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材料質量控制措施
嚴把材料采購質量。工程中各種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的加工訂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司"合格分供方名錄"。三無產品決不采購使用。甲方指定廠家應會同設計、甲方、監(jiān)理、施工單位等有關部門共同通過考究等手段,將其增加到"合格分供方名錄"中,以保證材料、設備加工定貨的質量。
工程使用的物資、入庫、進場場都必須進行檢驗。審核物資質量證明文件,外觀質量,品種的型號、規(guī)格、清點數(shù)量,測量尺寸,出場日期;衛(wèi)生器具、散熱器、閥門均進行10%抽檢,閥門及散熱器還需進行10%抽檢打壓,其壓力進場標定壓力為準,試壓5min,接口不滲漏為合格。
采暖系統(tǒng)主控閥門100%抽檢打壓。進場材料由工長組織材料員,施工隊材料員三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庫。入庫管材管件閥均進行標識,寫明規(guī)格、型號、廠家、出場日期。大型設備、風機、水泵,紫外線消毒器等均進行開箱檢驗,零件齊全,規(guī)格型號符合圖紙要求,經三方驗收后方可入庫使用。
暖衛(wèi)工程所有管材、管件、器具、設備均應在進行檢驗,并填寫材料三方驗收單各方簽字確認。
暖衛(wèi)工程材料設專職材料員進行保管。施工隊設專職材料員負責檢驗材料,領取材料,保管好施工中領取材料。工長對工程各專業(yè)分項工程使用的材料,進行認真計算、核對,并由技術負責復審,校對,力爭數(shù)據(jù)準確作為該項工程實際使用材料依據(jù)。材料組根據(jù)工長的材料表作為采購依據(jù)。
篇2:建設部工程建設設備材料劃分規(guī)定
建設部關于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劃分的規(guī)定
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直接關系到投資構成的合理劃分、概預算編制以及施工產值的計算等方面。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加強對建設過程投資和管理,現(xiàn)對工程建設中設備與材料界限不清,特別是通用性較強的有爭議的共性問題提出劃分原則,并對十五冊《全國統(tǒng)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中的設備與材料進行了劃分,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地區(qū)、本部門的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建設部備案。
1、凡是經過加工制造由多種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生產加工、動力、傳送、儲存、運輸、科研等功能的機器、容器和其它機械等為設備。
設備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標準設備(包括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是指按國家規(guī)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已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未定型、非批量生產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制造圖紙,委托承制單位或施工企業(yè)在工廠或施工現(xiàn)場制作的設備。
設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1)各種設備的本體及隨設備到貨的配件、備件和附屬于設備本體制作成型的梯子、平臺、欄桿及管道等。
(2)各種計量器、儀表及自動化控制裝置、實驗的儀器屬于設備本體部分的儀器儀表等。
(3)附屬于設備本體的油類、化學藥品等設備的組成部分。
(4)無論用于生產或生活或附屬于建筑物的水泵、鍋爐及處理設備、電氣、通風設備等。為完成建筑、安裝所需的原料和經過工業(yè)加工的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1)設備本體以外的不屬于設備配套供貨,需由施工企業(yè)進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臺、梯子欄桿及其他金屬構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閥門、法蘭等。
(2)設備本體以外的各種行車軌道、滑觸線、電梯的滑軌等均為材料。
2、工藝設備
(1)制造廠以成品形式供貨的各種容器、反應器、熱交換器、塔器、電解槽等,均為設備。
(2)各種工藝設備在試車必須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種瓷環(huán)、鋼環(huán)、塑料環(huán)、鋼球等各種化學藥品(如樹脂、珠光砂、觸媒、干燥劑、催化劑等)及變壓器油等,不論是隨設備帶來的,還是單獨訂貨購置的,均視為設備和組成部分。
