分期付款購房的,首期款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2、退、換房傭金結算原則
⑴退房:退房情況發生時,該筆交易做無效處理,傭金提成不予結算;若傭金提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傭金提成從下月傭金提成(或保證金(來自:m.dewk.cn))中扣除;
⑵換房:發生換房情況時,根據前后房屋總價價差具實結算,多退少補;
已發放傭金大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扣除;已發放傭金小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補足;
(三)、傭金提成發放時間
傭金提成發放時間為:每月與開發商結算后發放上月銷售傭金提成。
(四)、傭金提成發放比例
傭金提成發放比例為:次月發放上月個人銷售提成的70%,年底發放本年度剩余20%,另10%項目結束一并發放。作為用于退房、客戶索賠、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事項的經濟保證。
(注:此退房是指當月出現退房情況,而當事銷售人員在傭金發放前已經離職的。)
(五)、傭金提成及暫留保證金發放原則
1、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正常離開公司,須提前7天向公司遞交辭職報告,經批準并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2、銷售主管、銷售人員若因觸犯國家法律,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使公司聲譽或利益受到損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領取的銷售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3、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不辭而別或未獲批準辭職而離職的,則未領取的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4、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因公司行為而被辭退的,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5、前一個項目的保證金不得累計至下一個項目。
6、公司員工本人實現的銷售不予提成。
7、公司指定客戶實現的銷售原則上不予提成。
三、銷售現場行政人員獎勵辦法(建議)
行政人員以簽訂正式的成交合同為標準,每辦理完畢一份合同,獎勵20元,按月發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為保證金,年終一次性發放。
四、銷售冠軍獎勵辦法
對于月度銷售冠軍,按當月個人銷售額總值的0.1‰給予獎勵。
月度銷售冠軍獎勵在當月提成結算時,一并全額發放。
項目部
篇3:C酒店薪資制度
薪資制度
目的(PURPOSE):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資制度,以利于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政策與程序(POLICY&PROCEDURES):
1.薪資構成
員工的新資由月薪及年終雙薪(年終分紅)構成。
月薪=標準工資+獎金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福利津貼+崗位工資
如下圖所示:
薪資=年終雙薪(年終分紅)+月薪
月薪=獎金+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崗位工資(30%)+福利津貼 (30%)+基本工資(40%)
標準工資為員工的合同工資,根據每位員工的任職崗位、資歷、能力等確定。
基本工資占標準工資的40%,為員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資,應不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福利津貼占標準工資的30%,含國家規定的所有生活津貼及政策性補貼。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崗位工資占標準工資的30%,通知雞蛋不同崗位的員工,崗位工資不同。不在職工作的員工不享受福利津貼。
年終雙薪(年終紅利)是為體現酒店對員工的關心而設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節一前)根據酒店上年度的營業情況給與額外發放一個月的工資。計算公式如下:
年終雙薪=員工上月平均標準共資×(員工上年度實際工作月數/12個月)×1(個月)
年終雙薪只限于對酒店的正式員工發放。
2.獎金
獎金即月獎金,是為體現酒店整體效益與員工個人利益相結合的原則,更好的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而設立。根據酒店每月經營狀況,由董事會決定提取月營業額的作為獎金發放。獎金實行"獎金分數制",即結合職級、部門及工作崗位設定不同的獎金分數差別,計發獎金。
優點:
1)職級越高,獎金份數越多。有利于調動管理人員科學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門的員工進行運作。
2)在獎金總額不變的全體下,部門員工的人數越少,每個員工分得的獎金總額越多,即每份獎金所含的現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門主管控制本部門的員工數量,實現酒店人員編制的自動控制
如:某月所提取的獎金額為300,000元,獎金份數總計為500份,則每份獎金為600元;如果獎金份數為1,000分,則每份獎金為300元。
