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利用會議,確保會議達到預期的效果,規范會議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江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及所管轄各分(子)公司、部門的會議管理。
第二章會議的分類
第三條根據涉及范圍的不同,會議可分為公司級會議、部門級會議、科級會議等。
第四條根據性質的不同,會議可分為專業會議、專題會議等。
第三章會議的組織與管理
第五條會議組織:公司性會議,由總經辦、行政部或各承辦部門負責組織;各公司、部門內部會議由各公司、部門自行組織。
第六條會議管理:
(一)會前準備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各部門在公司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會議室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提出預約,由會議室管理部門統籌安排。
4.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2)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3)會議通知應包括參會人員、時間、地點、會議主題及內容、參會人員必須準備的材料等。例行召開的會議如需臨時調整,須提前通知各參會人員。
(二)會議記錄: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行政部秘書處記錄人員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4.所有會議原則上均須形成有效的會議記錄,并在會議結束后2天內及時傳達給參會人員及需要了解會議內容的人員,公司晨會會議紀要要求于當日傳達給參會人員及需要了解會議內容的人員。
(三)會場管理:原則上要求安排人員進行會場紀律等行為管理。
(四)會議請假:
1.生病、出差、處理公務而不能及時返回公司,或參加其他重要會議、接待來訪或處理突發事故等原因可以請假。
2.請假人員須事先親自向會議主持者遞交《請假單》,生病、出差、公務在外人員須通過電話親自向會議主持者請假。
3.請假人員在會議結束后應及時了解會議精神及會議布置的任務。
(五)會場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準時到會或提前5分鐘到會場,會議主持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應事先安排代理人或通知參會人員適當推遲會議時間。
2.參會過程中如有緊急事務須處理的,參會人員必須征得會議主持人同意后方可離開。
3.會議開始后,參會人員須將手機等通迅工具關閉(或改為振動);不得有交頭接耳、打瞌睡等行為。
4.要尊重別人發言,有不同意見可在會上提出,會議決定必須服從。
第七條對會議主持人的要求:
(一)公司性會議由總經理辦公會成員負責主持,各公司、部門性會議由該公司、部門總經理或其委托代理人負責主持。
(二)會議主持人要尊重每個人的意見或建議、善于分析,能解決的問題要果斷處理,不得拖拉、反復。
(三)會議主持人要嚴格控制會議進程,如無特殊情況,會議不得超出規定時間。
(四)會議中如須討論的,若偏離會議主題,主持人須及時提醒或制止。
第八條會議時間要求:
(一)會議時間原則上以不超過2小時為宜。
(二)日會原則上以不超過15分鐘為宜。
第九條會議內容基本要求:為確保會議質量,會議內容中須有以下常規會議內容:
(一)傳達公司總部及上級領導下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任務;
(二)總結前期工作及會議任務完成情況,并通報評比結果;
(三)討論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并提出具體的解決方法;
(四)下階段工作要求及任務布置。
第十條會議有效性:
(一)凡上述會議內容基本要求中有超過3條(含)以上要求未予實施的,將視為無效會議。
(二)會議任務落實:會議任務應傳達到每一個相關人員,并確定人員負責跟催落實相關會議任務。會議任務的跟催落實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依據。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監督執行權歸總經辦。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正式執行,前期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篇2:醫院會議管理制度范例
醫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明確各階段工作目標,統一經營思想,及時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循規有序地組織醫院各類會議,確保醫院的工作計劃得到有條不紊的落實與執行,制定本制度。
2、原則
2.1主題突出,講求效率。
2.2組織周密,程序規范。
3、會議類型
3.1總經理辦公會議
會議主持:總經理
與會人員:有關部門(科室)負責人;會議主持人確定的其它人員。
會議內容:會議議題由總經理確定或總經理和院長共同商定。各部門(科室)提請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填寫議題單提交院辦(人事行政部),由院辦(人事行政部)匯總后報送會議主持人。會議形成的研究決定和決議,有關部門應組織實施,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協調督促,并就執行情況及時向總經理匯報。
會議頻率:由總經理提議召開,原則上每月一次。
3.2院周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
與會人員:有關部門(科室)負責人。
會議內容:總結上周各部門(科室)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周工作重點,對出現的問題作統一協調,明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各部門(科室)工作計劃由院辦(人事行政部)統一匯總后上報總經理(院長)審閱。
會議頻率:每周召開一次(如周一上午),經營例會可另行召開。
3.3部門(科室)工作會議
會議主持:部門(科室)負責人。
與會人員:部門(科室)全體人員。
會議內容:總結本部門(科室)當周工作,包括制度落實、市場分析、經營績效、醫療質量、門診管理、服務態度等有關工作,解決本部門(科室)周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安排下一周工作重點。
會議頻率:每周召開一次(如周六下午)。
3.4醫院工作信息發布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或部門(科室)負責人。
會議內容:向全院員工或部門(科室)負責人發布院內信息,主要包括集團公司制度、集團公司文件、基本建設、經營業績、醫學進步、技術培訓、內部管理、物資供應等方面情況。
會議頻率:每季度召開一次。
3.5臨時辦公會議
會議主持:總經理或院長,或指定負責人。
與會人員:會議主持人確定的有關人員。
會議內容:針對醫院經營和醫療管理工作中突然出現的、急需解決的事項,在事發現場或指定地點緊急召開臨時辦公會議,組建臨時項目工作組,明確責任人,迅速及時地提出方案、解決問題,對于不能自行解決的事項,需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會議頻率:針對突發事項,及時安排召開。
