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公司考勤制度范本5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員工的紀律觀念,根據公司的 規定結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夠愛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必須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公司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負責管理實施。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員工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四條考勤記錄將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一項重要依據。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公務,須經過部門領導同意方可離開公司。
第五條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4時,下班時間為18時。
3、公司將根據季節的不同作適當調整上、下班時間,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上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之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七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一次類推。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到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應及時在考勤簿上注明原因(或通知辦公室),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八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辦公室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不需取得縣、區級以上醫院開具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由本人活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月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連續病假超過一個月者視為自動辭職。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辦公室存檔。
第九條事假
1、員工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成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寫申請,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工資。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經批準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的年假。
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工作日。
2、年假需一次性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一條婚嫁
1、員工請婚嫁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嫁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辦公室(或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示。
2、婚嫁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二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辦公室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三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義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7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5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家需在假錢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由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四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被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1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超過三日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十五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或其他團隊活動,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參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三條規定處理,未經批準擅自行動的,視為曠工且罰款一百元。
篇2: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物業保安培訓:考勤制度
1.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上下班工作時間制度。遲到、早退、擅離崗位、曠工均屬違反制度行為。
2.人力資源部直接監督各部門考勤制度的實施。
3.考勤制度由各部門組織實施,以加強企業管理和薪金發放工作,保證公司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4.員工的各種假期的申請和享用,均按本手冊第十七條規定辦理申請手續。
5.穿短褲、涼鞋或穿背心、拖鞋上班者將被拒絕進入工作場所及崗位,當天作事假處理。
一、上班與下班
員工每天工作由所在部門安排,員工必須按所在部門規定的排班時間按時上下班。上下班時必須由本人持考勤卡在打卡機上打卡。代人打卡簽到或教唆他人代為打卡簽到者,每次扣罰30元,并簽發過失通知書。
二、遲到與早退
遲到或早退(不超過15分鐘者):每次罰款10元,一個月超過三次者,每次罰款20元,簽發過失書。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尚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即被視為曠工論處。
三、加班
凡因工作需要,于國家規定節假日值班或加班的員工,部門經理必須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請,經公司批準后,由部門作好加班記錄交人力資源部備案,并由部門經理安排補休,或按國家規定發放加班工資。部門經理、主任和行政人員的超時工作不予補休,以辦妥本職工作為原則。但應做好加班記錄,遇有病事假并經過批準,可用加班時間沖銷。
四、曠工
無故曠工一次(1天內)罰款100元,并簽發警告通知書,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內累計5天,即作除名。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作曠工處理: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2)超過規定上班時間一小時未到崗,而又無足夠理由辦理補假手續者;
3)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被批準而缺勤者。
五、請假
員工請假不論告事假、病假、補休,一律填寫請假單,經批準后才可放假。各部門應于每月30日前把當月考勤表連請假單一并送人力資源部審核。
六、擅離崗位:
員工當班時間內,未經直屬上司批準而擅離崗位職守,在30分鐘內罰款50元,超過30分鐘以上作曠工處理,并簽發警告通知書。
第二節制服、工卡
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制服、佩戴員工工卡;
1.員工必須愛護并正確穿著制服、佩戴工卡;
2.工卡須自行妥善保管,不得借與他人。如有遺失,應即時向上級報告。
篇3:E初中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E初級中學教職工請假、考勤制度
1、教職工考勤時間為辦公時間,要求所有人員應自覺遵守辦公制度,做到既出勤又出工,將自己的全部時間和精力都投入到各自的工作與學習中去。
2、早讀、上課、就餐由值日人員考課(考工)。要求早讀隨班,巡視學生早讀情況;上課教師按課表上課,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堂。未經教導處許可不得隨意調課。遲到、早退、中途離堂,私自調課將記入當日學校日志。
3、教職工有事事先請假,假期工作自行安排,并在請假時一并報交經代崗人簽名的工作安排表,杜絕電話請假、請人代假、代人請假的現象發生。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2-3天先由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報分管校長批準,3天以上由校長室研究。所有請假未批準前不準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曠教論處。病假持書面報告和醫院證明材料,呈報校長室,按規定批準。沒有文件規定(可照顧生產護理假三天,直系親屬病故假三天)一律作事假處理,每月事假不得超過2天,超過扣績效工資6元/天,并記入個人檔案。授課教師教輔人員請假均需在教導處辦理請假登記手續,其余人員在校長室辦理登記手續。
4、嚴禁不假離崗。不假離崗的按曠工、曠課論處,曠工一上午、一下午分別扣績效工資10元;曠課一節扣發績效工資10元;非教學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在崗影響工作的以次數計算,每次扣績效工資10元;曠工、曠課不合并計,扣款就高不就低。
所有有課教師應提前三分鐘在教室門口候課,做好上課準備。如上課鈴響后五分鐘,科任教師沒有上堂,課代表須及時報告該課任教師,如果科任教師不在,應立即向班主任匯報。若班主任不在,及時找教導處或校長室,由教導處安排人頂課,保證上課不空堂。被安排頂課的原科記著曠課,頂課補助每節績效工資4元,班級日志、學校日志均應如實記載。班級不及時報告、匯報造成空堂的,另扣班主任津貼每節2元。
說明:星期五下午路遠的同志在不超過一節課的情況下可在值日領導處登記回家。
樅陽縣E初級中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