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公司公共秩序維護部工作制度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和公共秩序維護器材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公共秩序維護器材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交接。
2、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3、接班班長在正點時組織全班人員集合,講明注意事項,然后各公共秩序維護員到各自崗位換班;
2、本班與下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3、公共秩序維護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認真填寫《上海洋譽物業有限公司公共秩序維護交接班登記表》,并簽名確認,發現問題,交接雙方必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后,接班人才發現屬于上一班的問題,應立即報告領班或部門負責人處理;
4、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篇2:秩序維護部夜間查崗制度(4)
秩序維護部夜間查崗制度(四)
1目的
加強夜間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管理防范能力。
2適用范圍
各管理(服務)中心開展夜間檢查工作。
3職責
3.1經理負責對夜間檢查工作的實施、確認及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同時每月至少參與一次夜間檢查工作。
3.2主管負責對夜間檢查工作的實施及存在問題的整改工作進行落實,同時每周至少參與一次夜間檢查工作。
4內容
4.1夜間檢查具體內容:
4.1.1秩序維護員夜間工作狀況:包括精神面貌/狀態、反應靈敏度、安全意識等。
4.1.2各崗位使用的設施、設備的使用狀況,應急狀態時是否能正常使用。
4.1.3各類質量記錄的填寫是否齊全、清晰,格式是否規范,有無亂撕、寫、畫等現象。
4.1.4各崗位是否按照公司及管理(服務)中心要求執行崗位職責。
4.1.5對公司及管理處要求的節能降耗措施實施情況。
4.2每次檢查結果檢查人必須填寫書面的《夜間檢查情況登記表》必須由當值領班/值班主管進行書面的確認,檢查結果于次日交于管理中心經理進行審閱確認,次月5日前以郵件形式抄報公司品質管理部存檔。
4.3各部門應對夜間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開展及時、有效的整改工作,同時由管理處經理負責監督執行情況。
5相關記錄
l《夜間檢查情況登記表》
篇3:售樓部秩序維護員內務管理制度
售樓部秩序維護員內務管理制度
一、室內各種生活物品和其它物品要因地置宜,適應應急戰備、方便生活、整齊統一、注意安全的要求。
二、保持室內環境整齊、清潔,休息時間內不在宿舍內打鬧、嬉笑,不高聲喧嘩,不高聲播放音響和進行其它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
三、墻壁保持整潔,不能隨意涂抹,粘貼和懸掛物品。
四、不私自帶人到室內逗留,不將外來人員留宿在室內。
五、搞好生活,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防止疾病的發生和蔓延。
六、嚴禁打架斗毆、醺酒、賭博,私藏違禁物品。
七、嚴禁侵占、損壞公共財務和他人財物以及做其它不良行為。
八、嚴禁在室內進行一切違法亂紀的活動。
九、嚴禁在室內私拉亂接電源和使用電爐等易燃物品。
十、宿監由保安班長兼任,全面負責宿舍管理工作。
十一、就寢時間:每晚23:00點之前所有駐勤隊員必須歸隊熄燈就寢。
十二、按時上下班、就寢、參加軍訓,無特殊情況,不得無故缺席。
十三、嚴格執行請假制度
十四、休息(假)期間,如發生緊急情況,一經召喚必須立即返回,聽候調遣。