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福利委員會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為審議決定教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問題而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它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下設的專門機構。其工作職責是:
一、參與教職工福利事業的興辦與管理等重大決策,對學院有關福利政策、措施的出臺,事先征詢意見、調查研究、提出合理化建議。協助行政建立和健全福利設施的各項管理制度。
二、調查了解教職工對生活及集體福利方面的意見、建議和要求,為工會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教職工生活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組織教職工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實施有關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教職工生活福利方面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督促。
四、整理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關于生活福利方面的提案,交有關部門妥善處理。
五、對學院后勤改革,尤其是后勤服務質量的提高進行檢查和監督,以保證廣大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六、協助院工會加強生活委員隊伍建設,組織生活委員搞好業務培訓,建立一支熱愛生活福利工作,熱心為教職工服務的干部隊伍。
七、引導教職工發揚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開源節流,自力更生,全面認識發展建設與提高生活福利之間的辯證關系,協助黨政教育廣大教職工樹立正確的福利觀。
八、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以書面形式匯報一次工作,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專門研究、總結、布置教職工的生活福利工作。
篇2:某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
> 教代會提案工作委員會工作職責提案工作委員會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為收集、整理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而設置的專門工作機構,它是工會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下設的專門組織。其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對代表提案的收集登記、審查整理、傳遞反饋,及時交付相關部門處理,為提案的實施創造條件。
二、對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的提案,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提出建議列入大會議題。
三、監督檢查提案的執行與落實,定期組織教職工代表檢查有關部門處理落實提案的情況,負責向下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作書面報告。
四、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時,要在調查研究后作出判斷。屬于應該執行的,要督促有關部門認真執行;屬于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執行的,允許相關部門說明情況,取得一致意見后,暫緩或停止執行。
五、凡立案的提案,不論是否落實,都應在規定的時間(二個月內)向代表匯報,給提案人以滿意的答復,征求提案人對處理結果的意見,做到案案有著落,件件有交代。
六、每年要在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開會之前開展提案的征集工作,每學期召開一次提案工作委員會會議,研究總結布置工作。
篇3:教代會教學科研委員會工作職責
> 教代會教學科研委員會工作職責教學科研工作委員會是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為審議決定學院重大教學科研體制改革及管理政策、措施而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它是工會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下設的專門機構。其工作職責是:
一、負責學院在重大教學科研體制改革及管理政策、措施出臺前的征集意見工作,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向學院提出合理化建議。
二、代表廣大教職工監督經教代會審議通過的有關政策、措施的落實。
三、建立與學院主管教學、科研的院領導與職能部門經常聯系的制度,開展必要的代表巡視和雙向溝通工作。
四、組織和引導廣大教職工積極參與學院有關的教學科研活動。
五、每年向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代表大會匯報工作,每學期召開一次會議,專門研究、總結、布置學院的教學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