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酒店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規范管理和控制辦公用品的采購和使用,特制定辦公用品管理辦法如下:
第一條.辦公用品的范圍
1.按期發放類:稿紙本、筆類、記事本、膠水、曲別針、大頭針、訂書釘等。
2.按須計劃類:打印機碳粉、墨盒、文件夾、檔案袋、印臺、印臺油、訂書器、電池、計算器、復寫紙、軟盤、支票夾等。
3.集中管理使用類:辦公設備耗材。
第二條.辦公用品的采購
根據各部門的申請,庫房結合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由保管員提出申購單,交主管會計審核,交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辦公用品的發放
1.員工入職時每人發放圓珠筆1支,筆芯以舊換新。
2.每個部門每月發放1本原稿紙。
3.部門負責人每人半年發放1本記事本,員工3個月發放1本記事本。
4.膠水和訂書釘、曲別針、大頭針等按需領用,不得浪費。
5.辦公用打印紙、墨盒、碳粉等需節約使用,按需領用。
篇2: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物業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本公司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確保其有效供給及合理利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由公司綜合部負責。
第二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購置程序
第一條 每月20日前,各部門要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及時上報綜合部,由綜合部綜合平衡,報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部,綜合部按時間先后順序有計劃的采購,其它部門不得任意采購。
第二條 綜合部購置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應遵循質優價廉和必須、節約的原則。
第三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程序
第一條 倉庫管理員必須根據質檢員檢驗后填寫的質檢單,并核對質量和數量后,方可入庫。
第四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領用必須由部門經理同意、綜合部經理簽字后,倉管員方可發貨,單價在100元以上的還需總經理簽字。
第二條 單價在50元(含5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倉管員必須登記低值易耗品備查帳,但個人使用的工具都需登備查帳,倉管員需按照數量、品種規格和使用部門或個人進行明細登記(領用人在備查帳須簽名),保證資產的嚴格管理。
第三條 公司員工辭退、調動等原因離開公司時 ,倉庫管理人員應及時收回由該部分人員領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預防資產流失。
第四條 綜合部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盤點。在年度終了前的"清倉查庫"中必須對低值易耗品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
第五章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方法和處置程序
第一條 領用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時,采用一次性攤銷的方法將全部價值計入成本費用科目。
第二條 單價在100元(含1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處理必須經本公司董事會同意。
第六章 違規行為的處罰
第一條 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采購后,造成閑置的,綜合部經理和財務部負責人各承擔閑置金額的30%,計劃使用部門負責人承擔40%。
第二條 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購買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如箱包、手提電腦等),否則將處以該項資產金額的1-2倍罰款。
第三條 對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驗收過程中不負責,弄虛作假,甚至收受賄賂的,處以質檢員、倉管員、采購員各1000-5000元的罰款,并按相關人事制度處理。
第四條 因資產的管理和使用不當,造成嚴重損失的,應由相關責任人員承擔損失金額的50%。
第五條 未經董事會批準擅自對盤虧、毀損和報廢的辦公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進行帳務處理的,對財務負責人和主辦會計各處以500-1000元的罰款,并責令將帳務進行調整。
第七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公司財務部。
第二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篇3:某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公司辦公用品管理辦法
(修訂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辦公用品的計劃、購買、領用、維護、報廢等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三條 管理部是公司辦公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審批及監控各部門辦公用品的申購及使用情況,負責辦公用品的驗收、發放和管理等工作。
第四條 財務部負責辦公用品費用的監控。
第五條 使用部門和個人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維護及管理。
第六條 本辦法所指辦公用品包括:
1.耐用品:
第一類:辦公家具,如:各類辦公桌、辦公椅、會議椅、檔案柜、沙發、茶幾、電腦臺、保險箱及室內非電器類較大型的辦公陳設等。
第二類:辦公設備類,如:電話、傳真機、復印機、碎紙機、電視機、攝像機、幻燈機、(數碼)照相機、電風扇、電子消毒碗柜、音響器材及相應耗材(機器耗材、復印紙)等。
2.低值易耗品:
第三類:辦公文具類,如:鉛筆、膠水、單(雙)面膠、圖釘、回形針、筆記本、信封、便箋、簽字筆、白板筆、螢光筆、涂改液、剪刀、釘書釘、復寫紙、大頭針、紙類印刷品等。
第四類:生活用品,如:面巾紙、紙球、布碎、茶具等。
第七條 電腦、打印機及其耗材不適用于本辦法。
第二章 辦公用品的費用控制及申領流程
第八條 辦公用品申購實行費用預算制度,各部門本著實事求是,節約經營成本的原則,于每年年初編制本部門本年度辦公用品費用預算并報管理部審批,每月辦公用品的購置應嚴格按照審批的部門辦公用品費用預算編制月度申領計劃。
第九條 第一、二類辦公用品統一由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申購,具體流程如下:
填寫"辦公用品購置需求表" 部門負責人審核 歸口管理部門 財務部 總經理審批 購置使用
第十條 第三、四類辦公用品的申領流程:
填寫"辦公/生活用品申領計劃表"(各部門,每月2日前) 部門負責人審核 歸口管理部門審批 匯總(管理部,每月4日前)
財務部審核 歸口管理部門審批 營運發展部行政 領取發放(每月10日后)
第三章 辦公用品的使用、保養、維修和報廢
第十一條 各類辦公用品應愛惜使用、厲行節約,打印或復印資料時紙張要雙面使用;回形針、大頭針應重復使用,不得隨意丟棄;圓珠筆應更換筆芯使用。
第十二條 類辦公用品的保養,主要由各部門自行負責,歸口管理部門將進行不定期檢查。
第十三條 各部門辦公用品在日常使用中,發現有故障或損壞,應及時通知歸口管理部門安排維修(主指第一、二類辦公用品)。
第十四條 價值低于2000元的辦公用品(主指第一、二類)的報廢流程:
填寫"辦公用品報廢單" 部門負責人審核 專業維修人員鑒定 歸口管理部門復核 總經理審批 廢品公司回收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五條 屬固定資產范圍(價值200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的購置、維護、報廢等,按事業部相關制度執行。
第十六條 個人使用的辦公用品,因調動或辭職時,須到本部門資料員或兼職管理人員處辦理清還手續。
第十七條 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級別變動后的辦公用品進行增補或削減。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管理部修訂并解釋。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原《辦公用品管理辦法》(美商用字[2000]003號)作廢。
附表:
附表一:《辦公用品購置申請表》
附表二:《辦公用品申領計劃表》
附表三:《生活用品申領計劃表》
附表四:《辦公用品申領計劃匯總表》
附表五:《生活用品申領計劃匯總表》
附表六:《辦公用品報廢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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