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是學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董立剛、姚波具體負責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級管理制度,各帶樓老師負責所帶樓的消防工作,對宿舍的消防安全各負其責。
2、宿舍內的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員專門負責管理,如發現問題及時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報告并溝通保衛處、總務處解決。
3、宿舍管理員、門衛、樓層長、寢室長和學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識、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救火、會組織人員疏散。
4、加強對全體住宿學生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
5、嚴禁學生在宿舍存放、使用電爐子、電褥子、電熱鍋、電熱杯、熱得快、電吹風、電夾板等禁用電器,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拉電線。
6、嚴禁在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爐、煤油爐、液化氣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內禁止點蠟燭、點蚊香,嚴禁在宿舍內焚燒紙張雜物、燃放煙花爆竹、玩弄火種,禁止在宿舍內吸煙。
8、學生宿舍允許使用的充電燈、充電器等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人離開房間要切斷一切電源。使用的導線、插頭、插座要合格,電器設施要遠離易燃物。
9、禁止隨意挪動消防器具,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學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篇2:安管部安管員宿舍區門崗工作細則:
安管部安管員宿舍區門崗工作細則:
1、提前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按時接班,著裝要求統一、整齊,雙方隊員交接班時須互相敬禮問好。
2、交接班時首先檢查值班物品、器械是否齊全完好,責任區域內通道是否暢通無阻、衛生狀況是否良好,留意上班值班情況記錄和有無跟進處理的事項。
3、當值期間如有公司主管以上領導經過或巡邏隊員到崗時,必須立正敬禮并主動問好。
4、規勸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須佩戴安全帽,阻止、規勸非施工運輸車輛進入施工現場。
5、夜班從2時30分起,每15分鐘向領班報崗。
6、每月30日負責其崗位的消防滅火器檢查記錄。
7、嚴禁在崗位/崗亭內閑聊、玩耍手機、抽煙、或坐姿不正。發現一次處罰一次,每次扣罰30元。
篇3: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安管部宿舍管理規定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1、講究公德,進出宿舍時,保持宿舍內肅靜,走跑要輕,不準大聲喧嘩、嬉鬧、酗酒,以免影響其他員工的正常休息。
2、員工床位張貼所住宿員工照片,員工對所居住宿舍及床號不得隨意改變或變更。
3、宿舍內不準吵罵、斗毆,不準隨意生火,不準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品。
4、凡入住本宿舍的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衛生,嚴禁從窗外及樓梯間高空拋物或丟棄垃圾。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及時關閉水電設施,避免造成浪費。
5、禁止傳播淫穢物品,禁止盜竊他人財物,嚴禁聚眾賭博。
6、凡本宿舍員工之家屬、親友來訪,必須配合宿舍管理員做好來訪登記,不得隨意帶入宿舍逗留,更不能留宿,違者進行處罰(舉報人獎勵)。
7、入住宿舍員工自覺維護宿舍內所有器具、設備完整,不得任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
8、入住宿舍員工必須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和用品,公司概不負責住宿人員在任何情況下的任何財物損失。
9、凡有任何疾病、意外及突發事故,當事人必須盡快通知宿舍管理員。
10、部門員工如需住宿者需向公司申請,獲得批準后方可入住,并且需保證每周住宿時間不少于三晚,住宿所需水電費用亦應平均分攤。
11、未登記住宿的職員不得在宿舍內入住,并且不許在宿舍內洗澡洗衣服。
12、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于離職日起24小時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或搬家費。
13、宿舍分組以班為單位住宿,由各班的巡邏崗全面負責宿舍工作,如在宿舍檢查中發現問題,將追究領班的管理責任。如該領班所帶班的宿舍在宿舍檢查中連續三次被評為最差宿舍,將對該領班做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