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圖書館勤工助學崗管理制度
勤工助學崗是圖書館隊伍的有力補充,也是對大學生進行教育鍛煉的第二課堂。圖書館勤工助學崗本著堅持自愿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的原則,由學校學生處統一安排招聘、續聘工作。所有被聘到圖書館勤工助學的同學需按本制度進行管理:
一、圖書館勤工助學的同學試用期為兩周,兩周內三次以上遲到、早退,或違反其他規定的學生,圖書館有權予以辭退。
二、勤工助學的同學要按時到崗,不遲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向當班老師請假。
三、勤工助學的同學要認真學習,盡快熟悉本崗位業務及職責,熟悉館藏分布情況和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
四、勤工助學各崗位的同學來自不同專業、不同年級,彼此間應團結協作,互助友愛,共同做好助學崗的工作。
五、勤工助學的同學需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圖書館工作制度》,在崗期間遇到困難或問題,可向當班老師尋求幫助。
六、圖書館館員不可讓學生在當班時間從事與崗位無關的工作,嚴禁讓學生從事有一定安全隱患的工作,崗位工作也不可占用學生正常的上課時間。
七、勤工助學同學的日常考核和管理由各崗位值班老師負責,對于各種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視情況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可經申請予以辭退。
篇2:石油學院圖書館學生勤工助學管理細則
石油學院圖書館學生勤工助學管理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我校學生在圖書館的勤工助學活動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根據《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財政部的有關文件精神,在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的基礎上,結合我校圖書館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細則。
第二條 勤工助學活動必須堅持“自我管理、服務他人”的服務觀念,按照學有余力、自愿申請、信息公開、扶困優先、競爭上崗、遵紀守法的原則,學生參加勤工助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超過8小時,每月不高于40小時。
第三條 學生參加勤工助學工作,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和學生正常學習的前提下有組織地開展。每學期有2門以上(含)科目成績不及格的,將適當限制參加下學期的勤工助學工作。
第二章 崗位設置
第四條 圖書館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統計崗位設置數量及崗位要求,匯總后由圖書館和學工處共同面向全校公開發布招聘公告。
第三章 崗位申請與招聘
第五條 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學校發布的公告,有意愿參加圖書館工作的學生,提交勤工助學申請書,至學工處報名參加面試。
第六條 學工處根據崗位要求組織公開面試,擇優錄取。再由圖書館安排時間,由負責老師進行面試,面試合格者準予進入實習期。
第四章 崗位培訓
第七條 學生上崗前由圖書館統一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崗位職責、日常工作、考核辦法等,經培訓合格后,分配至各崗位并由崗位責任人布置相應的工作。勤工助學學生必須嚴格按照要求開展工作,遵守相關制度規定。圖書館工作人員有責任和義務指導學生,并適時進行檢查督導。
第八條 崗位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服從部門工作安排,積極協助老師工作,熱心做好讀者服務工作。
2.認真履行工作崗位職責,遵守圖書館各項規章制度。了解館藏結構及圖書布局,正確理解圖書索書號的含義并在工作實踐中運用,正確使用檢索機查詢書目。在實際工作中要服從分配,配合老師做好工作。
3.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缺勤,不能脫崗、曠班;有特殊情況需事前向負責老師請假,事后不補假,未請假者,視為無故缺勤。
4.嚴格遵守圖書館的書刊借閱規則,不可將未辦借閱手續的書刊帶出圖書館。
5.主動、自覺的加強巡視,嚴防圖書、報刊的損壞與丟失。
6.主動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及時發現和報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切實保護好圖書館的公共財產。
第五章 日常工作
第九條 流通部門日常工作
1.日常值班。按照值班表到圖書館值班,整理書架,維持閱覽區及自習區的公共秩序,完成每晚閉館后自習區桌椅的清理及擺放工作。
2.新書上架。新書到館后,要根據安排及時進行新書的上架工作。
3.打包書籍。根據安排,不定時對舊書及副本量大的圖書進行下架打包工作。
4.注意防火安全,下班時鎖好門窗,關閉電源。
5.配合流通部其他工作。
第十條 期刊部門日常工作
1.日常工作,按照值班表到圖書館值班,整理期刊架,維持閱覽區的公共秩序,完成每晚閉館后桌椅的清理及擺放工作。
