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校園欺凌家校合作制度
為有效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進一步加強家校合作,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和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家校溝通
1.學校定期召開家長會,向家長宣傳校園欺凌的危害和預防措施,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2.教師要定期與家長溝通,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和行為表現,及時發現和處理學生的不良行為。
3.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工作,關心和教育自己的孩子,及時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二、加強學生教育
1.學校要加強學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培養學生的良好品質和法律意識。
2.教師要關注學生的心理健康,及時發現和處理學生的心理問題,防止學生因心理問題而引發校園欺凌事件。
3.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家庭教育,培養孩子的良好品質和行為習慣,教育孩子正確處理人際關系。
三、加強校園管理
1.學校要加強校園欺凌事件的監測和處置,制定校園欺凌事件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的管理,發現學生的不良行為要及時制止和處理,防止事態擴大。
3.家長要加強對孩子的監管,不讓孩子攜帶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不讓孩子參與打架斗毆等危險活動。
四、加強合作共育
1.學校和家長要建立合作共育的機制,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和權益。
2.學校和家長要加強信息溝通,及時交流學生的情況,共同制定教育和預防措施。
3.學校和家長要加強合作,共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維護學生的合法權益。
總之,預防校園欺凌需要學校、家庭和社會的共同努力,只有家校合作,才能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和權益,為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篇2: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范例
學生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規定和《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教育部等十一部門關于印發〈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公安部 教育部 中央網信辦關于印發〈學生欺凌防范處置工作指引(試行)〉的通知》等相關文件要求,制定學校學生欺凌應急處置預案。
二、學生欺凌事件防治組織機構
(一)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XX 黨支部書記
副組長:X 法治副校長
成 員:XX、XX、XX、XX、XX、XX
職 責:負責指揮和組織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工作;對欺凌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事項作出決策;指導、督促各應急處置工作小組按應急預案規定,及時有效開展工作;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二)應急處置工作小組
1.事件調查組
組 長:XX
成 員:XX、X
職 責:組織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收集信息,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起草事件報告,并負責向上級報告和續報情況。
2.緊急救護組
組 長:XX
成 員: X、各班級班主任
職 責:第一時間檢查學生身心狀況,及時聯系醫療機構和學校心理健康教師,對被欺凌學生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和心理疏導。
3.安全保障組
組 長:XX
成 員:XX、X
職 責:將當事學生帶離事發現場,對事發現場進行保護,及時做好記錄;加強學校安全防范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負責事件處置過程中的車輛、接待、物資保障等工作。
4.輿情應對組
組 長:XX
成 員:X
職 責:做好對被欺凌學生家長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慰問和思想工作;負責對內對外的通訊聯絡,做好新聞單位的接待、采訪工作;起草信息通稿,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輿情應對。
三、預警預防
1.制定《校園欺凌暴力事件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2.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組織師生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3.心理咨詢(衛生保健)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工作;
4.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5.嚴格門衛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牢記校園欺凌報警電話,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6.經常性地與派出所等溝通聯系,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采取有效對策。
四、應急處置程序
發生欺凌事件后,學校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一)報告與救助
1.報告
(1)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保安等)必須立即予以制止,防止事態擴大,并向學校報告所發生的情況;
(2)學校應在掌握真實情況的基礎上簡要概括,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緊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時間、地點、涉及人員及具體情況(起因、過程)。
?形式、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涉及人員的身份、聯系方式等信息。
?已采取的措施。
?其他相關的重要情況。
報告內容要準確、客觀、詳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要及時續報。
2.救助
(1)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學校行政人員、教師、保安等)應首先檢查學生有無受傷情況,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決定是否送醫(或撥打120救護);
(2)通知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并通知救護組成員迅速趕到現場。在急救車到達前,緊急救護組負責受傷學生處置;
(3)學校要及時通知當事學生家長,簡述事件有關情況,請其配合學校做好處置工作。
(二)隔離與保護
1.隔離
(1)將欺凌者、協助者或被欺凌者一方帶離事發現場;
(2)對情節輕微的欺凌,現場干預制止,重點加強對圍觀者的教育;
(3)對行為較嚴重的欺凌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將其暫時隔離到班級外的區域或班級內遠離其他學生的角落;
(4)對于欺凌傾向嚴重者,可以采取短期停課等措施。
2.保護
(1)對事件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維持秩序,疏散師生;