3.6全院大會
會議主持:總經理
與會人員:全院員工。
會議內容:聽取總經理匯報本年度的重要工作事項,審議通過下一年度工作計劃,討論通過有關重要議案。討論議案由總經理與工會(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確定。
會議頻率:每年末召開一次。
4、會議組織程序
4.1除部門(科室)會議外,以上各類會議均由醫院總經理助理或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與安排工作,以下簡稱“會議組織人”;
4.2為保證會議高效進行,會議主持人需提前半天,以書面材料的形式提供會議主題、議程安排、有關資料和與會人員名單,m.dewk.cn由會議組織人安排會議;
4.3與會人員應認真對待會議議題,做好充分的發言準備;
4.4會議記錄或紀要由會議主持人指定專人負責整理,原則上在會議結束后24小時內完成;
4.5會議記錄或紀要經會議主持人審核,由總經理簽發,并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存檔備案。
5、會議記錄與決議
5.1會議記錄或紀要需下發時,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按發文流程運作,填寫發文登記表,并由接收人簽字;
5.2會議記錄或紀要未經總經理批準,嚴禁外傳;
5.3有關部門要對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中提到的目標任務,積極尋求有效的解決辦法和途徑,制訂相應的執行措施和完成時間表,報送會議組織人呈遞總經理或院長審閱;
5.4會議組織人隨時督辦、檢查會議決議或會議紀要的貫徹落實情況,并向總經理匯報。
6、會議紀律
6.1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有事須向會議主持人或組織人請假,會上要求每人做記錄;
6.2會議期間與會人員應將手機關閉或設為振動,除重要聯絡外一律不得接打任何電話;
6.3會議發言必須按議題進行,不得談論與議題無關的事項及發表損害公司利益的言論;
6.4與會人員發言要盡量精簡。
篇3:藥業公司會議管理制度
**藥業會議管理制度
1.目 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總公司,各分子公司應制定細則并報總公司備案。總公司部門內部會議參照執行。
3.權責說明: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
3.2 會議提擬人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4.會議提擬與審批
4.1公司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4.2 公司臨時會議由總經理、分管領導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分管領導批準。
4.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
5.會議安排原則: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臨時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6.會議準備
6.1會議通知
6.1.1會議通知按"誰組織,誰通知"的原則進行。
6.1.2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6.1.3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進行書面通知,并向總經辦提交會議準備申請;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6.2其它準備
6.2.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的準備工作。
6.2.2會務服務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6.2.3總公司召開的公司會議統一由總經辦承擔會務服務工作。
7.會議組織
7.1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管,誰組織"的原則。
7.2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8. 會議記錄及紀要
8.1 公司會議應進行會議記錄。
8.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8.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8.3.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整理會議紀要。
8.3.2會議記錄應采用實錄形式,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8.3.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8.3.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及參會人員審核簽名。
8.3.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8.3.6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外泄。會議記錄本交總經辦存檔,永久保存。
8.4 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8.4.1會議紀要的形成、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并填寫《會議紀要發放審批單》,包括紀要編號、發放范圍、主管領導意見等事項。
8.4.2會議紀要應分類存檔,并按重要程度確定保存期限。
9.會議跟進
9.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等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另有決定的,從會議決定。
9.2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10. 會議紀律
10.1參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向主持人請假,并征得同意。
10.2會議期間除了緊急情況外不處理其他事務,包括不接聽電話。
10.3違反上述規定的,按《員工手冊》2.3,2.4的規定進行處理,接聽電話的由主持人酌情處理。
11.會議保密
11.1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不得將會議內容、討論情況向外泄露。
11.2會議議決事項,應嚴格保密,除按規定履行職責外,與會人員不得外傳會議討論和議決情況。
11.3故意泄漏、傳播會議有關情況的,視負面影響的大小作出相應處罰。
12.附則
12.1 本制度由總經辦負責解釋。
12.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抵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12.3 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