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病例討論制度(九)
(一)臨床病例(病理)討論會
1、每年由醫務處組織安排手術科室病例討論、非手術科室病例討論,放射科讀片報告會各4次。具體時間及內容由醫務處協調。手術科室與非手術科室病例討論由各主管院長主持,放射科讀片報告會由主管院長或放射科正副科主任主持。內、外科醫師每年至少參加各系統病例討論2次,參加放射科讀片報告會2次。
2、每次醫院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會時,必須事先做好準備,負責主治的科室應將有關材料加以整理,做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會的人員以做發言準備。
3、開會時由主治科室負責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
(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
1、住院病人10天內不能明確診斷者或診斷尚明確但治療效果不好者均視為疑難病人。凡遇疑難病例在診斷、治療上有困難時應及時申請會診。全院臨床科室要高度重視疑難病人的全方位管理,確保醫療安全。
2、疑難病人經本專業三級醫師查房仍不能明確診斷者,由主管醫師在住院10天內提交本科室,由科主任負責組織全科醫師進行科內病例討論。主管醫師根據科室討論意見,積極認真實施治療。對疑難危重病人應隨時會診、診治。
3、疑難病人需要其它專業科室進行科間會診,主管醫師要陪同會診。應邀會診科室應及時安排副高職稱以上人員會診。
4、經科內討論及科間會診仍不能解決問題的病人,在病人住院兩周以后,由主管醫師以文字形式提出全院討論申請,同時附一份疑難病人簡介(包括:簡要病史、診療過程、陽性體征、檢查項目、初步診斷、討論目的、邀請討論科室),經科主任簽字后,提前一天遞交醫務處,由醫務處負責,組織全院討論,同時報告主管院長,必要時主管院長參加討論。
5、接到醫務處通知參加全院討論的醫師,應提前查看病人,認真查閱有關文獻、資料,幫助解決臨床實際問題。
6、疑難病人經過病例討論仍不能明確診斷者,由科主任和主管醫師向家屬或單位及時交待診治方面的有關問題。對經過全院討論仍不能解決問題的病人,要向家屬及單位提出轉外地治療或請外地專家進一步診治等事宜,由科主任負責組織實施。
7、疑難病人討論應由主管醫師應作好書面記錄,并將討論結果記錄于疑難病例討論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的專業技術職務、病情報告及討論目的、參加人員發言、討論意見等。確定性或結論性意見記錄于病程記錄中。
(三)死亡病例討論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情況下應在1周內組織討論;特殊病例(存在醫療糾紛的病例)應在24小時內進行討論;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發出后1周內進行討論。討論由科主任主持,本科醫護人員和相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處派人參加。
2、死亡病例討論必須明確以下問題:
(1)死亡原因。
(2)診斷是否正確。
(3)治療護理是否恰當及時。
(4)從中汲取哪些經驗教訓。
(5)今后的努力方向。
3、各科室必須建立死亡病歷討論本。討論記錄應詳細記錄在死亡討論專用記錄本中,包括討論日期、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專業技術職務、討論意見等,并將形成一致的結論性意見摘要記入病歷中。
(四)術前討論制度
1、各科室根據本專業手術分級。對乙級以上的手術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定出手術方案、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討論情況記入病歷,一般手術酌情進行相應討論。
2、討論內容包括:診斷及其依據;手術適應證;手術方式、要點及注意事項;手術可能發生的危險、意外、并發癥及其預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術同意書簽字手續(需本院主管醫師負責談話簽字);麻醉方式的選擇,手術室的配合要求;術后注意事項,患者思想情況與要求等;檢查術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完成情況。討論情況記入病歷。
