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小學教師值班制度
為確保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學校有關管理要求,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學校教師值班制度。
學校教師值班由學校值班領導和學校值班教師組成,值班領導由學校領導擔任,行政值班員由學校教師擔任。
(一)學校行政值班領導職責
1、全面掌握學??傮w工作及運行情況;
2、組織指揮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
3、負責檢查學校各片值班落實執行情況;
(二)學校教師值班職責
1、學校教師值班時間;(7:10—18:00)
2、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工作。(值班記錄)
3、及時處置各種突發性事件,做到第一時間內報告,并做出合理有效的應急處置工作;
4、放學后,督促檢查學生全部離校,各班是否上鎖。最后值班教師鎖大門,方能離校。
5、任課教師應在上課前30分鐘到校。
6、對于擅離職守的教師和值班人員要做出相應的處罰。
篇2:(小學)教師值班交接班制度
> 小學(學校)教師值班交接班制度一、工作職責:
1、值班教師不定時地對校園進行巡查,重點檢查學生電腦室、多媒體教室、等重點部位,同時也要對教室、門窗、校門安全情況進行巡視。
2、如遇重大的突發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領導,并與公安機關取得聯系。
3、如實填寫《教師值班日志》并簽字。
二、值班紀律:
1、嚴格遵守值班時間,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空崗;通訊工具必須保持暢通;
2、有事不能到崗要及時向帶班領導說明情況,并自己同其他教師調換好,確保學校24小時有人值班;不得私自找校外人員代班。值班期間,不得在崗位上做和值班無關的事情,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禁止值班人員私留外人住宿、聚餐、酗酒或從事其它活動,做到文明值班。
4、值班人員要注意發現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5、如遇突發事件或不安全事故,要及時向領導匯報,不得延誤時限。
6、值班教師因擅自離崗、玩忽職守等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責任。
7、師生信函要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外來人員一律做好出入登記;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8、交接班必須做好交接班手續,交接班時,未完成的任務及時向接班人交代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