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目的:
為對聯盟各部門的目標達成進行有效的追蹤、檢查、評估,對異常事件知情、調查,保證聯盟有序經營,促進聯盟年度目標和戰略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聯盟各事業部/處/中心,各事業部/處/中心所屬部門。
3、績效管理中心是追蹤、檢查、評估、調查的執行部門。
二、目標達成追蹤檢查細則
追蹤檢查內容:
1、部門當月《目標計劃表》所提報的目標在檢查期內達成情況。
2、部門上月沒有達成的遺留于本月應當完成的事項。
3、交辦于本部門的當月應當完成的臨時工作項目。
4、其他依據聯盟規定應追蹤檢查的事項。
(二)檢查方式:
采取重點抽檢的方法,每個事業部每月檢查2個部門以上;具體每月檢查哪一部門,由檢查的當月臨時決定,若上月被檢查的部門重點事項未完成,則本月其遺留項應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三)檢查流程:
1、在目標檢查前,績效管理中心應編制好《目標管理抽樣檢查表》及其他檢查準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可提前通知被檢::部門并約定時間也可進行突擊檢查。
2、績效管理中心對被檢部門的目標達成狀況進行檢查時,對于跨部門的上下手工作項目,采取一追到底的跟進檢查方法,并對檢查結果實事求是進行記錄,被檢部門要對記錄結果當場核實簽署意見。
3、檢查完畢后,績效管理中心將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并將匯總結果進行公告,對于未完成的重點目標或工作項目要督促責任部門拿出改進措施,填寫目標檢討表,并列入下期重點檢查項目。
三、異常事件的追蹤調查細則
(一)對異常事件的定義:
1、房產開發、銷售、推廣、服務類:
(1)樣板房建設工期延長10天以上或成本增加2萬元以上的;
(2)營銷推廣規劃不周或實施不到位,引起參與營銷活動的客戶強烈不滿或投訴,營銷費用超出預算1萬元以上的;
(3)銷售不足計劃60%的,一周內出現退房2戶的(以簽約為準);
(4)廣告策劃、委托制作或播放出現大的失誤,使公司形象嚴重受損或蒙受2萬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
(5)對代理公司所簽合同的審查不過關,出現虛假承諾,致使批量客戶(或業主)退房或投訴至鄭州主流媒體和主管部門的;
(6)對簽約客戶所提交備案的財物管理不善,使客戶蒙受重大經濟與精神傷害,同時使公司形象受損并接到重大經濟索賠。
2、工程類:
(1)出現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或工程成本增加2萬以上,或工期嚴重滯后15天以上的;
(2)出現重大的安全問題,有嚴重的人身傷殘或死亡;
(3)出現重大的合同失誤,致使公司損失2萬以上的資金;
(4)收受工程承包商及材料供應商的賄賂,給公司財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3、物業服務類:
(1)對物業服務及安保服務強烈不滿,客戶投訴至鄭州市主流媒體或主管部門的;
(2)對業主或民工的聯合鬧事安撫或阻止不力,致使其圍堵公司大門,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職員的安全和工作;
(3)對省市或中央領導來社區視察的準備工作及安全保衛不力,出現大的失誤,引起上級的不滿意的;
4、財務類:
(1)出現大的財務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2萬元以上者;
(2)私自挪用或貪污公司款項達2000元以上者;
(3)公司財務失竊事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5、他未盡的異常事件。
(二)異常事件提報與調查管理規定:
1.聯盟內各部門若出現異常事件,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直接上級和績效管理中心,填寫《異常事件提報表》。
2.對于聯盟各部門提報的異常事件,績效管理中心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調查,若需調查會同人力資源中心開展調查,::聯盟各級干部和員工均有義務配合調查,調查結果填寫《調查報告》提交總管理處、常務副總裁、抄送相關領導(見附表)。
3.對于異常事件調查結果,績效管理中心應提出處理意見,人力資源中心依據人事規定進行處理。
4.績效管理中心對所發生的異常事件應督促責任部門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追蹤其處理結果。同時在聯盟內通報,其他部門應引以為戒,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5.聯盟各部若發生異常事件,不得遲報或瞞報。若遲報1個工作日,扣減當月績效總分值10分;若遲報2個工作日,扣減當月績效總分值20分;遲報3個工作日以上,該部門當月績效獎金全部扣除。若隱瞞不報,在聯盟績效中心查出真相后,提請人力資源中心按人事規定從重處理。對于及時提報異常事件的責任部門,績效中心會同人力資源中心根據情節輕重,相對于遲報或瞞報的部門,從輕處理。
四、附則
1.本辦法自頒布日起試行至20**年12月31日。
