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打車回家的人被保安擋在了小區門口,一場糾紛由此而起。很多小區不讓出租車進入,成了眾多人爭議的焦點,那么——
出租車該不該進小區?
市民:反應不一
市民朱女士不能理解為什么不讓出租車進小區。朱女士在事業單位上班,國慶前夕,單位發了中秋節和國慶節的福利,東西太多,她就乘坐出租車回家。到了小區門口,保安擋住了出租車。朱女士的家離小區門口比較遠,她說:“當時,我說了不知多少好話,保安就是不讓出租車入內。不得已,我只好打電話讓家里人出來接。坐出租車不就是為了方便嗎?你看,我這可一點都不方便。”
李女士的經歷和朱女士差不多:“自從搬進這個小區后,我就因為出租車和保安吵了好幾次了,過年的時候,我買的水果、米面油打車回家,保安攔在門口不讓進,我和保安吵了一架才讓我們進去;今年我5月份我買了兩袋面,準備讓出租車司機幫我送回家,保安還是不讓進,我只得在門口把面卸下,然后一袋一袋的搬進去。我想,既然小區禁止讓出租車入內,為什么不設置一些相關的服務措施,如手推車什么的,有這些我也用不著讓出租車進去?!?/P>
的確,小區不讓出租車入內,給居民生活帶來了不便。
小區管家:一切為了安全
省城某小區物業管理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作為住宅區域,小區里設置的是人行道,但是,如果讓出租車自由出入的話,很容易引發危險,一旦出現事故,誰來負責?尤其是下班高峰期,放學的孩子比較多,他們在小區里追逐打鬧,車輛自由出入更容易引發危險。這名負責人認為,作為小區管家,物業首先負責的應該是住戶的安全。
曾在某物業做過保安的李明說:“如果放任出租車進入小區,將會帶來很多安全隱患。這一規定也是根據小區內的業主意見而制定的。我們在這個行業工作,對此還是比較了解的,以前很多小區里出租車可以自由出入,但是,經常有盜竊事件發生,據了解,很多不法分子都是乘坐出租車進入小區的,出租車司機對小區內的情況也不熟悉,還以為人家是搬家呢?!?/P>
一名在職的保安說:“很多小區在門口雖然寫明禁止出租車入內,但很多時候只要在門口登記一下,還是會讓進去的。畢竟很多時候業主都是帶著大包小包,不讓進去也不太可能。只要乘客說一下就可以了,人嘛,誰還沒個急事?我們制定這項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避免陌生人進入小區?!?/P>
西寧市城東區某小區的李虎很贊同小區內禁止出租車入內,他說:“現在的小區都很大,居住的老人和孩子也多,尤其是晚飯后,大家都出來在小區內散步,出租車進來之后,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其實,小區門口離自己家也不是太遠,走幾步路也沒什么,為什么非要求出租車進入小區內呢?”
出租車司機:要互相理解
開了三年出租車的李師傅說:“不讓出租車進小區,有一定的道理。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出租車進入小區后,干一些盜竊搶劫的事情,讓物業和小區的業主都很擔心。出租車司機拉客人,也并不知道這名乘客是否是小區的住戶,來這小區究竟是做什么的。由于安全上出問題,很多小區才禁止出租車入內,這也是小區物業為業主的安全考慮,并不是針對我們出租車。有的時候,有些乘客會不方便一些,不過,大家相互理解一下,也沒什么大不了的?!?/P>
許師傅對這一規定則不以為然,他說:“其實,很多時候我們的乘客要進小區,都是因為帶了大件的東西不方便,很多小區不讓出租車進,其實最不方便的還是乘客。其實,都是為了乘客好,至于我們,進不進小區都無所謂?!彼f,“小區物業也應該視情況而定,如果乘客帶了很多東西,你就應該讓出租車入內。物業如果從安全角度想,應該在小區內專門開辟出一點地方,好讓進去的出租車在專門的地方停放,這樣一來既方便了小區內的業主,又方便管理,也沒什么安全隱患了。小區一味拒絕出租車入內,也不是好的解決辦法。”
律師:拒絕乘車進入侵犯業主權益
記者就此采訪了某律師事務所李律師。他說,小區是否應該讓出租車進入的爭議已經持續好多年了,此時提出來更有意義,因為《物權法》已經頒布而且實施。根據《物權法》規定,小區物業公司不讓出租車進小區是違法的,限制了業主接受社會服務(讓出租車送到家門口)的自由。雖然出租車進小區有可能引發噪聲和安全問題,但那應該由物業公司用更全面、更細致地管理和服務來避免。李律師認為,小區公共部分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業主有權決定是否允許出租車進入。物業公司只是業主請來的管家,無權擅自代業主作決定。
篇2:交運集團出租車公司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出租車公司經理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車客運生產過程安全主體責任,保證出租客運生產安全。
1.3組織并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6組織安全檢查和考核。
1.7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8做好從業人員、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9做好駕駛員上崗考核工作。
1.10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1.11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上報和處理事故。
2、安全標準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2與本部門從業人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2.3參加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
2.4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配合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活動。
2.5每月對安全標準規范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2.6健全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完善基礎管理,督促科室人員按時填報報表、臺賬、記錄、總結、報告等資料。
2.7做好駕駛員上崗前資質審查、技能考核工作。
2.8督促落實出租車輛保險入保、理賠工作。
2.9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及時報告,執行上級命令。
2.10按現場規范要求,加強現場管理,消除安全隱患。
2.11參加出租車輛事故處理和應急救援,落實“四不放過”處理措施。
2.12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抓好問題、隱患整改。
2.13做好出租車輛二級維護計劃的編制和落實,完善二級維護檔案。
2.14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未與本部門員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扣10分。
3.3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4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5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檢查、考核,扣50分。
3.6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7未及時做好機動車保險的入保、理賠等業務,扣20分。
3.8未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9駕駛員上崗考核把關不嚴,扣30分。
3.10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30分。
3.11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2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安排運行任務,扣100分。
3.13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三十九
篇3:交運集團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交運集團出租車公司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規范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車客運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出租客運生產安全。
1.3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6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8做好駕駛員上崗把關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1.10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進行檢舉,拒絕執行。。
2、安全標準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臺賬、記錄、報表等檔案資料的收集、保存和上報等工作。
2.3參加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
2.4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配合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活動。
2.5通過多種形式對駕駛員、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
2.6做好駕駛員上崗前資質審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車輛保險入保、理賠工作。
2.8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及時報告,執行上級命令
2.9做好出租車輛二級維護落實,完善二級維護檔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4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5車輛入保、理賠不及時,扣50分。
3.6未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駕駛員上崗考核把關不嚴,扣30分。
3.8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安排運行任務,扣100分。
3.11由于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
4、安全工作流程圖
見附件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