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職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規定樣本
1總則
1.1為了加規范職工食堂食品加工烹調制作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公司職工食堂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1.2本規定所稱的食品加工烹調制作,指在員工食堂將食品原料及半成品加工成飯菜的過程。
2職責
本制度由廚師長、廚師、副廚、清真廚師、小廚、菜案負責執行。
3內容
3.1加工前準備
3.1.1食品加工烹調操作人員按規定流程更衣、洗手后,方可進入食堂操作間進行食品加工與烹調。
3.1.2加工前認真檢查各種待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質量要求,嚴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1.3待加工原料進行清洗處理后,分類存放,以作備用,防止交叉污染。
3.2加工烹調制作
3.2.1加工植物類原料,應根據菜品及烹調的具體要求對蔬菜原料進行撿、摘、剝、削等加工處理;對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時浸入水中,瀝干水分,存于相應盛器內。
3.2.2水產品和肉類產品加工應除盡污穢雜質,按用途進行原料加工,加工后嚴禁落地存放。冷凍食品應解凍后進行粗加工。
3.2.3活禽類加工應放血完全、褪毛干凈、取內臟徹底;肉禽類清洗后無血、無毛,魚類清洗后無鱗、鰓、內臟,并保持清潔衛生。不同原材料進行分開加工,防止污染。
3.2.4加工間應配備有蓋的污物桶、臊水桶,桶內垃圾日產日清,污物桶、臊水桶存放點隨時保持干凈整潔,定期進行消毒殺菌。
3.2.5烹制前,必須對烹制材料進行檢查,嚴禁烹制變質食品及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3.2.6熟食品應存放在專用的經過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3.2.7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過四個小時的熟食品,回鍋后應徹底加熱煮透方可供應。
3.2.8工作結束后,調料加蓋,調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臺面清理干凈,地面清掃拖凈。
3.2.9廚房管理人員下班時,應檢查各功能區域的衛生狀況,并做好記錄。
4檢查與考核
本規定由職工食堂管理員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定期考核。
5.附則
5.1本規定由總務管理處起草。
5.2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開始生效。
篇2:學校膳食中心食品加工、銷售、飲食衛生制度
> 學校膳食中心食品加工、銷售、飲食衛生五四制1、膳食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從原料到成品實行“四不制度”。
(1)采購員不買腐爛變質的原料。
(2)保管驗收員不收腐爛變質的原料。
(3)加工人員(廚師)不用腐爛變質的原料。
(4)營業員(服務員)不賣腐爛變質的食品;(零售單位不收進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出售腐爛變質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廢紙,污物包裝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實行“四隔離”。
(1)生與熟隔離。
(2)成品與半成品隔離。
(3)食品與雜物、藥物隔離。
(4)食品與天然冰隔離。
3、用(食)具實行“四過關”。一洗,二刷,三沖,四消毒(蒸氣或開 水)。
4、環境衛生采取“四定"辦法。定人、定物、定時間、定質量。并實行劃片分工,包干負責。
5、個人衛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
篇3:某飲食中心食品加工制度
飲食中心食品加工制度
1、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2、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凈,保持清潔。
3、進入操作間的工作人員必須攜帶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必須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須洗手;
4、各操作間必須有加蓋污物桶;
5、個人物品不得帶入操作間。
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面食品的機械使用前應檢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應該清洗干凈;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殘留物;
2、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須專用;
3、墻壁地面應保持清潔;
烹調加工管理:
1、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須洗凈、消毒;
2、食品加工前應檢查是否有感官異常,加工食品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oС;
3、進入烹調間的食品必須洗凈,盛裝食品的容器必須放在指定的臺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4、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復使用二次以上;
5、各崗位工作時必須隨時清掃地面、案臺;
6、無防蠅窗紗的窗戶不得打開;
7、個人物品不得帶入烹調間。
配餐衛生管理:
1、每天配餐前后必須將紫外線燈開啟30分鐘,對配餐間進行空氣消毒;
2、配餐間內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須洗凈、消毒;
3、操作臺使用前必須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4、雜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進入配餐間;
5、出售食品的從業人員的手不得接觸錢幣等污物,操作人員必須經常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