3)獎金份撇傾向于權太運作員工,有利于調動前臺員工的積極性。
3.職級與工資
根據工作崗位及酒店實際情況,酒店所有員工共分為十三個職級,即:
行政級 1-2級
經理級 3-5級
督導級 6-9級
員工級 10-13級
詳見附表《員工職級與職位分配》。
4.特殊津貼
經批準的特殊津貼(如工種津貼,外語津貼等),按酒店有關規定辦理。由惹事培訓部負責核準,總經理批準后由財務部具體發放。
5.工資及級職確定
所有薪入職員工,其工資及職級由人事培訓部經理確定。其中5級及以上職級員工由總經理確定。入職時,人事培訓部根據員工的實際情況確定員工的職級、填發《人事變動表》通知員工到職。
6.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指員工的實際工作時間,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時間。員工平均每周工作時間為40小時。 實行特殊工時制的員工將再入職時及在勞動合同中有特殊說明。
7.超時工作
7.1、酒店不鼓勵員工超時工作。
7.2如果確屬工作需要級臨時性職的工作安排,導致員工超市工作,部門主管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人事培訓部備案,并于超時工作發生一個月內安排員工以時間補休。
未能及時安排的補休,(來自:m.dewk.cn)如果沒有部門經理及時的說明及知會人事培訓部,將被視為員工自動放棄。故員工本人亦有責任提醒直屬上司或部門主管及時為其安排補休。
補休時需填寫《假期申請書》完成請假程序。
任何時間的朝時工作入予以時間行使補償,只能以相等于超時工作時間長度的時間予以補休。
7.3如超時工作無法以時間補償,需發放超時工作薪資時,應于加班發生次日前填寫《加班申請書》,注明超時工作的詳細理由,報請總經理審批。
經總經理批準的朝時工作,可予以發放超時工作薪資。超時工作薪資按如下標準執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1.5
○于公休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2倍;
○于法定假日超時工作,超時工作薪資為平均日工資的3倍。
7.4員工如屬工作效率及個人原因沒有按時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導致超時工作的,酒店不予考慮一時間或薪水補償。
8.計算辦法
8.1、標準工資
○員工的制度工作日為21.5天,即每月滿計算為21.5天。不足滿勤者以實際出勤工作日計發工資。
每月應發工資=當月實際出勤工作日×當月日工資數額
○日工資計算
日工資數額=當月標準工資數額÷21.5
8.2月獎金
9.發放辦法
9.1標準工資
標準工資與每月的10日發放,遇節假日或公休日則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9.2月獎金
月獎金于每月的20日由人事培訓部級財務部核算后發放。
9.3年終雙薪
年終雙薪于每年的終了、春節前發放。
9.4發放形式
所有薪資均通過授權銀行,以銀行轉賬的形式發放。
10、試用期薪資
10.1、所有薪入職的員工均需經過三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員工指享受基本工資及福利津貼,薪資按批準職位的標準工資換算。試用期滿,正式合格的員 工,予以增加發放崗位工資。
10.2、員工如遇晉升、調職等人事變動,均需經過一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薪資同上。
10.3員工如遇降職、工資調低等人事變動,如果調整職位對應薪資低于員工薪資的直接享受所調整的薪資。
11.假期薪資
11.1病假
員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為全薪病假。超出十二天部分的病假視為醫療期,享受醫療期待遇:
參加工作年限 本酒店服務年限 醫療期 醫療期工資
10年以下 5年以下 3個月(6個月內累計) 70%
5年以上 6個月(12個月內累計) 70%
10年以上 5年以下 6個月(12個月內累計) 70%
5年~10年 9個月(15個月內累計) 60%
10年~15年 12個月(18個月內累計) 60%
15年~20年 18個月(24個月內累計) 60%
20年以上 24個月(30個月累計) 60%
醫療期期間工資的含義僅指基本工資。
11.2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1.3其他有薪假
僅適用于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分娩假、計劃生育假、護理假:只享受基本工資;
年假、婚嫁、慰悼假、探親假享受基本工資和生活津貼。
11.4其他經酒店管理當局批準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訓等,只享受基本工資。
12.事假
事假為無薪假,扣除請假當天的全部工資(按日工資核算)。
當月十佳超過三天,將影響月獎金的分派數額。
13.代扣款項
13.1義務教育費
當月實發薪資在300~500元之間的,為3元
當月實發薪資在500元以上的,為6元。
13.2個人所得稅
根據有關規定執行。
13.3社會保險費
酒店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等)其中有員工個人繳納的部分,有酒店代扣代繳。
13.4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規定的應代扣款項。
14.其他:
14.1、實習生及臨時工執行統一的標準工資,即全額工資。不執行試用期及崗位工資,但可享受月獎金。
14.2.外聘員工執行統一的標準工資,即全額工資,不享受福利津貼及獎金。
15.附注:
15.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15.2本規定的解釋權及修改權在人事培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