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委托協議書范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經雙方(甲方: 乙方: )
共同協商同意,甲方現委托乙方負責甲方 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甲方責任: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單位生產、經營和管理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提供符合消防安全的建筑物及便利的消防安全管理環境。
4、為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乙方責任: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改正工作。
5、組織實施對甲方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暢通。
6、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7、在雙方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甲方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
乙方每月應向甲方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及時提出涉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
甲,乙雙方可在本協議基礎上簽定委托管理的經濟合同,所簽經濟合同條款不應與本協議相抵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篇2:物業社區消防安全協議書
物業社區消防安全協議書
甲方:zz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業主/住戶)
為堅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實施和執行,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消防監督管理,加強消防管理力度,防止火災發生,減少火災損失,保障zz“夢湖香郡”別墅社區(簡稱本社區)的正常生活秩序及人員、財產的安全,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武漢市地方消防安全法規的要求,特簽訂本消防安全協議書,具體約定如下:
一、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消防責任界定原則,甲方將本社區屬乙方購買所有或居住的夢瀾軒** 幢住宅房屋范圍的消防安全保障工作分割委托給乙方負責。
二、甲方責任義務:
1.負責本社區消防安全防范的組織工作,定期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和消防逃生演習活動,定期安排防火檢查,對火災隱患及時上報或整改。
2.負責本社區公共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貫徹執行各項消防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管理措施。
3.負責在本社區發生火警時及時組織撲救和協助政府消防部門進行消防滅火施救工作。
4.其它作為本社區物業管理企業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三、乙方責任義務:
1.積極支持配合和參加甲方組織的消防安全防范活動,自覺培養消防意識宣傳消防重要性。
2.不在所屬住宅房屋或車輛內貯藏保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不違規使用電器、不超容量用電和不違規使用液化氣、管道煤氣等燃氣具。
4.教育和培養家庭成員特別是小孩學習消防逃生技能、會報警、不玩火和不燃放煙花爆竹。
5.遵守裝修工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
6.在有火警緊急情況下能冷靜準確向119報警并滅火、指引和協助他人逃生。
7.其它作為本社區業主或住戶所應承擔的消防責任義務。
四、甲乙雙方對上述各項消防安全管理責任義務應認真執行,若有違反,承擔相關法律后果。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zz有限公司物業分公司乙方: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篇3: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
裝修施工消防安全協議
為加強裝修施工場地的消防管理,保證裝修施工場地及業主人身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此消防安全規定協議(下稱"規定協議"),共同執行遵守。
1.施工現場須按裝修的實際面積和使用材料配備一定數量的4kg以上ABC干粉滅火器。配備標準:100㎡以下配2~3支。
2.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燒雜物、彎膠管等。
3.禁止將易燃、易爆、帶腐蝕性、有毒等危險物品帶入花園、單位內。
4.裝修工程所需有機溶劑、油漆等只允許帶進當天裝修所需用量,當天離開時一律帶走,不得儲存、堆放在室內。
5.各裝修單位在安裝水、電、煤氣工程時,必須聘用具有相關專業認可的上崗證人員主持施工。
6.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超負荷用電。
7.室內布裝電線須使用阻燃性絕緣導線,并穿套PVC硬塑料管或鋼管進行明、暗敷設,絕緣導線的絕緣強度應符合電源電壓要求,電源電壓為380V的應采用額定電壓為550V的絕緣導線,電源電壓為220V的應采用額定電壓為250V的絕緣線。
8.室內裝修須嚴格按消防安全要求,使用不燃或難燃的防火材料,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9.動明火燒焊的單位,在計劃燒焊動火作業前須先向管理公司工程部提出申請,嚴格按臨時動火焊割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作業。
10.施工作業范圍內不準吸煙或生火。
11.裝修施工不得遮擋消防設施、疏散指示標志及出口,不得妨礙消防設施和疏散走道的正常使用。
12.每日施工結束離場前,須通知進行室內消防安全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鎖門離開。
13.如果乙方有違反上述"規定協議",本處將保留追究相關安全責任的權利,如乙方由于違反"規定協議"而發生安全事故,責任一律由乙方完全承擔。
甲方:____花園物業管理處乙方:________
代表:________代表: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