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關于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劃分的規定
工程建設設備與材料的劃分,直接關系到投資構成的合理劃分、概預算編制以及施工產值的計算等方面。為合理確定工程造價,加強對建設過程投資和管理,現對工程建設中設備與材料界限不清,特別是通用性較強的有爭議的共性問題提出劃分原則,并對十五冊《全國統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中的設備與材料進行了劃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建設部備案。
1、凡是經過加工制造由多種材料和部件按各自用途組成生產加工、動力、傳送、儲存、運輸、科研等功能的機器、容器和其它機械等為設備。
設備分為標準設備和非標準設備。標準設備(包括通用設備和專用設備):是指按國家規定的產品標準批量生產的、已進入設備系列的設備;非標準設備:是指國家未定型、非批量生產的、由設計單位提供制造圖紙,委托承制單位或施工企業在工廠或施工現場制作的設備。
設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1)各種設備的本體及隨設備到貨的配件、備件和附屬于設備本體制作成型的梯子、平臺、欄桿及管道等。
(2)各種計量器、儀表及自動化控制裝置、實驗的儀器屬于設備本體部分的儀器儀表等。
(3)附屬于設備本體的油類、化學藥品等設備的組成部分。
(4)無論用于生產或生活或附屬于建筑物的水泵、鍋爐及處理設備、電氣、通風設備等。為完成建筑、安裝所需的原料和經過工業加工的設備本體以外的零配件、附件、成品、半成品等均為材料。
材料一般包括以下各項:
(1)設備本體以外的不屬于設備配套供貨,需由施工企業進行加工制作或委托加工的平臺、梯子欄桿及其他金屬構件等,以及成品、半成品型施工或的管道、管件、閥門、法蘭等。
(2)設備本體以外的各種行車軌道、滑觸線、電梯的滑軌等均為材料。
2、工藝設備
(1)制造廠以成品形式供貨的各種容器、反應器、熱交換器、塔器、電解槽等,均為設備。
(2)各種工藝設備在試車必須填充的一次性填充材料,如各種瓷環、鋼環、塑料環、鋼球等各種化學藥品(如樹脂、珠光砂、觸媒、干燥劑、催化劑等)及變壓器油等,不論是隨設備帶來的,還是單獨訂貨購置的,均視為設備和組成部分。
3、熱力設備
(1)成套或散裝到貨的鍋爐及其附屬設備、汽輪發電機及其附屬設備等均為設備。
(2)熱力系統的除氧器水箱和疏水箱,工業水系統的工業水箱,油冷卻系統的水箱,酸堿系統的堿酸儲存槽等均為設備。
(3)循環水系統的旋轉濾網視為設備,鋼板閘門及攔污柵為材料;啟閉裝置的啟閉機視為設備,啟閉架為材料。
(4)隨鍋爐墻砌筑時埋置的鑄鐵機、看火孔、窺視孔、人孔等各種成品預埋件、掛鉤等為材料。
4、自控裝置及儀表
(1)成套供應的盤、箱、屏(包括箱和已經安裝就位的儀表、元件等)及隨主機配套供應的儀表均為設備。
(2)計算機、空調機、工業電視、檢測控制裝置、機械量、分析、顯示儀表、基地式儀表、單元組合儀表、變送器、傳達器及調節閥、壓力、溫度、流量、差壓、物位儀表等視為設備。
(3)隨管、線同時組合安裝的一次部件、元件、配件等均為材料。
5、通信
市內、長途電話交換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波、載波通信設備,電報和傳真設備,中、短波通信設備及中短波電視天饋線裝置,移動通信設備、衛星地球站設備,通訊電源設備,光纖通信數字設備,郵政機械設備等各種生產及配套設備和隨機附件均為設備。
6、電氣
(1)各種電力變壓器、互感器、調壓器、感應移相器、電抗器、高壓斷路器、高壓熔斷器、穩壓器、電源調整器、高壓隔離開關、裝置式空氣開關、電力電容器、蓄電池、磁力啟動器、交直流報警器、成套供應的箱、盤、柜及其隨設備帶來的母線支持瓷瓶均為設備。
(2)各種電纜、電線、母線、管材、型鋼、橋架、梯架、槽盒、立柱、托臂、燈具開關、插座、按鈕等均為材料。
(3)刀型開關、保險器、桿上避雷針、各種電扇、鐵殼開關、電鈴、電表、照明配電箱等小型電器、各種絕緣子、金具、電線桿、鐵塔、各種支架等金屬構件均為材料。
7、通風
(1)空氣加熱器、冷卻器、各類風機、除塵設備、各種空調機、風塵管、過濾器、凈化工作臺、風淋室等設備,均為設備。
(2)各種風管及其附件和各種調節閥、風口、風帽、消聲器及其部件、構件等均為材料。
8、管道
(1)各種管道、閥門、管件、配件水表及金屬結構等均為材料。
(2)各種栓類、低壓器具、供暖器具、燃氣管道和附件等均為材料。
9、爐窯砌筑
(1)各種安置在爐窯中的成品爐管、電機、鼓風機和爐窯傳動、提斗裝置均為設備。
(2)屬于爐窯本體的金屬鑄件、鍛件、加工及測濕裝置、計器儀表、消煙、回收、除塵裝置等均為設備。
(3)隨爐供應已安裝就位的金具、耐火襯里、爐體金屬埋件等均為設備。
(4)現場砌筑用的耐火、耐酸、搗打料,絕熱纖維、天然白泡石、玄武巖、金具、爐門及罕視孔、預埋件、填料等均為材料。
篇2:某縣項目工程建設績效考核制度
縣項目工程建設績效考核制度
一、責任單位
nn縣項目工程建設辦公室
二、責任人
主任、副主任、科長、承辦人
三、權力行使依據
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縣項目工程建設辦公室負責全縣項目載體單位項目工程任務完成情況的驗收、考核和獎勵,下發了《nn縣項目工程績效考核實施辦法》。
四、所需條件
33個鄉鎮和年初下達項目工程目標考核任務的縣直單位
五、所需材料
1、各項目載體單位提供全年項目工程相關迎檢材料;
2、全年各月項目工程月報表;
3、項目現場察看需提供的相關情況。
六、考核程序
1、平時,由縣項目辦按季度組織對各項目載體單位進行定期督查,印發督查通報,督查結果納入年終績效考核;
2、年終,由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牽頭,納入全縣各鄉鎮和縣直單位年終績效考核,統一制定考核方案;
3、與縣績效考核組一起現場驗收考核,查看相關數據、實地察看項目情況、聽取業主意見等,形成考核綜合材料;
4、根據考核情況擬定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等名單;
5、報常務副縣長審定;
6、提交縣委常委會通過;
7、按縣委常委會議定考核結果兌現獎懲情況。
七、監督檢查
辦公室內部進行經常性的自檢自查,縣紀檢監察部門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責任追究
科以下(含科級)有關責任人違反本制度規定,情節較輕的,由本單位紀檢監察部門責令改正、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情節較重的,應依法依紀給予相應處分,并調離現有工作崗位,一年內不得從事與該崗位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工作。違反制度規定,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附件:縣項目工程建設績效考核流程圖
