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檢疫局督查督辦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一、為切實增強*局黨組及局領導要求執(zhí)行力,確保政令暢通,結合*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督查督辦工作在*局黨組和主管局長的領導下,由*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各分支局、辦事處、直屬單位和機關處室要確定一名專、兼職督辦人員具體負責本單位的督查督辦工作。
三、督查督辦事項落實情況列入績效考評內(nèi)容,作為考核班子、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標。
第二章 督查督辦工作內(nèi)容及范圍
一、國家質檢總局決定、決策及工作部署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國家質檢總局領導批示和交辦的事項;
二、*省委、省政府決定、決策及工作部署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和交辦的事項;
三、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的辦理事項;
四、*局黨組會議、局務會議、局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做出的工作部署、決定等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
五、*局年度重點工作及階段性重大任務;
六、*局領導指示、批示和交辦的重要事項;
七、分支局、辦事處、機關處室、直屬單位的請示事項;
八、其它需要督查督辦的事項。
第三章 督查督辦工作基本程序
督查督辦是一項重要而復雜的工作,要做好這項工作必須遵循立項、擬辦、交辦、催辦、辦結、反饋和歸檔等七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程序。
一、立項:按照督查督辦工作界定的內(nèi)容、范圍及時確定需督辦事項,并進行登記立項。立項要堅持一事一項的基本原則,一個工作部署或一項決策,立為一項。立項時要登記編號,填寫《督辦工作任務登記表》(附件1),以備存查。
二、擬辦:對所立事項,辦公室要及時提出擬辦意見,填寫《督辦事項審定單》(附件2),內(nèi)容包括:承辦單位(牽頭單位、協(xié)辦單位)、承辦時限和工作要求等(其中,重大和復雜事項,應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報請領導逐級審定。
三、交辦:待局領導對督辦事項做出批示后,將《督辦事項審定單》(附件2)交有關單位辦理,并由承辦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簽字確認。特殊情況、緊急情況也可采用其它交辦形式,并將交辦情況及時錄入《督辦工作任務登記表》"交辦"一覽中。督辦部門在交辦時要做到任務定量化、時限具體化、責任明確化。
四、催辦:為確保督查督辦事項能按時落實到位,督辦部門將在督辦事項應辦結前5-3天內(nèi)采取填發(fā)《督辦事項催辦單》(附件3)、電話催辦或直接到承辦單位催辦等三種形式,對承辦部門加以催辦,并將催辦情況及時錄入《督辦工作任務登記表》"催辦"一欄中。
五、辦結:承辦單位在工作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向督辦部門提交《督辦事項報告單》(附件4)及相關材料,督辦部門將按照交辦時所提要求,對承辦單位的辦結情況進行審查,對不符合交辦要求的,要退回承辦單位補辦或重辦;對符合交辦要求的,及時將結果錄入《督辦工作任務登記表》。
六、反饋:一項具體的督查督辦任務完成后,要按照事事有結果,件件有回音的原則,及時將《督辦事項報告單》(附件4)及相關材料呈報批示領導閱知,做到批必辦、辦必果、果必報。
七、歸檔:督查督辦事項辦結后,應將各種有關的文字材料,包括領導批示、辦結報告、檢查反饋等整理歸檔,檔案保存2年。
第四章 督查督辦事項辦理時限
督查督辦事項的辦理時限按工作部署、工作內(nèi)容、領導指示的明確要求把握,一般情況下按下列規(guī)定時限辦結:
一、國家質檢總局、地方政府要求貫徹落實、辦理答復的事項,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
二、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委員提案,應按提案中要求回復時限前15日辦理完畢;
三、*局會議的決定事項一般應在1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較為復雜的事項要在30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
四、*局領導指示、批示和交辦的重要事項,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
五、*局年度重點工作及階段性重大任務,按時間進度要求抓好落實。
