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有限公司規章制度
為維護本公司正常的生產秩序,維護企業及員工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此制度,本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
第一章 招聘制度
一、公司實行公開招聘制度,以擇優錄取為準則;
二、公司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公司結合實際予以調整,具體權利與義務在勞動合同中明確;
三、應聘人員應提供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婚育證明、學歷證明、健康證明等資料。如提供的資料虛假而造成公司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權利;
四、如聘用員工為流動人員的,應書面確認暫時居住地,如有變更的,員工應履行告知義務。
第二章 工作時間與考勤制度
五、公司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
六、公司實行上下班考勤制度,正常上班為每周8:00-12:00,14:-18:00;上班時間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七、公司視生產任務,如需加班的以另行書面通知為準,末獲得通知到生產車間進行加班的,視為違反規章制度;
八、員工必須親自打卡上下班,嚴禁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考勤;
九、員工請事假,須先書面請假,批準后才能休假;因病請假須憑有效的醫生證明方可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十、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超過半個小時的視為曠工處理;無故曠工的,應扣當天工資的200%,并視為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第三章 薪酬制度
十一、 本公司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按勞動合同約定準時發放工人工資;
十二、公司員工工資構成分為計時工資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計算方法進行計酬,計件工資以公司公布的單價為準,公布的計件單價,已含加班工作時間所做的應付加班工資;
十三、公司以實際發放工資為標準,工資表內含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及其它補貼。
第四章 廠規廠紀
十四、員工不得有玩忽職守、營私舞弊、貪污受賄等違法行為;
十五、員工必須服從公司的的工作安排、工作崗位和地點的調動(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十六、員工不得有違章作業行為,必須嚴格遵守本公司的規章制度及車間機器作業要求,如有違反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或實體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的權利,并按價賠償;
十七、員工必須保守公司的財政、工資、設計、技術、銷售等各方面的商業機密,不得將此類資料外泄或帶出廠,如有違反規定造成公司損失的員工必須承擔賠償責任,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八、員工不得私自挪用工廠機器及其它物品,不得故意損害公司機械設備與其它物品行為;
十九、員工不得加入非法組織及黃、賭、毒、盜竊等涉黑性質行為,不得煽動或唆使他人罷工或消極怠工,不得無理取鬧、打架斗毆;
二十、私人物品攜帶出廠時,須自行接受保安檢查;
二十一、非工作時間未經許可不得出入生產區域,不得擅自帶外人進入廠區;
二十二、員工勞動合同未滿需辭職的,須按勞動法有關規定提前30天書面提出辭職申請,公司視情況批復后,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后方可離職;
二十三、嚴禁在公司私自張帖、亂涂亂畫、亂倒垃圾、污水,嚴禁蓄意浪費;
二十四、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嚴禁攜帶火種及危險物品進入生產區域,嚴禁私接電源,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
第五章 獎懲制度
二十五、有如下行為之一者,視公司的實際情況,經公司確認將給予晉升職務、資金、加薪或記功等獎勵:
1、維護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的;
2、品行端正、遵守廠規、服從領導、盡忠職守,一年內或過往未違反法規與公司規章制度的;
3、有創新,協助公司降低生產成本,減少材料浪費,經確認有成效的;
4、對公司提供生產策略或生產技術、管理方法等建議,經公司采納并有成效的;
5、對提高生產質量、增強生產力執行有功勞的;
6、在遇有突發事件(如抗洪、搶險、滅火、救死扶傷、見義勇為等)的處置中,挺身而出有突出貢獻的;
7、對違規違紀行為積極舉報的,并能有效勸阻事態發展,使公司免遭損失的;
8、有其它重大功績的。
二十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視其情節及態度,作出警告、辭退或開除處理,同時視其情節扣發工資及獎金,直至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有如下行為的給予警告或扣除工資及獎金的處分:
1、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廠規廠紀中任何一條的;
2、不服從公司工作安排的;
3、與公司法人或授權管理人員直接頂撞的;
4、出勤不出力、消極工作或怠工的。
(二)、有如下行為的給予辭退、開除或扣除工資及獎金的處理:
1、累計三次被公司作出書面警告的;
2、違反公司本規章制度第四章廠規廠紀中的任何一條,經警告后仍不悔改的;
3、拉幫結派、同鄉宗親結伙滋事、鬧事者,給公司造成一定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4、提供虛假資料,騙取公司利益的;
5、有其它違規違紀行為,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或經濟損失的。
第六章 管理與監督
二十七、公司授權行政人事部門或總經理、副總經理、廠長對本公司已公布的規章制度實行管理和監督權;
二十八、 上述規定納入公司的績效工資考核范圍,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追究個人責任并與個人工資掛鉤。
第七章 附則
二十九、本規章制度由公司和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經全體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同時報鎮總工會及勞動管理部門備案,并在公司的公告欄予以公示,公示10天期滿后自行生效執行。
篇2:公司辦事處業務員使用GPS儀手機規章制度
公司關于各個辦事處業務員使用GPS儀手機規章制度的通知
各辦事處,下屬駐外業務員工: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關于開展公司“建造學習型組織,打造狼性團隊”的活動精神,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結合格林公司實際,制定了GPS使用規章制度,現將各項制度下發,請全體駐外業務員認真遵守執行!