2.本辦法解釋權歸績效管理中心。
五、配套表單
MB-5 目標管理抽樣檢查表
目標檢查匯總表
異常事件提報表
調查報告
篇2:房地產目標達成及異常追蹤檢查辦法
一、總則
1、目的:
為對聯盟各部門的目標達成進行有效的追蹤、檢查、評估,對異常事件知情、調查,保證聯盟有序經營,促進聯盟年度目標和戰略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2、范圍:
聯盟各事業部/處/中心,各事業部/處/中心所屬部門。
3、績效管理中心是追蹤、檢查、評估、調查的執行部門。
二、目標達成追蹤檢查細則
追蹤檢查內容:
1、部門當月《目標計劃表》所提報的目標在檢查期內達成情況。
2、部門上月沒有達成的遺留于本月應當完成的事項。
3、交辦于本部門的當月應當完成的臨時工作項目。
4、其他依據聯盟規定應追蹤檢查的事項。
(二)檢查方式:
采取重點抽檢的方法,每個事業部每月檢查2個部門以上;具體每月檢查哪一部門,由檢查的當月臨時決定,若上月被檢查的部門重點事項未完成,則本月其遺留項應列入重點檢查內容。
(三)檢查流程:
1、在目標檢查前,績效管理中心應編制好《目標管理抽樣檢查表》及其他檢查準備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可提前通知被檢(來自:m.dewk.cn)部門并約定時間也可進行突擊檢查。
2、績效管理中心對被檢部門的目標達成狀況進行檢查時,對于跨部門的上下手工作項目,采取一追到底的跟進檢查方法,并對檢查結果實事求是進行記錄,被檢部門要對記錄結果當場核實簽署意見。
3、檢查完畢后,績效管理中心將檢查結果進行匯總;并將匯總結果進行公告,對于未完成的重點目標或工作項目要督促責任部門拿出改進措施,填寫目標檢討表,并列入下期重點檢查項目。
三、異常事件的追蹤調查細則
(一)對異常事件的定義:
1、房產開發、銷售、推廣、服務類:
(1)樣板房建設工期延長10天以上或成本增加2萬元以上的;
(2)營銷推廣規劃不周或實施不到位,引起參與營銷活動的客戶強烈不滿或投訴,營銷費用超出預算1萬元以上的;
(3)銷售不足計劃60%的,一周內出現退房2戶的(以簽約為準);
(4)廣告策劃、委托制作或播放出現大的失誤,使公司形象嚴重受損或蒙受2萬元以上的直接經濟損失;
(5)對代理公司所簽合同的審查不過關,出現虛假承諾,致使批量客戶(或業主)退房或投訴至鄭州主流媒體和主管部門的;
(6)對簽約客戶所提交備案的財物管理不善,使客戶蒙受重大經濟與精神傷害,同時使公司形象受損并接到重大經濟索賠。
2、工程類:
(1)出現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或工程成本增加2萬以上,或工期嚴重滯后15天以上的;
(2)出現重大的安全問題,有嚴重的人身傷殘或死亡;
(3)出現重大的合同失誤,致使公司損失2萬以上的資金;
(4)收受工程承包商及材料供應商的賄賂,給公司財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
3、物業服務類:
(1)對物業服務及安保服務強烈不滿,客戶投訴至鄭州市主流媒體或主管部門的;
(2)對業主或民工的聯合鬧事安撫或阻止不力,致使其圍堵公司大門,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職員的安全和工作;
(3)對省市或中央領導來社區視察的準備工作及安全保衛不力,出現大的失誤,引起上級的不滿意的;
4、財務類:
(1)出現大的財務工作失誤,造成公司損失2萬元以上者;
(2)私自挪用或貪污公司款項達2000元以上者;
(3)公司財務失竊事件,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4)違反財務會計制度的。
5、他未盡的異常事件。
(二)異常事件提報與調查管理規定:
1.聯盟內各部門若出現異常事件,應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直接上級和績效管理中心,填寫《異常事件提報表》。
2.對于聯盟各部門提報的異常事件,績效管理中心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調查,若需調查會同人力資源中心開展調查,(來自:m.dewk.cn)聯盟各級干部和員工均有義務配合調查,調查結果填寫《調查報告》提交總管理處、常務副總裁、抄送相關領導(見附表)。
3.對于異常事件調查結果,績效管理中心應提出處理意見,人力資源中心依據人事規定進行處理。
4.績效管理中心對所發生的異常事件應督促責任部門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追蹤其處理結果。同時在聯盟內通報,其他部門應引以為戒,避免同類事件發生。 5.聯盟各部若發生異常事件,不得遲報或瞞報。若遲報1個工作日,扣減當月績效總分值10分;若遲報2個工作日,扣減當月績效總分值20分;遲報3個工作日以上,該部門當月績效獎金全部扣除。若隱瞞不報,在聯盟績效中心查出真相后,提請人力資源中心按人事規定從重處理。對于及時提報異常事件的責任部門,績效中心會同人力資源中心根據情節輕重,相對于遲報或瞞報的部門,從輕處理。
四、附則
1.本辦法自頒布日起試行至20**年12月31日。
2.本辦法解釋權歸績效管理中心。
五、配套表單
MB-5 目標管理抽樣檢查表
目標檢查匯總表
異常事件提報表
調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