2.新刊上架。每天按照期刊類目進行新刊上架,同時將舊刊放入期刊架內部,期刊架表面僅保留最近一期。
3.報紙上架。每天將當日報紙分類擺放入報刊架,便于讀者取閱。
4.每周對現刊清理一次,如有缺刊,及時登記并通知負責老師。
5.注意防火安全,下班時鎖好門窗,關閉電源。
6.配合期刊室其他工作。
第六章 考核體制
第十一條 由圖書館成立專門的考核小組對勤工助學的學生進行統一考核。圖書館對勤工助學的學生聘用時間為一個學期,其中實習期為一周。
第十二條 實習期學生考核合格后正式成為圖書館助理館員,并頒發圖書館助理館員聘書,設立勤工助學學生資料庫;成為正式助理館員后,每周、每月都組織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進入下一階段的工作。
第十三條 圖書館勤工助學學生日常管理由各書區老師負責,安排值班表、監督圖書歸架、衛生等工作完成情況,并在每學期期末總結本學期工作情況。
第十四條 實習期考核辦法,實習期為一周,需到崗至少三次,主要熟悉工作流程;實習期間工作時間計入相應報酬,如有不服從安排、遲到、曠班等情況發生,考核成績一律記不合格。
第十五條 工作期考核辦法
1.每月月末計算工時,由負責教師每月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
2.服從工作安排,事前請假,事后不補假;每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2天,如有長期請假者,考慮更換勤工助學人員。有無故曠班的學生,考核結果直接記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學資格;每月超過三次請假者,考核結果直接記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學資格;如有需要換班的情況,請自己聯系書區負責教師進行換班,不計入請假次數。
3.勤工助學學生需要按照時間安排進行工作,禁止遲到、早退,每月如有三次,考核結果直接記不合格,取消勤工助學資格。
4.值班教師將不定期進行巡檢,并對當日上班的勤工助學學生進行考核。
5.考核小組每個月對學生進行一次考核,填寫《圖書館勤工助學人員評定表》。考核等級分別為優、良、合格、不合格。綜合考核成績根據每日巡查時的考核成績和實際情況共同評定,如考核成績不合格,則直接取消該同學勤工助學資格并報告學工處;如連續兩次考核成績均為合格,則對學生再次進行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才能再次上崗,如培訓成績為不合格,則取消該同學勤工助學資格。
6、每學期累計2次月考核獲得“優秀”且其他月評為“良好”或“良好”以上者,可評為本學期的“優秀助理館員”。
7、被評為學期“優秀助理館員”者,圖書館給予頒發榮譽證書及紀念品并通告所在院表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六條 本管理辦法未盡事宜,依照法律、法規和哈爾濱石油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圖書館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篇3:南京交通學院圖書館勤工助學學生、志愿者管理辦法
京南交通學院圖書館勤工助學學生、志愿者管理辦法
根據《京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精神,結合圖書館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報名及審批程序
二、工作內容和管理
1.工作內容:值班、書刊收取、搬運、上架、調架、下架、整架、修補、裝訂,以及其他臨時性事務等。
2.工作時間及考勤管理。一般人均5小時/周、16小時/月。勤工助學崗位由圖書館統一安排,學生勿隨意換崗換班。工作點館員負責檢查、考核、匯總,提交部主任再匯總到館。
三、工作紀律
1.準時到崗、請假報備。不遲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崗工作,首選自行聯系換班,并至少提前一天請假報備。原則上每月請假不超過3次。
2.著裝規范、明確職責。著“圖書館志愿者”服并掛牌上崗;敢于制止讀者違規違紀行為;團結協作完成工作;及時完善值班日志并簽字。
3.力求“四能”“五不”。能掌握一定的業務知識,能解答讀者的一般性咨詢,能使用文明用語熱情耐心服務讀者,能服從老師調配協助關好門窗、燈、空調、檢測儀等;不吸煙吃零食,上網做私事,不與他人爭執,不私聊嬉笑打鬧,
擅自離崗等。
四、考核獎懲
1.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生將取消勤工助學資格:
(1)工作中有不負責任、弄虛作假、不服從安排、有明顯不合作、偷竊等行為者。
(2)因特殊原因,不適合繼續勤工助學工作者。
(3)在勤工助學期間受到校紀處分或治安處罰者。
(4)一學期無故脫崗三次,或其他對勤工助學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行為者。
2.榮譽授予
(1)每學年,圖書館按學年向學生資助中心推薦校級優秀勤工助學候選人;連續多學期在館勤工助學,畢業實習時授予圖書館 “書香使者”。
(2)志愿服務按規定給予獎勵學(時)分;每學年,圖書館向團委推薦校級“優秀志愿者”候選人;每學期服務滿16小時,經考核表現突出者授予圖書館“書香使者”。
3.工酬發放
圖書館按規定核準勤工助學學生的工時、工酬,提交校資助中心審核后,通過校園一卡通發放。若一卡通丟失或卡號變動需及時告知圖書館。
本管理辦法由學院圖書館、學工部(處)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團委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