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有限公司核心人才福利配車管理辦法
一、目的
為了實施公司的人才發展戰略,培養和建立**的核心人才團隊,激勵和保障具有專業能力和較高管理水平的核心人才與公司共同發展。公司決定在正常薪酬體系之外,為公司的核心人才給予福利購車和車輛使用相關費用定額補助。為指導該項措施的操作,制定本辦法。
二、范圍
凡屬公司給予的福利購車的申請及執行,以及配車人員車輛使用相關費用定額補助的操作,均施用本辦法。
三、職責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核心人才福利配車資格條件的審查及申報;并將該項福利有效落實。
3.2董事會審批符合配給的人員及配車補貼標準。
3.3財務部執行費用及票據的審核報銷。
四、具體內容
4.1公司核心人才的資格、標準
4.1.1根據公司的發展,董事會確定了建立公司核心人才團隊的人才發展戰略。核心人才是由董事會確定和培養的,由公司一級部門(經理或相當經理級)以上管理職位組成,對公司的投資、經營、管理發揮重大作用的管理和技術團隊。
4.1.2核心人才的來源和培養。人事部在公司中層管理者和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中,根據人事考核和績效考核的結果,把認同**發展文化、有管理或技術專長、愿意把**的事業作為自已職業的長期選擇,工作和業績表現優秀的人員編入公司核心人才培養和發展計劃。建立核心人才培養和績效檔案,不斷地輸入到公司的高層管理者崗位。
4.1.3核心人才配車的條件、標準。(符合本款全部條件,方可申請享受配車福利)。
A、屬公司一級部門的管理職位或重要技術崗位。公司目前的一級部門為:董事辦、總經辦、開發部、工程部、采購(材料)部、營銷部(不包含各售樓部)、行政人事部、財務部、物業總公司(不包含各小區管理處)。
B、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其中任職經理(含相當于同級別職務)滿2年。
C、最近一個年度的個人績效考核沒有被評為C級的記錄;最近一個年度的部門績效考核必須為優秀部門。
D、被董事會確定為公司的核心人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或技術研討,有個人提案和實施成效。
E、有在公司長期(3-5年)任職的書面計劃、報告,并獲得公司同意。
4.2福利購車的申請及審批程序
4.2.1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由個人書面向公司申請,經行政人事部核對條件并簽署意見,報董事長審批,獲批準的配車人員,憑批復的申請到財務部先開出購車訂金支票一萬元,提車時再開出余下部分的支票。
4.2.2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購車費用(包牌稅費用)先由公司一次性支付,配車者自提車上牌后15日內,須持所有購車的發票及牌證到公司財務部沖帳,并須將配車人個人支付的部分以現金返還給公司財務部,財務部開具收據。
4.2.3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在結清購車費用后,須與公司(由行政人事部代理)簽定《福利配車及管理合同》。
4.3福利購車的管理及費用標準
4.3.1符合條件的配車人員,公司最高支付人民幣6萬元(含上牌、保險費用)。如所購車總額超出此金額,則超出部分由配車者自行補貼。若購車總價低于6萬元,公司亦不會補回差價予配車人。
4.3.2所有配車在購車上牌時均以**公司的名稱,即車輛的暫時所有人為公司,配車人為所購車輛的使用人和保管人。自購車之日起,若配車人在公司服務滿四年后,公司將該車輛的所有權轉給配車者,轉戶費用由公司承擔,自轉戶之日起,配車者永久擁有該車輛的所有權。
4.3.3若配車人自購車日起未滿四年便離開公司(辭退或辭職),則該車收歸公司使用,但是,配車者在購車時超出6萬元以外的私人支出金額,公司按7年84個月分攤該金額,退回未使用的部分。例如:購車時配車人當時多付了2萬元,但該車使用了13個月便離職,則公司應退回該購車者的金額為:(20000÷84)×71個月=¥16905元。
4.3.4公司為已配購車輛的人員每月給予相應的車輛費用補貼。費用包含油費、維修保養費、年審/檢費、路橋費、保險等,補貼標準依據車輛的主要用途及車輛的使用狀況。根據公司的實際,目前,主要分三種補貼標準:
A類車:每月補貼600元。此類車的配給人員,用車機會比較頻繁,除個人上下班外,多數用于公司工作及公務活動。
B類車:每月補貼500元。此類車公務使用和個人使用相當,既作使用人的個人交通工具,也常有公務工作使用。
C類車:每月補貼400元。此類車一般主要用于配給人的個人交通工具,較少公務和因公出車。
