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水洗公司(工廠)獎懲規定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生產正常進行,激勵員工愛崗敬業,制定本規定。
一、 獎勵
1、工作勤奮,超額完成生產任務,被評為優秀員工者,獎勵50元-200元。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顯著提升質量者,獎勵200元-2000元。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成本確有成效者,獎勵100元-500元。
4、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者,每條獎勵10元-1000元。
5、檢舉揭發違反企業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獎勵10元-200元。
二、處罰
(一)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10分鐘內罰款5元。
2、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20分鐘以下罰款10元。
3、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二)缺勤
1、實行計件工資工種,缺勤一天扣款50元,以三天為限。
2、實行固定工資的工種,缺勤以固定工資/天數×缺勤天數進行扣款。
(三)曠工
1、曠工按每天平均工資的3倍扣除。
2、員工無故曠工1天,罰款100元;曠工2天罰款200元。
3、員工無故連續曠工3天以上,視為自動離職,不計發當月工資。
(四)考勤
1、發現代打卡一次,罰款10元。
2、當班組長須在第一時間內完成出勤檢查和登記工作,發現員工缺勤須及時告知人力資源部,違反一次罰款20元。
(五)工作紀律
1、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發生一次罰款10元。
2、不得踩踏和坐在衣物上,發生一次罰款10元。
3、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發生一次罰款50元。
4、發生口香糖、稀稠飲料和食品粘在衣物上,違反者一次罰款10元。
5、違反工作場所吸煙規定者,發生一次罰款50元。
6、不服從管理、擅自離開崗位給予50-100元的處罰,造成后果的,給予200-1000元的處罰。
7、工作時間同事之間打架,發生一次各罰款100元。
8、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發生一次罰款2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9、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配戴胸卡者(以后執行)。
10、工作時間內竄崗或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罰款50元。
(六)操作規定
1、不遵守操作規程發生設備設施損壞,違反者照價賠償并處以200元罰款。
2、凡使用不當、或違規浪費原材料者,除酌清賠償外,并處以50元~200元罰款。
3、因個人操作不當致使加工衣物報廢且丟棄者,罰款200元并賠償損失。
4、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者,視情節輕微重罰款20元--500元。
5、運輸過程中造成衣物污損者,罰款200元并承擔全部損失。
6、運輸過程中發生衣物缺少者,罰款200元并承擔全部損失。
(七)工作環境
1、故意損壞公物、生活設施者,發生一次罰款100元并照價賠償。
2、偷拿衣物、原材料者,罰款1000元并承擔全部損失。情節嚴重者,直至開除并移送司法機關。
3、禁煙區動用滅火、吸煙者,罰款50元。
4、凡在食堂內隨意傾倒飯菜、浴室洗衣物或利用工廠設備洗滌個人衣物者,罰款10元-100元。
5、擅自在水缸里洗衣服、鞋子,發生一次給予500元的處罰。
6、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罰款10元--1000元。
7、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著,罰款200元
8、未經同意擅自拿走文件、資料者,罰款50元
9、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罰款500元,并解除勞動合同。
10、 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罰款200元-2000元。
篇2:大酒店員工宿舍衛生檢查標準及獎懲規定
酒店員工宿舍衛生檢查標準及獎懲規定
1、目的:節約開支,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為員工創造一個良好的休息環境。
2、衛生檢查內容:白天不開燈,無故不開風扇,晚上睡覺后要關燈,人走后關燈和風扇,嚴禁長流水,用后及時關緊水龍頭。床上被品整潔干凈,床下物品擺放整齊,室內無異味,地面上無垃圾或積水,洗手間干凈無異味,其他與衛生相關內容。
3、評比標準:優、中、差共三個等級
4、評比方法:每間宿舍評選出一名舍長,專門負責該宿舍的衛生,由舍長安排每天衛生值班人員。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每天例行檢查,根據檢查內容對每個房間進行優、中、差三等級,并進行登記,每月月末進行統計,根據統計結果評選出月內最佳宿舍3個和最差宿舍3個。
5、獎懲辦法:最佳宿舍舍長獎勵2%的工資,其他人員獎勵1%工資。最差宿舍舍長罰款2%的工資,其他人員罰款1%工資。均在當月工資中體現。最佳宿舍及最差宿舍將在員工板報欄中公布出來。
篇3:初中(學校)保安隊獎懲規定
初級中學(學校)保安隊獎懲規定
為切實抓好我校安全保衛工作,落實學校工作中的崗位意識,激勵踏實上進的工作態度,規范保安工作,經學校行政會議集體通過,特制定本規定。
一、保安工作基本規范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定,依法履行保安工作。
2.按照學校規定和隊內安排,按時到崗,堅守崗位,以主人翁的姿態,認真負責地完成崗位工作。
3.積極參與學校的其他活動,鼓勵保安隊員積極參與學校全員育人工作,鼓勵積極主動地工作。
4.服從學校工作大局,規范值班行為,提倡服務精神。
5.規范著裝,愛護器材,搞好衛生,精神飽滿。
二、獎懲規定
1.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獎勵
為了更好的完成學校安全保衛工作任務,充分發揮保安作用,特制定保安獎勵條例,有下列應給予精神和每年600元的安全獎(按段發放):
(1)努力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給的任務,成績顯著,有突出貢獻者;
(2)熱愛本職工作,工作任勞任怨,盡忠職守,多次受到上級表揚者;
(3)遵紀守法,聽從指揮,團結協作,拾金不昧者;
(4)遇有事故和災害,及時匯報,處理得當,避免和減輕損失者;
(5)抓獲盜竊、搶竊、搞破壞行為有功者;
(6)在處置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貢獻者;
(7)檢舉違法犯罪和違反學校制度侵害行為表現突出的;
(8)為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及他人生命安全,敢于挺身而出、見義勇為、影響較大者;
(9)工作一年內沒有違反學校制度的保安處罰條例,考核評優評先者;
(10)學校財產無被盜,師生進出無失誤,保安員無責任事故,學校每學期對保安隊員發安全獎。
(11)保安員及時發現學生在學校內翻越圍墻、破壞單車等嚴重違規行為,學校將予以獎勵。
(12)其他有功行為。
2.學校對保安隊員的以下工作進行處罰
嚴重違反紀律,學校將依據規定,有權解除合同。其他情況將視情節輕重,予以經濟處罰。
以下情況,將予以罰款:
(1)不服從上級的安排和頂撞上級領導者;
(2)在上班時間內睡覺,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及擅離崗位者;
(3)消極怠工或謠言惑眾者;
(4)未經允許隨便動用學校的物品者;
(5)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等;
(6)招惹、參與或教唆他人打架者;
(7)有意損壞器材設備和學校其他物品者;
(8)不按時參加早訓者;
(9)遇見問題不及時匯報,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者;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誤給學校造成損失的。
如違犯本條例者,罰款50-200元,重則辭退,如違反法律法規則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以下情況有兩項以上者,將解除合同:
1.兩次以上因違紀被罰款;
2.不服從學校安排,造成重大失誤的
3.違反學校其他規定,造成不利影響的。
以上規定為暫行規定,學校將視情況變化予以修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