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食堂消防安全規定(九)
為加強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中心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規定:
1、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2、進行油炸食品時須兩人操作,油面不得超過所用器具的1/2,操作過程中不得離開,并將消防器材(滅火器、鍋蓋)放在隨手可及的地方。
3、使用天然氣灶、液化氣灶前應先看開關是否關閉,啟動風機后方可開啟閥門點火。
4、定期檢查、保養所有機械設備,使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每日檢查線路是否有發 熱變軟現象,接換設備須請專業人員操作。
5、保持排油煙罩的清潔,做到光亮無油污;定期清洗排煙道,做到無油垢。
6、如果廚房發生火災,要保持清醒頭腦、不要慌亂,迅速切斷煤氣和電源。在油鍋火情還未蔓延時將鍋蓋蓋住燃燒的鍋,或將大量蔬菜倒入鍋內將燃燒物與空氣隔開,或及時使用滅火器。火情無法控制時,應采取自身保護緊急撤離現場,并按消防預案程序辦理。
篇2:(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中學(學校)食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關閉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機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營業結束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關閉,門窗是否關好,萬能離開操作間,但食堂內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處。
附件:
食堂食品留樣制度
1、校食堂為學生提供的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由專人負責留樣。
2、學校食堂每餐、每樣食品都必須按要求留足250克,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里。
3、留樣食品取樣后,必須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內,以免被污染。
4、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用保鮮膜密封好,并在器皿外標明留樣的具體時間。
5、食品留樣必須立即密封好、貼好標簽后,必須立即存放到專用留樣冰箱的保鮮室。
6、學校食堂每餐必須做好留樣記錄:留樣時間、食品名稱,方便以后的檢查。
7、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時間到后方可倒掉。
8、留樣冰箱為專用設備,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不相關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