附件:
項目工程建設績效考核流程圖
按季度進行定期督查,印發督查通報
年終,“兩辦”督查室統一制定考核方案
發布績效考核通知
組織現場考核
項目工程建設促進領導小組初定考核結果
擬定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等名單
報常務副縣長審定
提交縣委常委會通過
印發表彰通報文件兌現表彰獎勵
篇3:學校新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學校新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學校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發生,完善應急工作機制,在工程項目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的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師生及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建設工程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2.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科學決策。采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1.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學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指揮、協調全校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z
副組長:z
成員:z
2.應急處置工作組
學校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組。應急處置工作組在學校建設工程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措施。
(1)綜合協調組。由校長室負責。主要職責:組織協調、調配現場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匯總信息,報告和通報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地的整改監督和督察工作。
(2)搶險救助組。由總務處負責。主要職責:收集事故災害信息,查明事故性質、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報;擬定搶險救援方案并向現場指揮匯報;組織有關專業人員實施經現場指揮部確定的搶險救援方案。
(3)醫療衛生組。由衛生室負責。主要職責: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進入事故發生地,迅速開展醫療救治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護;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4)事故調查組。由辦公室負責。主要職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評估事故影響、預測事故后果,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三、預警與預防機制
學校在建、改建和維修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學校安全辦公室應定期研究工程建設安全事故應急工作,負責工程建設安全的監測、預警工作,建立監測、預警網絡,對信息及時匯總分析,并做出報告。指導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組織體系及應急隊伍,加強事故應急處置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工作。
四、應急處置
1.事故報告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發地政府、教育局、建設局和安監局報告或打“110”報警。
2.先期處置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事發地政府和單位必須果斷、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切斷事故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發生。同時,應按規定立即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
3.現場指揮
建設工程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決策和指揮工作;正確判斷事故災情的性質、發生地點、災害規模、可能波及范圍,據此組織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協調調配有關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等。
4.善后處置
積極穩定、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建設工程安全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按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督促相關單位和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損失的理賠工作。
5.調查與總結
應急狀態終止后,學校應認真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時作出書面報告。根據事故處理有關規定,按照管理權限嚴肅查處事故有關責任人,并總結經驗教訓,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本預案由zz市外國語中學制訂與解釋,上交市教育局安保科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