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銷售人員的薪資待遇草案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特制定本草案。
一、見習置業顧問待遇:
(1)、個人業務底薪:300元/月
個人業務底薪的起始時間為上崗時間,每月15日(含)前上崗即為當月上崗;每月15日后上崗為次月上崗,15日后產生的銷售業績并入次月計算;
(2)、個人業務底薪發放規定:轉為置業顧問后,不再享有個人業務底薪;
(3)、轉正獎勵
見習置業顧問3個月內轉為置業顧問,則一次性獎勵500元轉正獎金;三個月以后轉正無轉正獎金;
(4)、銷售傭金
根據以下公式享受銷售傭金,于次月發放:
傭金=個人月累計銷售額*傭金比率( )
見習置業顧問按正常傭金的( )%發放;在三個月內達到轉正標準以
部分的傭金按( )%發放
二、置業顧問底薪:
(1)、上月銷售業績不為0,于次月發放400元/月
(2)、銷售傭金:根據以下公式享受銷售傭金,于次月發放:
傭金=個人月累計銷售額*傭金比率
三、高級置業顧問待遇
(1)、個人業務底薪:上月銷售業績不為0,于次月發放600元/月
(2)、銷售傭金:根據以下公式享受銷售傭金,于次月發放
(3)、季度獎金:根據以下公式享受季度獎金,于次季度首月隨傭金發放:季度獎金=個人本季度累計傭金*獎金比率
四、銷售經理待遇
(1)、個人業務底薪:上月銷售業績不為0,于次月發放900元/月
(2)、初年度傭金:同置業顧問
(3)、季度獎金:同高級置業顧問
(4)、輔導津貼:根據以下輔導津貼,于次月隨傭金發放:
輔導津貼=所轄銷售人員月累計傭金*獎金比率
附則: 基本工資于次月5日發放,銷售傭金于次月15日發放。
篇2:地產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銷售薪資發放制度
一、基本工資發放
基本工資根據公司財務規定按期發放。
二、銷售傭金提成發放
(一)傭金提成計算方式
傭金提成=當月個人銷售總產值×傭金計算系數×個人所得稅繳納系數
(二)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1、傭金提成結算原則
⑴一次性付款購房的,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⑵按揭貸款購房的,簽定貸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⑶分期付款購房的,首期款全款到帳后,該套住房的銷售傭金提成予以結算;
2、退、換房傭金結算原則
⑴退房:退房情況發生時,該筆交易做無效處理,傭金提成不予結算;若傭金提成已經發放,已發該筆傭金提成從下月傭金提成(或保證金(來自:m.dewk.cn))中扣除;
⑵換房:發生換房情況時,根據前后房屋總價價差具實結算,多退少補;
已發放傭金大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扣除;已發放傭金小于換房后的實際傭金,差額部分在下次結算中補足;
(三)、傭金提成發放時間
傭金提成發放時間為:每月與開發商結算后發放上月銷售傭金提成。
(四)、傭金提成發放比例
傭金提成發放比例為:次月發放上月個人銷售提成的70%,年底發放本年度剩余20%,另10%項目結束一并發放。作為用于退房、客戶索賠、違反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等事項的經濟保證。
(注:此退房是指當月出現退房情況,而當事銷售人員在傭金發放前已經離職的。)
(五)、傭金提成及暫留保證金發放原則
1、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正常離開公司,須提前7天向公司遞交辭職報告,經批準并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2、銷售主管、銷售人員若因觸犯國家法律,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而使公司聲譽或利益受到損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領取的銷售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3、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中途不辭而別或未獲批準辭職而離職的,則未領取的傭金提成(含保證金)不再發放。
4、銷售主管、銷售人員如因公司行為而被辭退的,在辦理好交接手續且無欠帳或違規處罰行為的,公司即按規定發放未結傭金提成(含保證金)。
5、前一個項目的保證金不得累計至下一個項目。
6、公司員工本人實現的銷售不予提成。
7、公司指定客戶實現的銷售原則上不予提成。
三、銷售現場行政人員獎勵辦法(建議)
行政人員以簽訂正式的成交合同為標準,每辦理完畢一份合同,獎勵20元,按月發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為保證金,年終一次性發放。
四、銷售冠軍獎勵辦法
對于月度銷售冠軍,按當月個人銷售額總值的0.1‰給予獎勵。
月度銷售冠軍獎勵在當月提成結算時,一并全額發放。
項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