3、熱力設備
(1)成套或散裝到貨的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汽輪發(fā)電機及其附屬設備等均為設備。
(2)熱力系統(tǒng)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業(yè)水系統(tǒng)的工業(yè)水箱,油冷卻系統(tǒng)的水箱,酸堿系統(tǒng)的堿酸儲存槽等均為設備。
(3)循環(huán)水系統(tǒng)的旋轉濾網視為設備,鋼板閘門及攔污柵為材料;啟閉裝置的啟閉機視為設備,啟閉架為材料。
(4)隨鍋爐墻砌筑時埋置的鑄鐵機、看火孔、窺視孔、人孔等各種成品預埋件、掛鉤等為材料。
4、自控裝置及儀表
(1)成套供應的盤、箱、屏(包括箱和已經安裝就位的儀表、元件等)及隨主機配套供應的儀表均為設備。
(2)計算機、空調機、工業(yè)電視、檢測控制裝置、機械量、分析、顯示儀表、基地式儀表、單元組合儀表、變送器、傳達器及調節(jié)閥、壓力、溫度、流量、差壓、物位儀表等視為設備。
(3)隨管、線同時組合安裝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為材料。
5、通信
市內、長途電話交換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波、載波通信設備,電報和傳真設備,中、短波通信設備及中短波電視天饋線裝置,移動通信設備、衛(wèi)星地球站設備,通訊電源設備,光纖通信數(shù)字設備,郵政機械設備等各種生產及配套設備和隨機附件均為設備。
6、電氣
(1)各種電力變壓器、互感器、調壓器、感應移相器、電抗器、高壓斷路器、高壓熔斷器、穩(wěn)壓器、電源調整器、高壓隔離開關、裝置式空氣開關、電力電容器、蓄電池、磁力啟動器、交直流報警器、成套供應的箱、盤、柜及其隨設備帶來的母線支持瓷瓶均為設備。
(2)各種電纜、電線、母線、管材、型鋼、橋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燈具開關、插座、按鈕等均為材料。
(3)刀型開關、保險器、桿上避雷針、各種電扇、鐵殼開關、電鈴、電表、照明配電箱等小型電器、各種絕緣子、金具、電線桿、鐵塔、各種支架等金屬構件均為材料。
7、通風
(1)空氣加熱器、冷卻器、各類風機、除塵設備、各種空調機、風塵管、過濾器、凈化工作臺、風淋室等設備,均為設備。
(2)各種風管及其附件和各種調節(jié)閥、風口、風帽、消聲器及其部件、構件等均為材料。
8、管道
(1)各種管道、閥門、管件、配件水表及金屬結構等均為材料。
(2)各種栓類、低壓器具、供暖器具、燃氣管道和附件等均為材料。
9、爐窯砌筑
(1)各種安置在爐窯中的成品爐管、電機、鼓風機和爐窯傳動、提斗裝置均為設備。
(2)屬于爐窯本體的金屬鑄件、鍛件、加工及測濕裝置、計器儀表、消煙、回收、除塵裝置等均為設備。
(3)隨爐供應已安裝就位的金具、耐火襯里、爐體金屬埋件等均為設備。
(4)現(xiàn)場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搗打料,絕熱纖維、天然白泡石、玄武巖、金具、爐門及罕視孔、預埋件、填料等均為材料。
篇3:工程設備材料采購合同
設備材料采購合同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丙方(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條件、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方、丙方聯(lián)合招標,決定由乙方承包本材料設備的供貨工程,三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簡稱"合同文件")。
1、提交投標文件后三方簽署的中標協(xié)議及往來函件
2、本合同條件
3、附件
4、投標書、報價明細表、投標單位須知、招標范圍、基本技術要求、交貨期及安裝工期要求、質量要求、商務標報價要求
5、圖紙、設計變更
6、技術法規(guī)、強制性標準條文
7、國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術規(guī)定。
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釋的。但在出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釋的。但在出現(xiàn)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時,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將作為對合同意義解釋的優(yōu)先次序。
合同履行中,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一經三方簽字蓋章,即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三方明確遵守合同文件內所有條款。
三、定義
1、甲方項目經理: ,甲方文件經甲方項目經理簽署后生效。
2、乙方項目經理: ,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乙方文件經乙方項目經理簽署后生效。