六、分支局、辦事處、機關處室、直屬單位的請示事項,一般應在10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如請示事項涉及多個部門的,所涉及部門原則上應在3個工作日內(nèi)辦結并及時轉出。
如不能按時限完成,承辦單位要及時報請督辦部門延期辦理。
第五章 督查督辦工作要求
一、督查督辦工作要遵循依法辦事、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分級負責、注意保密的原則,發(fā)揚一抓到底的精神,及時、全面、準確了解和反饋有關情況。
二、要堅持督辦事項檢查制度。在督查督辦過程中,要根據(jù)不同工作內(nèi)容運用不同的形式,對被督查督辦單位的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普遍檢查和重點抽查。
三、要堅持重大督辦事m.dewk.cn項集中督辦制度。對承辦部門反映難以按時辦結的重大或敏感問題,要深入承辦單位進行充分調(diào)研,分析存在困難的原因,提出克服辦法和建議。對帶有全局性的重要事項,可組成督辦組集中時間、集中人力實施集中督辦。
四、要堅持督查督辦工作協(xié)調(diào)制度。督查督辦過程中,督辦人員要加強與被督辦部門之間的溝通與聯(lián)系。對涉及多個職能部門的事項,在部門之間有意見分歧不能解決時,要做好協(xié)調(diào)工作。
五、要堅持督查督辦工作請示匯報制度。凡列入督查督辦的事項,都應形成明確的督辦結論。對在督辦過程中發(fā)現(xiàn)影響督辦事項落實的新情況、新問題,應如實向領導請示匯報以便做出決策。
六、要堅持督辦事項完成情況通報制度。在一定范圍內(nèi)定期或不定期對各單位落實被督辦事項辦理
情況進行通報,對落實好的予以表揚,加以推廣;對不足之處,及時指出,督促改進;對落實差的,要進行通報批評。
第六章 附則
本辦法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督查督辦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遼檢辦[20**]115號)廢止。
*局所屬單位、部門可參照制定、使用。
篇2:某公司部門督辦流程
公司部門督辦流程
根據(jù)公司《部門職能》和崗位職責的要求,結合實際,為提高部門的執(zhí)行力和工作效率及質量,特制定本流程。
一、督辦內(nèi)容
1.根據(jù)公司董事會、總經(jīng)理辦公會、公司各種工作會議的決定,按照公司領導的指令,對相關部門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詢問、督辦和反饋。
2.根據(jù)公司領導指令,公司辦公室牽頭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專項工作,解決處理專項問題。
3.對公司薄弱環(huán)節(jié)及關鍵性問題進行調(diào)查,為改進企業(yè)工作提出建議或方案。
4.按照要求,負責各類罰款的收繳。
二、督辦流程
1.由文書負責督辦內(nèi)容所涵蓋的督辦工作。實施任務督辦工作過程中,遇到問題及時向主任反饋。
2.由文書每月及時統(tǒng)計督辦任務完成情況,并對其進行分析、總結。
3.由主任將督辦結果及時向主管領導匯報,并為領導提供相關人物部署和管理建議。
4.各類罰款由公司辦開具罰款單,交財務部。
三、要求
1.涉及督辦內(nèi)容的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司辦的督辦工作,做到及時、按時提供任務完成的進度、遇到的困難、解決的辦法及最終結果。
2.文書要建立督辦檔案,做到規(guī)范管理。
3.督辦過程中,文書要做到認真負責,深入實際,力求督辦結果的真實、可靠。
公司辦公室
20**年10月24日
篇3:某藝術學院黨院辦督辦、查辦制度
藝術學院黨院辦督辦、查辦制度
為確保上級布置的各項工作按時完成,落實學院的決定事項,特制定本規(guī)定。
一、督辦、查辦范圍:
1. 上級黨政機關布置的各項工作。
2. 院長辦公室、院務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
3. 院黨政領導交辦事項。
4. 重要來信來訪。
二、督辦、查辦工作程序:
1. 上級布置的工作,如是公文,待領導批示后由秘書人員督辦、查辦;如是電話通知,經(jīng)有關領導閱批電話記錄后,由受話人督辦、查辦。
2. 會議決定事項由會議記錄人員督辦、查辦。
3. 院黨政領導交辦事項,由接受其任務的工作人員督辦、查辦。
4. 重要來信來訪由接待人員督辦、查辦。
5. 工作人員督辦、查辦時,應及時和承辦單位取得聯(lián)系,及時了解情況,在完成期限前進行催辦。轉辦、協(xié)辦的事項,要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在催辦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反饋給辦公室領導,并積極協(xié)助解決,工作完成后向有關領導報告。
三、督辦、查辦要求:
1. 堅持自上而下的批辦,批必查,查必報。做到準確轉承,及時催辦。
2. 一事一查,一查一報。
3. 注意轉、辦結合,交辦跟蹤,催辦檢查。
4. 嚴格遵守交辦時限,盡早交結上報。情況復雜,一時難以如期辦結的,要及時簡要報告查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