(2)安排心理健康教師做好被欺凌者心理疏導工作;
(3)對被欺凌學生的相關信息予以保密,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三)應對與善后
1.應對
(1)組織保安人員保安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嚴禁非當事人家長、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等進入校園,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2)對不聽勸阻、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侵犯教職工合法權益的,應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及時關注事態發展,統一發布或報告情況通報,嚴禁學校教職工和學生以個人名義接受采訪或隨意傳播小道消息。
2.善后
(1)配合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等做好事件調查、材料收集、當事學生心理疏導和家長安撫等工作;
(2)協同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做好對被欺凌者的撫恤、賠償和對欺凌者的教育懲戒等工作;
(3)召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開展事件調查、評估合議等工作,在此基礎上形成完整的學生欺凌事件報告;
(4)認真進行復盤總結,查找制度、管理等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欺凌防治制度措施。
XX中學
篇3:預防校園欺凌責任分工制度
預防校園欺凌責任分工制度
為有效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明確各部門和人員的責任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分工
1.校長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校園欺凌防范工作,組織制定校園欺凌防范工作的各項制度和措施,指導和監督各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
2.副校長協助校長做好校園欺凌防范工作,指導和監督相關部門和人員開展工作,協調處理校園欺凌事件。
3.德育主任作為校園欺凌防范工作的具體負責人,負責制定校園欺凌防范工作的具體措施,組織開展校園欺凌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和監督班主任和心理輔導教師開展工作,協調處理校園欺凌事件。
4.班主任負責班級學生的管理和教育,及時發現和處理班級內的欺凌事件,與家長保持聯系,共同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5.心理輔導教師負責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和幫助,幫助學生排解心理壓力,預防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
6.門衛和保安負責校園及周邊環境的巡查,及時發現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保護師生的安全。
7.社區工作人員負責社區內青少年的管理和教育,與學校和家庭保持聯系,共同做好社區青少年的教育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門和人員要高度重視校園欺凌防范工作,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各項制度和措施落到實處。
2.各部門和人員要加強溝通和協作,及時交流工作信息,共同做好校園欺凌防范工作
3.各部門和人員要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報告和處理,及時向上級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校園欺凌事件,并協調處理
4.對于未履行職責或履行職責不力的部門和人員,要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各部門和人員要嚴格遵守,共同維護校園的安全和穩定。
篇4:XX小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XX小學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督導委員會、省、縣級相關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做好我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 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組織機構
組 長:XX(校長)
副組長: XX(安全副校長) XX(政教處主任)
成 員:XX(教務主任) XX (總務主任) 班主任(XXX)
二、防止校園校園欺凌事件應急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統一領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隊伍及物資的調用。
3.向公安、醫院、教育局等應急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單位后,這些部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4.向有關學生家長、監護人及時反映情況,并到現場協同處理。
5.向上級部門請求救援事項。
三、校園欺凌事件處理程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①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全員有責,誰發現、誰先治理,再通知先關人員。如最初發現者因視而不見,造成一定后果的則追究最初發現者的相關責任。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安全領導小組長。
②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此學生應立即報告與他最近的教師,然后再報告安全領導小組組長。
2.組長接到通知后,迅速趕赴現場,同時撥打“110(情況危急且不受控現場緊急呼救,”引起周圍人員注意教師面對欺凌暴力者,應在巧妙周旋,保證學生安全的情況下,暗自派人通報離學校最近的教師,然后由教師報告校長。打電話報告(無能力阻止情況下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有必要的及時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現場阻止),與此同時,安全組長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最好是男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現場安全組組長前往現場。
3.各現場救護、防護組:組長接到發生校園暴力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不必等到人員來齊后)前往現場防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但當歹徒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通訊聯絡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聯系相關人員到達現場。①如有必要向公安局或派出所“110”報案,須逐級上報后經中心學校負責同意后才能上報。②學校應急組組長向上級(中心校)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善后處理。① 學校應急組在110的協助下,應立即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對傷員進行救護,并安排家長情緒等。②學校應急組負責協助110調查事故發生經過。③ 如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并進行相應處罰。
5.紀律處分。凡學校教師,必須積極參加與校園欺凌事件的防護,對學校出現的欺凌事件進行及時處置,對欺凌事件反應遲緩,故意推脫,懈怠而導致校園安全事故進一步擴大的,學校將對該教師嚴肅處理,并在期末的教師考核中扣5-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