丙方代表: ,丙方的指令經丙方代表簽署后生效,其權限為:代表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丙方權利和義務,簽署丙方指令,其中對本合同的任何修訂、m.dewk.cn重大的設計變更及增加工程(5萬元以上)、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工程決算款的審定等等,需要另外獲得丙方法定代表人的授權。
3、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按國家監(jiān)理條例履行監(jiān)理職責。
4、總監(jiān):,監(jiān)理單位的指令經總監(jiān)簽署后生效。
5、質量監(jiān)督檢驗單位: 市建設工程質量監(jiān)督站。
6、安全監(jiān)督檢查單位: 市建設工程安全監(jiān)督站。
7、合同價款:指甲乙三方在協(xié)議書中約定,由丙方代為支付的甲方用于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0、追加/扣減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的需要增加/扣減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甲方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減少的合同價款。
11、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甲方或乙方承擔的經濟支出。
12、工期:指乙方投標書中承諾,按照日歷天數(shù)(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shù)(總工期),已充分考慮下雨、下雪、臺風、停水、停電等因素在內。
13、工日期:指協(xié)議書中約定,乙方完成施工,并通過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承包范圍內任何一項分部分項工程未完工或經甲方組織的驗收評定為不合格,均視為竣工日期延誤。
14、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數(shù)據(jù)文件(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xiàn)所載內容的形式。
四、合同價款及支付
1、合同簽署后,合同中的各單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2、合同價款支付:
(1)因乙方無法及時提供有效的付款證明文件導致的付款延誤,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甲方不得以非正當理由推遲和延誤乙方上報的付款要求,否則,一旦發(fā)現(xiàn),甲方向丙方支付違約金1萬元/次,該款在當月丙方向甲方支付進度款時扣除。
(2)質量、交貨期、工期達不到合同要求的,在處理完成之前,乙方無權有求支付任何款項。
(3)丙方以轉帳方式向乙方付款。乙方在辦理每一次付款手續(xù)時,都必須提交一份乙方銀行的戶名和帳號的證明并加蓋公章。
(4)監(jiān)理根據(jù)乙方申請,在以上文件齊備后,審核本期進度款并將審核結果報甲方審定,丙方于收到監(jiān)理審核結果之日起20個日歷天內向乙方支付當期工程進度款,因文件不全引起的付款延誤,由乙方承擔責任,并不得影響任何工程進展。
(5)款項支付達合同價款的80%,不再支付。
(6)乙方移交全部竣工資料經驗收合格,并填寫《設備材料及安裝工程質量保修書》且結算審核后支付到結算合同價款的95%。
(7)其余款項按照《質量保修書》約定方式支付。
五、設備材料數(shù)量及計量方法
(1)甲方接受設備材料的數(shù)量計量以交貨驗收合格的數(shù)量為準。由乙方負責安裝的,丙方有權進行或不進行貨到現(xiàn)場的計量,以實際安裝到現(xiàn)場的材料設備為準,但不能超過設備材料清單約定數(shù)量。
(2)現(xiàn)場數(shù)量計量時,甲方、乙方至少應有一人參與,甲方委托安裝單位參與交貨驗收的,甲方負責協(xié)調安裝單位有一人參與。現(xiàn)場計量由乙方準備計量記錄,計量完成后,各方簽字作實。因乙方沒有準備計量記錄造成48小時內未及時補簽字的,根據(jù)需要,可進行重新計量,費用乙方負責。
(3)類似瓷片等以箱為單位,無法進行精確計量的材料,可以箱數(shù)計量。但甲方有權抽檢,有不足量情況的,以最少裝箱數(shù)×箱數(shù)為準,乙方應盡快配合補足數(shù)量,如因此造成工程工期、人力資源浪費等情況的,甲方有權提出索賠。
(4)乙方接受甲方增加供貨數(shù)量的要求,具體方式為:甲方提前一個生產周期發(fā)出有甲方代表簽發(fā)的書面通知,乙方項目經理進行書面確認后即可執(zhí)行。有成品存貨的,乙方應盡快交貨。
六、變更
1、當甲方提出設備材料數(shù)量增減時,合同價款可進行調整。調整的依據(jù)為:設備/材料清單中的單價×增減的數(shù)量。
2、涉及甲方在設備材料變更的,在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合同價款的報告,經甲方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