車輛費用補貼在當月工資福利補貼中以交通費列入,但是,配車者必須每月交回不少于上述補貼金額的稅票以利公司入帳。
4.3.5配車人員在本市內公務出行用車的,必須用自己的配車,不再派用公司其它車輛(除采購大件物品承載不下或其它特殊情況外)。需要帶同下屬或相關人員(4位以下)外出公務的,同樣用本人配車;如果同行人員超出合法乘載人數,超出部分人員,才可申請派用公司其它車輛。有配車不用,公務時又要求調派公司車輛的,派車部門不予派車。
4.3.6配車人員除法定節假日以外,無論屬于何種原因未能上班2天以上者,均須按休息天數扣減配車費用補貼。
4.3.7配車者在使用和保管期間,如發生車輛被盜,則由配車者自行承擔責任。公司不再給予購車補貼。如自費重新購買,車輛權屬屬購車者,用車要求及費用補貼依原享受標準正常有效。
4.3.8配車人員外出不屬公務范圍的情形,如發生交通事故(碰撞、扣分、抄牌罰款甚至造成人員傷亡等)一切費用及責任由駕車者承擔,公司不承擔任何費用及責任。屬上班公務活動外出,發生以上情況,則視乎責任歸屬,如責任屬駕駛人,公司亦不承擔責任及費用。
4.3.9配車人必須為配車購買盜搶、綜合保險。且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不能少于20萬元。否則,公司不給配車費用補貼。
4.3.10經批準符合配車條件,個人放棄購車的,公司不以現金補償。
五、相關文件
《公司管理人員配車用車合同》
版本:A/0 編制時間:20**/7/11 簽發:
篇2:藥業公司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藥業員工手冊--薪酬福利
一、薪酬
1.薪酬理念
1.1公司按照市場化原則,提供業內富有競爭力的薪酬,吸納和保有優秀人才。 1.2 為卓越加薪:薪金和服務時間長短、學歷高低沒有必然關系,但是和業績、能力密切相關。
1.3 薪酬保密:薪酬屬于個人隱私,任何職員不得公開或私下詢問、議論其他職員的薪酬。
2.薪酬構成
2.1 職員現金年收入包括固定收入和浮動收入兩部分。
2.2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3.發薪日期和支付方式
公司按職員的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8日,支付上月1日至當月30或31日的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4.薪金調整機制
4.1 年度調薪
年度調薪按公司薪資規定執行。
4.2 即時調薪
4.2.1因轉正、職位變動、專業級別調整、違紀而進行的調薪,屬于即時調薪。
4.2.2轉正調薪自轉正之日起執行,其他即時調薪依據審批意見執行。
5.特別提示
職員若屬于從公司離職后重新進入公司的情況,其司齡將從最近一次進入公司起計。
二、福利
1.休假
1.1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期間照常支付薪金。
1.2 職員轉正后可享受國家規定帶薪假期,包括:婚假、喪假、生育假。
2.社會保險
公司按當地政府規定為職員辦理社會保險。
3.醫療健康
3.1公司設有醫務室,員工在醫務室就醫可享受免費診病,藥費按醫務室規章制度執行。
3.2公司為保障職員的身心健康,每年將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4. 賀儀與奠儀
4.1賀儀
公司職員結婚、子女出生、子女入讀高等院校,公司都將致以賀儀。
4.2 奠儀
職員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不幸去世,公司將致以奠儀。
5.職員活動
職員均有機會參與公司內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體育鍛煉和娛樂活動,例如運動會、節日慶祝活動、郊游等。
篇3:學校工會生活福利兼群眾業務干事職責
學校工會生活福利兼群眾業務干事崗位職責
1、根據工會福利計劃,認真做好福利工作。
2、認真了解職工對福利工作的意見,做好調研,為福利工作的組織實施提出合理化建議。
3、深入基層了解分會“三育人”工作情況,幫助開展工作,發現“三育人”工作先進典型,配合做好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好經驗交流。
4、圍繞教學業務工作,組織教職工參加本職工作的各種業務競賽活動和專題講座等。
5、協助人事處做好優秀教師、先進工作者、勞動模范的評選和組織工作。
6、做好福利發放和設備管理等工作。
7、協助做好女工委員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