格林公司GPS儀手機使用管理規定
一、為加強對GPS儀手機的管理,嚴格履行使用審批手續,特制定本規定:
(一)GPS儀手機的使用由總經辦統一購置、統一管理;
(二)GPS儀手機首先滿足各辦事處業務員使用;
(三)各個辦事處業務員應填寫GPS儀借用申請表,獲得總經辦批準后,到辦事處領取GPS儀手機;
(四)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必須在申請表中寫明借用日期;
(五)在工作期間GPS儀手機原則上不對外借用;
(六)使用GPS儀手機的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在使用期間須交納使用押金:使用第一年按100元/月繳納,使用第二年不再繳納此項費用(退還押金按年限計算,具體分兩類情形:(1)一年內調離的應在辦理調動手續的同時,將手機歸還總經辦保存。(2)一年后繼續在公司工作的,公司將退還所有押金,在第二年不再繳納此項費用)押金從業務員工工資中逐月扣除,繳納押金后,就財務收據和總經辦的領取登記作為退還押金的憑證。 公司將押金全部退還員工后,手機將歸員工私人所有。
(七)使用GPS儀手機的駐外人員應愛護手機,精心使用,當發現手機系統不能達到正常使用要求時,應及時報告總經辦,總經辦請電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調試、檢修,使其保持良好狀態。
二、為規范公司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現對GPS儀手機使用規范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將安排專門人員每天監督并記錄員工的所在位置,以及適時監督員工的開機時間,并有考核規定。
(二)各個辦事處業務員必須保證公司通信暢通,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不得出現以下兩種情形,出現則按違規處理:
(1)凡在規定的開機時間內,經核實沒開機的。
(2)凡在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內,發現員工未在工作地點的 。
公司將作以下處罰規定:
①一般業務員發現一次罰款10元
②辦事處主任發現一次罰款20元
③業務經理發現一次罰款30元
(三)GPS儀手機維護:
1、所有手機應保證在規定的時間內電量充足,保障通信暢通。
2、若因欠費被停機,應及時繳交話費于24小時內開通。
3、若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期間,手機使用者應及時通知總經辦。總經辦將根據具體情況做以下處理:
(1)一年的使用期內,經權威部門鑒定手機故障系人為所致,GPS儀手機使用者將根據情況作出賠償。
(2)手機故障經確認非人為所致,總經辦將協調電信公司解決。
(四)GPS儀手機話費補貼:
1、公司每月為員工提供話費補貼 元。
2、領取固定話費補貼人員若因公務話費增幅較大,經主管審批、總經理批準,可增補話費補貼。
3、公司根據享受固定手機話費補貼的人員的階段性工作適當調整其補貼標準。
本規定自20**年12月3日起執行
**電池有限公司
總經辦
20**年12月3日
篇3:園林公司宿舍規章制度
園林工程公司宿舍規章制度
為嚴格宿舍的管理,特制定以下各項制度望大家共同遵守執行。
1、被公司聘用部長以上級別(經理)的同志家在外地夠不上通勤的同志可在公司吃住,可住兩人一房間。
2、部長以下(含部長)家在外地夠不上通勤的同志可在公司吃住,可住四人一房間。
3、住宿職工的家屬來公司探親,公司另行安排房間。
4、公司外來客人可另行安排招待房間。
5、后勤管理人員及住宿人員可在公司洗浴室洗浴,每周一、三、五、中午12點-點,晚7點-9:30分為女職工洗浴時間,每周二、四、六、中午12點-1點,晚7點-9:30分為男職工洗浴時間(可先向管理部預約)。
6、活動室開放時間每天中午12點-1點、晚7點-9:30分,凡公司職工都可以到活動室參加娛樂活動,請大家注意室內的環境衛生,不許隨地吐談、不許亂扔垃圾、煙頭等,用完的各種用具要放回原處。否則扣罰當事人1-5分。
7、各房間的衛生誰住誰負責,注意室內衛生常用品要擺放整齊,注意墻壁衛生,不要亂放亂劃,否則扣罰1-5分。
8、未經公司準許,不許私自帶外來人員進入宿舍。自己的物品一定要保管好,離開寢室要鎖好門窗,否則出現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并扣罰2-10分。
9、不許在寢室內使用電器一經發現處罰10-20分。
10、走廊及活動室的衛生一、三、五、由女職工負責,二、四、六、由男職工負責,星期日共同打掃。
11、凡住宿的同志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管理制度,遵守就寢時間,不要在室內大聲喧鬧,影響他人休息,不許隨便亂串寢室,晚22點以后必須息燈,不要夜不歸宿,如有事不能歸宿者可向管理部請假。否則出現一切后果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