3、對于病情復雜的手術需相關科室配合者,應提前2-3天邀請麻醉科及有關科室人員會診,并做好充分的術前準備。
篇2:中心醫院病例討論制度
> 某中心醫院病例討論制度1、臨床病例討論制度
1)臨床病例討論會是醫師研究工作和提高業務的一項重要方法。凡住院、出院或死亡病人經過住院階段,對其所患疾病做過檢查、治療及觀察等工作 ,特別是疑難少見或典型病例,各科室主任都應定期或不定期召集科室醫務人員進行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總結經驗教訓,提高醫療質量及工作質量,積累科研資料。
2)臨床病例討論包括疑難病例討論會、術前討論會、死亡病例討論會、科內病例討論會等,可以一科召開,也可以多科召開或與病理科聯合召開。討論由所在科室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醫師主持,召集有關醫務人員對確診困難或療效不確切病例、大型手術病例、死亡病例等進行討論。討論時住院醫師報告病例,由負責主治醫師介紹及解答有關病情、診斷、治療等方面的問題并提出分析意見。討論會須有專人另立專頁作詳細記錄,附在病程記錄之后。內容包括討論時間、地點、主持人及參加人員姓名、專業技術職務、病例報告人姓名、病歷摘要、各發言人姓名及詳細發言內容、主持人的總結意見,最后為記錄者簽名。
3)每次召開醫院臨床病例(臨床病理)討論會前,所在科室應將討論病例的有關材料加以整理,盡可能寫出書面摘要,事先發給參加討論的人員,以便作好發言準備。
(1)疑難病例討論制度:凡科內遇疑難病例,入院三天內未明確診斷、治療效果不佳、病情嚴重及院內感染者均需討論,盡早明確診斷,修訂治療方案。科內討論后診斷、治療仍有困難的,再進行全院討論。
(2)術前病例討論制度:對中型以上手術,尤其是高危、疑難及新開展的手術(包括三類手術和四類手術),科內必須進行術前討論,由科主任(或責任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主持,手術醫師、麻醉醫師、護士長、護士及有關人員參加。對擬實施的手術方式、術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應對措施、術后觀察事項、護理要求等進行討論。是防止疏忽、差錯、保證手術質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必須認真執行。術前討論應在術前準備基本完成時進行。討論、記錄必須嚴格按照《病歷書寫規范》及病歷書寫制度要求進行。
(3)死亡病例討論制度:凡醫院內死亡的病例均應進行死亡病例討論。討論應在病人死后一周內召開,特殊病例應及時討論,以總結經驗教訓。尸檢病例,待病理報告發出后討論,但不遲于兩周。討論由科主任主持,醫護和有關人員參加,必要時請醫務科派人參加。死亡討論記錄由主管醫師書寫,主治醫師和科主任審查,修改并簽字。
(4)出院病例討論會,每月一次,一般在科室進行,由主治醫師以上的人員或科室質控員主持,其他醫務人員包括實習醫師參加。內容包括:記錄內容有關錯誤或遺漏,是否按順序排列,確定出院診斷和治療效果,取得哪些經驗教訓,并作好記錄。
2、醫技科室討論制度:各醫技科室(病理科、檢驗科、放射科、磁共振、CT室、超聲科、心電圖室、核醫學科、腦電圖室等),針對各科實際情況及臨床科室反饋的情況,每周應有一次相應的討論會,制訂整改措施,以提高輔助檢查結果的質量,并作好討論記錄。
3、醫務人員要認真對待病例討論,科室確定每次討論日以后預先上報醫務科。每次討論會必須按《病歷書寫規范》及相關要求進行記錄。院領導、醫務科、質控科、科教科定期或不定期參加科室討論,檢查科室討論情況。對不按規定開展討論的科室及無故不參加病歷討論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
篇3:自治州醫院護理病例討論制度
自治州醫院護理病例討論制度
一、凡病情嚴重、危及生命或難度較大及大手術和新開展的手術等,均應進行護理病例討論。
二、討論由護士長和主管護師主持,病區護士均參加。
三、討論由責任護士匯報病史,介紹患者病情,目前采取的護理措施,效果,并提出問題。
四、主管護師及其他護理人員,根據患者的病情,并結合患者的護理情況,提出個人對患者的意見和建議。
五、外科手術病例,要討論患者的術前、術后護理,預防術后患者可能出現的護理并發癥。
六、做好護理病例討論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